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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经·豳風·七月》雜用“陽曆”“陰曆”説

2019-10-21尹榮方

国学 2019年1期

尹榮方

一、關於《七月》曆法的已知解釋

《詩經·豳風·七月》中“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之“日”,古代學者多以“月”解之,與詩中“七月”“九月”等月名同義。但何以一詩之中,或用月,或用日,《毛傳》《鄭箋》以下,大抵以為是夏、周二正互用,也有以為兼用殷曆者。而唐人孔穎達又用陰、陽之説解之:

此篇設文,自立一體。從夏之十一月,至夏之二月,皆以數配日而言之。從夏之四月,至於十月,皆以數配月而稱之。……而或日或月,不以數配,參差不同者,蓋以日月相對,日陽月陰,陽則生物,陰則成物。建子之月,純陰已過,陽氣初動,物以牙蘖將生,故以日稱之。建巳之月,純陽用事,陰氣已萌,物有秀實成者,故以月稱之①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492—493 頁。。

王安石《詩説》云:

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 陽生矣,則言日。陰生矣,則言月。與《易·臨》“至於八月有凶”、《復》“七日來復”同意。四月,正陽也,秀葽言月,何也? 以言陰生也。陰始於四月,生於五月,而於四月言陰生者,氣之先至者也①[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一,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9、59 頁。。

王引之《經義述聞》則以“一之日”“二之日”為“一月之日”“二月之日”之簡寫,無關乎陰陽。所以他駁斥王安石之説云:

介甫可謂不善讀《易》,又不善讀《詩》者矣。若云“四月秀葽”因陰始於是月而稱月,則十月亦當為陽所自始,經之“十月隕籜”,何以不稱日而稱月乎? “蠶月條桑”,三月事也,是月五陽決一陰,非陰氣先至之月矣,經又何以稱月乎? 反復求之,無一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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