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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2019-10-21高飞李卓林

锦绣·中旬刊 2019年6期

高飞 李卓林

近年来,暴力袭击、威胁恐吓执法人员的案件频频发生,在严重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妨害了国家对社会秩序的正常管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仁寿县院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了防范对策建议。

一、犯罪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4年以来,区院共受理妨害公务案件32件45人,其中2014年审查起诉3件8人,2015年审查起诉5件6人,2016年审查起诉8件10人,2015年审查起诉9件10人,2018年截至发稿已审查起诉24件38人。此类案件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犯罪主体多为无业人员,以青壮年男性居多且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45名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有44人,其中38人为男性,男性无业人员犯罪比例高达86%,其年龄结构集中在25-40岁之间,以梁某某等人妨害公务案为例,六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仅有28岁。另外,涉案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87%。

(三)被侵害对象主要为公安机关执法人员

我院办理的妨害公务案件中,除田某某等2人妨害公务案涉及殴打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外,其他案件均是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拒,侵害公安民警、交警、协警的人身安全。犯罪手段单一,且程度轻微,一般由谩骂、推搡发展为撕扯、拳打脚踢,尚未造成超出轻微伤的法律后果。

(四)案件具有突發性且多为酒后滋事

涉案人员大多事前没有预谋,一般是面对执法人员的常规检查,在管理与被管理、处罚与被处罚中矛盾激化,临时起意发案、区院近年来所办案件中,有26件是在饮酒或醉酒状态下暴力抗法,占妨害公务案件总数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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