政府方如何控制PPP项目建设总投资
2019-10-21谢媛媛
项目管理评论 2019年1期
关键词:建设
谢媛媛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金〔2014〕113号),PPP项目的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不同的模式。无论何种付费模式,社会资本方均需要通过获得付费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而项目建设总投资是具体付费金额的测算和确定的基础,它是政府未来给社会资本方支付运营补贴或服务费用的基准值,对政府最终的支出责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总投资才能相应地降低使用者付费的金额或减少政府的支出责任。但在三种不同的模式下,政府方所承担的项目需求风险不一样,对于项目建设总投资控制的需求也不同,所以政府方对PPP项目建设总投资控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针对不同的付费模式及项目基本条件进行分析。本文通过云南某市政公用类PPP项目(下称“云南PPP项目”)的案例,对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政府方如何控制PPP项目建设总投资作具体的分析和介绍,以期给予相关参与方一定的指引和参考。
云南PPP项目建设总投资概况
云南PPP项目投资估算已批复,属于市政公用类新建PPP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运作方式为BOT,政府方已招标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尚未完成,项目招标社会投资人采用PPP方式,社会投资人中标后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优化设计、投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