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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剧理论视角下网络粉丝社群的“反黑”行为研究

2019-10-21文徐敏晔

互联网天地 2019年8期
关键词:社群偶像成员

□ 文徐敏晔

微博作为一种用户发布简单文本、图像及视频影像的社交平台,在今天已经成为人们进行信息分享、信息传播和信息获取的主要来源地。平台拥有的庞大用户孕育出了无数个基于趣缘形成的网络社群。“粉丝群”就是其中较为庞大的社群之一。

粉丝群缘于对偶像的崇拜而积聚,早期由于技术及群体规模的限制,他们的活动可以归纳为在所处的亚文化圈中带有封闭性特征的“内部狂欢”。但是随着粉丝社群的组织架构趋于成熟,加上在新媒体快速发展背景下,技术赋能传播结构,二者共同促成了一个结果——网络中粉丝社群力量的增长。这种增长表现为多种实践形式,其中以“反黑”为例的粉丝网络公关就是其中突出而典型的行为之一。

一、粉丝的“反黑”行为阐释及研究综述

粉丝社群的“反黑”行为在学术界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更多属于是在亚文化群体中自发衍生的网络词汇。一般情况下,当偶像明星的负面信息被曝光或者风评恶化时,会由工作室或者专业公关公司进行辟谣及形象修复。而“反黑”则是由粉丝自发组织的集体性行动,主要包括“净化”微博舆论、对于有“恶意中伤或抹黑”偶像内容的微博进行举报、传播关于偶像的正能量信息等。

虽然这种“净化网络”的行为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网络环境的正向影响,但是随着群体力量的快速集聚和增长,粉丝在“反黑”过程中也容易产生施行网络暴力等极化行为。要规避这些不良后果首先就要对其有较为深刻的了解。这些粉丝组织究竟因为何种原因聚集?其狂热而有秩序地进行“反黑”行为背后的推动力是什么?它在新媒体发展的时代又具有怎样的特征?

目前学者已经对于这些与粉丝文化相关的问题做了一定探讨并且取得了一定理论成果。喻国明等从自组织理论的角度研究粉丝社群的行为,认为内部认同是划定身份边界的逻辑标准。粉丝之所以会自发每日关注偶像动态,自觉完成反黑、净化、打榜等日常任务,是源于在组织内获得成就感和归属感的需要;赵瑞楠从文本内容和模式等角度分析了社会动员对于各种粉丝自发组织的群体行为的推动作用;孙丽芳等提出青年“迷”会通过践行“馆藏式”消费,购买和收藏关于与迷对象有关的知识和物品进行文化资本积累,并为其投入实践、精力和情感来构建“迷”的身份。陶东风在其主编的《粉丝文化读本》中从、“粉丝的情感与认同”、以及“粉丝社群与赛博空间”等角度阐释了粉丝无条件维护偶像等多种行为的种种原因。

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大多都是从宏观的角度研究粉丝社群及其特征,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粉丝公关等特定行为的关注,并且对行为背后具体的动机结构研究较少。对此,本文选取其当下最具争议的流量明星蔡徐坤的粉丝社群——拥有36万粉丝的微博大号“菜籽油反黑组”,通过网络民族志的方式对“反黑”行为进行研究,探究其运行背后的成因和动机。

粉丝社群运行的核心价值观确定,成为整个组织运行的行动指南。

二、“反黑”社群组织的鲜明特征

本文研究的”反黑组“本质上是具备典型”迷群“特征的网络粉丝社群,“它包含在整个互联网社会之中,可以是现实社群的延伸,甚至是现实社会正式组织的延伸,也可以是完全基于网络而形成,不需要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作为基础”总体而言,网络社群群聚的自由度较高,“进入”及“退出”几乎不存在门槛,群体活动也较为分散,处于一种不受管制的开放状态,导致其成员对于社群即使具有一定认同感,也不能转化为忠诚度。很多因为一时的热点或事件而集聚的社群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成员积极性下降而解散。但是具备“迷群”特征并受其文化影响的网络社群则具有相对较高的整合性和持久度,其组织行为具有鲜明特征,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拥有高度一致的价值观和统一的目标。

