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急事故异常处置的总体原则
2019-10-21盛伟胜
科学与信息化 2019年6期
盛伟胜
摘 要 本文从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故障发生后有关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要求,故障发生后厂站运行值班员要求,故障发生后巡线管理要求四个方面,介绍了应急事故异常处置的总体原则。为后期的电力事故处理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 事故处理;调度机构;巡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电力的依赖性更强,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则影响更为严重。对现代生活而言,大面积停电事故本质上与自然灾害等一样,甚至更为严重[1]。大停电事故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威胁人身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2-3]。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现代社会国民经济的命脉,应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上予以高度重视。
2012年4月10日20:30,深圳停电事件损失负荷约760MW,事故前深圳电网负荷为9521MW,负荷损失比为7.98%;导致深圳城区16.81万用户停电,主要集中在罗湖、福田、龙岗等三个城区,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1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1)迅速限制故障的发展,消除故障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电网稳定运行。
(3)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4)按照运行异常信息报送要求,快速传递异常及应急信息。
故障发生后,值班调度员按照上述原则指挥故障处理,有关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和厂站运行值班员必须服从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挥,并积极配合上级值班调度员进行故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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