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柳州市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经验与措施
2019-10-21罗延斌
农业灾害研究 2019年3期
罗延斌
摘要 通过分析柳州市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的现状、经验及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新形势,提出在新形势下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思路及对策,以期促进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论证评估
中图分类号:P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305(2019)03-091-03
DOI: 10.19383/j.cnki.nyzhyj.2019.03.038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其呈现出来的建设高度更高、建设周期更长、更宏大、更密集的发展特点[1],使其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各个阶段更易遭受到极端天气及致灾气象因子的影响[2]。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在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之前,从气候学的角度出发,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和评估活动[3]。为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气候资源,避免或减轻重大建设项目可能受到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及其对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中央及广西政府相继颁布一系列气候可行性论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各级气象部门组织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职责,广西自治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得到极大的发展。
1柳州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现状
1.1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柳州市开始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当年编制完成大桥、热电厂、风电场等5个重大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实现该项业务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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