网络传播“去中心化”的特征使得每一个互联网用户都是传播和受传的主体,因此拥有清晰且一致的目标是自发形成有序传播的基础,这种目标首先是组织成员个人意志的投射和聚拢,再通过不断重复和宣传来巩固。以“菜籽油反黑组”为例,无论是从微博正文内容还是评论,都刻意宣传一种理念——“一切为了蔡徐坤”,每个社群成员都十分认可这种说法并团结协作,为目标的实现做出不懈努力。粉丝社群运行的核心价值观确定,成为整个组织运行的行动指南。

(二)有明确的层级关系和组织规范

虽然现有的媒介环境使得传播已经不再会有严格意义上的层级关系,但是粉丝社群内部的分工和职责确实有“领袖”角色的存在,不仅表现为控制言论和意见导向,甚至还会统领组织成员行为。与主流社会中以资本占有来决定话语权的方式不同,这种权力获得的背后更多是大量时间及实际行动的付出。其中典型的行为就是为了高效贯彻组织的价值观,担任“领袖”角色的成员们往往会在粉丝社群内部制定严格的传播规范。例如“反黑组”的“领袖”角色就由微博皮下(原博主)担任(通常情况下并非一人而是多人),他们会在置顶微博会详细介绍举报和舆论净化的步骤并提供了专门的模板和教程,日常微博每一个要求反黑组成员举报的链接都已按照特定尺度严格归类。这种组织规范使得这种实践形式具有高度的规范性,也使得整个社群的行为能够更加高效推进。

(三)社群成员大量投入,不计回报

粉丝社群与一般网络社群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成员的活跃度差异较大,尤其是像“反黑组”这样带有功能性的组织,其内部成员对于集体活动的态度积极而主动,并且会转化为行动。例如“菜籽油反黑组”作为一个微博大号,即使几乎没有实质性内容产出,还是有36万余人的关注量且在持续增长。仅仅是罗列举报链接的每条微博都会有几千条的评论打卡。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群体存在的主要职能之一就在于举报一些“抹黑或者辱骂偶像”的博文。如果要使得举报生效,每个链接至少需要举报十次,而每日目标举报数量高达3000条,可想而知一天的工作量。社群成员需要付出大量时间、精力来完成集体中的目标。从评论中可以了解到反黑组的成就感和绩效都来自举报成功的数量,但实际上由于判定标准和微博运行的机制等因素影响,社群成员每日的举报大部分是无效的。即使知道成效甚微,他们还是可以接受无结果的付出,并且继续行动。

在粉丝社群进行公关行为的时候并非完全不理性,而是会自觉遵循一定秩序。

(四)“迷群”组织中的理性

粉丝社群的成员对于偶像投入的大量情感和精力,甚至接近“狂热”的状态。但是在组织内部并不是无序运行。以“反黑组”为例,运营者就在置顶的微博中强调“不打扰路人,不与黑子争论”、“尊重彼此”,由此看来,在粉丝社群进行公关行为的时候并非完全不理性,而是会自觉遵循一定秩序。

三、从拟剧理论分析“反黑”行为成因

要维系一个组织的成员长久地进行某项行为,背后势必存在着支持这种行为的动力。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提出了“拟剧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现象。戈夫曼将戏剧思想和社会学研究相结合,把日常生活认作一个舞台,认为人的各种日常行为也是利用道具符号进行的表演。粉丝的“反黑”行为可以被视作为一种在网络舞台的表演行为,社群成员共同完成并且共享规则和意义。

(一)走向“前台”的“仪式性表演行为”

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框架中,日常生活的舞台有“前台”和“后台”之分,人们会在不同舞台按固定方式为观众进行表演。新媒体环境下话语权的分散改变了网络社群的成员仅仅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到某一“事件”的局面,每个网络传播的受众摆脱了传统意义上的“大众”角色,他们打破了传统的传受关系,在网络虚拟时空和现实时空的转移中不断强化或转变自己的身份和角色,增强自己在媒介事件中的影响力。“反黑组”的成员得以向着一致的目标,集合众人之力共同对抗一个或多个假想的“敌人”,这是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仪式性行为。他们按照仪式程式的预先规定,享受着在其中的全新身份。“喜欢并且支持偶像”这种行为从内心感知的“后台”走向了可以向别人展示的“前台”,这种行动的最终的目的除了与“黑粉”的言论斗争中获得胜利之外,更是希望他们的带有“表演”色彩的行为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声援。

