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合作”在中东欧地区的进展、问题与对策
2019-10-21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19期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一、“17+1合作”在中东欧地区的进展
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共同努力下,“17+1合作”人员在不断拓展,今年4月,希腊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正式成员,“16+1”升级为“17+1”,这也证明过去这一机制是受到中东欧国家的认可。此外,合作机制日臻完善,经贸关系不断深化,为促进中东欧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17+1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中国-中东欧合作经历了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的过程。从2013《布加勒斯特纲要》到2018年索菲亚纲要,从六个合作方向不断细化到八个合作领域。2019年《杜布罗夫尼克纲要》将希腊纳入正式会员,并根据各自需求和重点继续落实《中期规划》。由此可见,中国—中东欧合作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更加务实,从规划设计到具体项目建设不断落实。
(二)“17+1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经过7年的发展,“17+1合作”机制已经形成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议机制为核心的多层次合作机制。合作内容涉及经贸、投资、旅游、交通、物流、技术、智库、卫生等多个领域。
在这些务实合作机制之中,既有官方合作机制,也有非官方合作机制。这些会议机制均是由各国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就具体问题进行磋商、交流、沟通,对进一步了解各自需求,解决面临的现实问题,推进合作意义重大。同时,这些会议机制多为定期而非临时性的机制,可以有助于各方就合作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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