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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限度要件认定的“一体说”与“二分说”之差异及其对实务的影响

2019-10-21郑湘童建华

西部论丛 2019年25期

郑湘 童建华

摘 要:《刑法》第20条第2款[1]是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对此,理论上有一体说和二分说。一体说虽然能直截了当地根据结果判断某防卫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但过度强调防卫结果很容易陷入“唯结果论”的误区。相较于一体说,二分说在适用范围上更广,并在对法条的解释上符合中国立法需求。

关键词:一体说;二分说;行为过当结果不过当;行为不过当结果过当

一、一体说和二分说的介绍

(一)一体说介绍。支持一体说的学者有马克昌[2]、张明楷[3]等,其核心观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应当区分为行为限度与结果限度两个要素,而应作为有机整体看待,即存在重大损害时,才考虑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

(二)二分说介绍。二分说的核心观点为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分为行为限度与结果限度两个要素[4],需要同时满足才成立防卫过当。

二、案例引入

实际适用中,在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以及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一体说与二分说的适用有差异。

例1:(行为过当结果不过当)乙正在窃取甲的破旧自行车时,甲向乙开枪,仅造成轻伤。

在该案例中,一体说认为甲向乙开枪的行为仅造成轻伤,不构成防卫过当,并且甲的行为满足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和限度要件,成立正当防卫;二分说认为开枪行为明显不符合一般人在此情况下的可能做出的正常反应,但由于仅造成轻伤,不满足结果限度,因此不构成防卫过当,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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