在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框架中,日常生活的舞台有“前台”和“后台”之分,人们会在不同舞台按固定方式为观众进行表演。

(二)“符号道具”赋权话语传播

媒介技术改变了传播权力的架构。在较为传统的明星公众人物-粉丝的生态圈中,原本是由官方工作室、专业的公关公司垄断话语权力,粉丝的力量微乎其微,其公关行为只能简单停留在人际传播的辐射圈。而现在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得粉丝有多元的方式传播话语,这也成为他们有力的表演符号道具。“平民KOL”崛起,即使是最普通的粉丝也能通过社交平台的“热评”、“推广”功能使得其在网络中的发言能被广泛注意到,互联网技术成为粉丝进行“表演”的强大符号道具。借助这些道具,社群成员的言论力量空前放大,无论是粉丝社群成员分布式地宣传、“控评”,还是“反黑组”集中对舆论进行澄清、言论净化都具有不输官方的影响力,也就更加加剧了他们在舞台中的情绪投入。循环往复,这些粉丝社群就可以长久有效地运行下去。

(三)主体角色构建欲望的投射

青年亚文化圈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主流文化的权力结构,但是如果要在圈中实现身份构建,还是需要通过多种手段来实现。例如通过金钱购买大量周边提高销量,出席演唱会、见面会对偶像进行物质上的支持,通过消费来确立自己的“角色”;或是有文本、绘画输出能力,能通过自己再生产的作品成为的圈中有名的“大大”等。“反黑组”的成员,除了一部分具有指导作用的核心成员,大部分都是在饭圈默默无闻的“小透明”。他们的物质资本和文化生产能力不足以使得他们感知在群体中的存在,于是他们转向用这样的“实际”行动来体现自我在整个群体中的价值。其中大部分转发及在评论下“打卡”的行为就成为了一种具有说服力的表演。这些在社交平台留下的证据,一方面是在向他人展现,另一方面也是向自己展示自我,在心理上完成对于内心向往的粉丝角色构建的期待。

粉丝“反黑”的行为实质是对自己所认同的秩序的维护。

(四)“舞台制度”的认同与维护

粉丝“反黑”的行为实质是对自己所认同的秩序的维护。周赟等在研究亚文化群体时将青年的认同分为三个阶段,同样也可以延展至饭圈文化。第一层级是个体认同,一般是由于某个特质初次对某个明星产生兴趣。以“外显物”为主要特征:比如将偶像作为社交平台的头像,开始关注其相关作品等此时仅仅构建了个人的亚文化角色。等到对于偶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肯定,个体的认同会上升为对一定组织的认同。以“社交关系”和“归属感”为主要特征:例如粉丝会在网络寻求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及粉丝后援会,各个圈子会建立起社交关系,会有“社群”的出现,会交到朋友甚至发展到线下。这时候青年出于共同的价值观聚集并且积极维护,对圈子中心文化的情感会适时嫁接到组织中,认同感增强,这时候就会出现上文中所描述的集体“仪式性表演”,实现构建亚文化组织的功能。等到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圈中成员最终会产生对于制度认同。与表演中的舞台制度类似,会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包括显性和隐性的规则和秩序,比如各个圈中的“大大”成为圈中的“意见领袖”、比如依据入圈前后划分前后辈关系、比如要无条件维护偶像声誉。处于这个阶段的社群成员“入戏”较深,认同感强烈,导致自发的服从、维护甚至宣传,结果是构建亚文化场域。当粉丝成员沉浸于“表演”行为带来的意义,其认同就有上升到对制度认同的潜质,也就是在这一阶段,一旦触及到“扰乱制度”的行为,就会有极化行为发生的倾向,出现类似与粉丝“讨伐”、人肉破坏其偶像名誉的网友的情况。

总体看来,粉丝社群的成员通过“反黑”的行为满足了仪式性表演的欲望,媒介技术的发展又使得他们得以借助多种工具扩大传播影响,最终在集体行动中完成对自我向往的主体角色构建。并且一旦“入戏”过深,这种“反黑”行为就有潜在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虽然就此结论对于更广泛的网络群体是否具有适用性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进行验证,但就粉丝社群的“反黑”这一具有鲜明特征的行为而言,还是需要在了解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约束和引导,以此创造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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