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比较研究
2019-10-21何静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5期
何静
摘 要:数字经济是世界潮流,历史机遇,是新一轮全球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本文基于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梳理相关企业年报数据,对中美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上榜情况、生产经营、主要领域开展比较分析,提出促进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中美
10月11日,《福布斯》中国发布《2019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上榜企业均为全球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代表各国数字经济企业发展最高水平,其规模、结构和特点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格局,反映中美数字经济差异,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中美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上榜情况比较
(一)美国上榜企业数量全球第一,中国位居第二
全球数字经济100强中,美国、中国分别有38家和14家上榜企业,户数分列全球第一、第二位。两国共有52家上榜企业,占据榜单半壁江山。美国上榜企业数量是中国的2.7倍,比中国多24家,反映出美国数字经济发展领先中国。
(二)美国企业占据榜单头部,中国企业进入前10
榜单前10强中,有7家美国企业,分别是苹果、微软、Alphabet、美国电话电报(AT&T)、亚马逊、威瑞森电信、和迪士尼,其中:苹果、微软分别位列榜单第1名、第2名。 中国有2家企業跻身榜单前10强,其中:中国移动位列第7、阿里巴巴位列第10。总体而言,中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表现突出,美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更胜一筹。
(三)美国企业行业分类广泛,中国企业相对集中
从榜单公布的企业分类情况看,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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