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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嵩焘:最早认知版权观念的中国外交官

2019-10-21叶新

文萃报·周二版 2019年13期

叶新

中文译名“版权”的出现是到19世纪末,从日本辗转而来。1899年《清议报》指出:版权即“著述者之权利”。而像“翻刻必究”这样的版权观念的提倡则还要早几年。

除了版权观念在国内的传播之外,中国第一批走出去的外交官也接触到了西方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观念,而行政级别最高的就是郭嵩焘了。

1878年5月到11月,世界博览会在巴黎召开,作为中国驻法国公使的郭嵩焘参加了开幕式。140年前,作为外交官的郭嵩焘第一次产生了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观念的认知。

郭嵩焘在1878年9月4日的日记中写道:

屠威斯约娄依狄伦街会议法兰克茀尔公会各条。

“屠威斯”即英国国家法学家特威斯,时任国际公法会副会长。“法兰克茀尔公会”即法兰克福国际公法讨论会。据郭嵩焘的描述,这是一次在巴黎召开的相当正式的会议,他和日本驻英公使上野景范应邀旁听。讨论的内容是“凡论审讯他国词讼,及各国互交人犯,及苏伊士河,及著书家保护章程,各有论辩。”但是郭嵩焘只是详细记述了关于苏伊士运河中立问题的讨论,对于其中提到的“著书家保护章程”等三个议题没有提及。

到了光绪四年八月十六日,还在巴黎的郭嵩焘又被邀请参加另一个相关会议。他在日记中写道:

茀里兰得遥往保护制造会。西洋以营造为本业,出一新式机器,得一营造方法,及所著书立说,则使独享其利,他人不得仿效窃取之。然各国律法各别,英国保至三十年,法国保至五十年,其他情形互有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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