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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辈子,最怕的就是办错案

2019-10-18杨永浩薛婕

方圆 2019年19期
关键词:卷宗错案案子

杨永浩 薛婕

“不能等自己错了才去总结,那就为时晚矣。要多研究别的案子错在哪儿了,把别人的教训转化为自己的经验,那我们在办案中就能少犯错误。”

在采访李天裕之前,就听公诉部门年龄稍大些的检察官们说起过他,知道他对法律精熟,有一个“李法条”的名号;还听说他曾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委会专职委员,是一名副局级的领导干部。可是,第一次见到李天裕时,还是被他惊住了——很难想象眼前这个平易随和、语带幽默的老人曾是一位公诉席上的风云人物。

李天裕,1948年出生在一个革命军人家庭,曾跟随父母南下又北上。少时的他吃过很多苦,也得到过很多历练。采访的半天时间里,我从他言谈举止间感受到一股浓烈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他记得第一版少先队队歌,在采访中欣然哼唱起来,他说正是那首歌让他更加坚定了为人民奋斗的信念。

从“坚决调走”到“不离不弃”

到检察院工作前,李天裕对检察机关几乎一无所知。在公诉部门上班的第一天,李天裕从他的检察官师父那儿领来厚厚的一沓卷宗。师父让他从“看卷”开始学起。连着翻了几天的案卷,李天裕意识到自己从事的这份工作不得了,卷宗里的案子,几乎件件都是人命关天的重大刑事案件。

“当时就觉得心里发毛,有点喘不过气。”李天裕一边回忆过去的情景一边说,上班第一周的周末,他被派去监督死刑执行,尽管心里发怵,但还是硬着头皮、壮着胆子去了。又过了几天,他对公诉部门的职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当时办的都是大要案,责任大、压力更大,全处的办案人员精神都高度紧张。”这跟李天裕所憧憬的精神轻松愉悦的工作截然不同,“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投错了门,很后悔,只想赶紧调离检察院。”

想过要离开检察院的李天裕,最终还是留在了公诉处,而且在公诉席上一站就是26个年头。回头想想,他说这是意料之外的事,但也在情理之中。

同事们在生活上、工作上的关心和照顾,学唱第一版少先队队歌时在心中埋下的“时刻准备着,我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初心,让他开不了口说要调走。“国家的召唤,组织的需要,不是一句空话。我就是要在这个岗位上践行初心,服务人民。”李天裕逐渐克服了心理障碍,最终还是选择留下来。

沉下心来的李天裕,迅速成长起来。为了夯实法律基础,提升业务素养,他先后参加了法律专业的专科考试、本科考试。同届的考生大多是在校读书的年轻人,而上有老、下有小的李天裕被戏称为“大叔考生”。“大叔考生”挤出业余时间复习备考,最终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谈到考试秘诀,他说“最主要是认真”。

李天裕把这股子认真劲儿也带到了办案当中,他接手过形形色色的案件,有走私案、职务犯罪案、涉枪案等,再难再险,也没出过差错。单位的同事都说他“办案特细”。

办案时总是如履薄冰

“二分院办的案子多是命案,很多犯罪嫌疑人最终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甚至有些人会被判死刑。”李天裕告诉记者,无论是线索收集,还是证据采信,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冤错案。“人命关天,错一个案子,不仅承办人要背一辈子,甚至有可能改变嫌疑人、被害人的一生。”

熟悉李天裕的人都知道,他办理案件总是有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在采访中,他反复提到,公诉人要主动借鉴以往错案的教训,就像在错题本上总结易错点和解题规律一样,一点点积累自己的经验。“不能等自己错了才去总结,那就为时晚矣。要多研究别的案子错在哪儿了,把别人的教训转化为自己的经验,那我们在办案中就能少犯错误。”说到这几句话时,李天裕特别恳切。

“我师父说,很早的时候,其他单位办过一起强奸案,几级审查之后发现抓错人了。当时的承办检察官每每谈起这个案子,都说‘万幸,万幸。”这个差点就酿成的“错案”,让李天裕至今记忆犹新。据他回忆,案子当时已经到了审判阶段,很有可能被判重刑。让一个清白的百姓无辜蒙冤,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想想都后怕”。

作为一名主办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李天裕善于捕捉案卷中的蛛丝马迹。“阅卷是检察官的基本功,案子的关键线索往往就藏在卷宗中的一两页纸里。”李天裕告诉记者,有的案子卷宗厚厚好几本,决定案子的关键证据,需要检察官用火眼金睛去发现。

职业精神使然,退休十多年的李天裕还是会对报道中的各类冤错案保持关注。看到呼格吉勒图案、佘祥林案等错案的纠正,他经常暗自庆幸,庆幸自己在办案中兢兢业业。“我这一辈子,最怕的就是办错案”,说到这里,他的情绪忽然变得激昂,倏地挺直了腰板,“我可以非常骄傲地对祖国说,我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我没有办过错案,特别是命案。”

“办案靠的不只是个人,更应归功于集体”

李天裕是法庭上的“常胜将军”,谈到办案和出庭技巧,他认为要把心态放在首位。

“公诉人在法庭上就像战士在战场上,就是要敢于拼刺刀。”讲到这里,李天裕利落地拍了拍桌子。从他的表情、言语中,能感受到曾经的部队生涯教给他的无惧无畏、果敢刚毅。“要找准法律依据,摆清事实,善于运用证据。”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讲到他曾经办理大要案时的情景,李天裕神采奕奕,瘦削的脸上泛着红润的光泽。1993年,在他参与办理沈太福贪污案、李效时受贿案等案件时,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整个公诉处的主力都“上阵”办案了。李天裕负责两个庭的出庭公诉工作,诉的都是案件的主要嫌疑人。

“那天的开庭持续了近12个小时,大家的体力都快到极限了。”辩护律师在辩护词最后套用了模板话语,说“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请法庭从轻处理”。李天裕机敏地捕捉到了辩护词中的漏洞,他立马反問对方:“辩护律师,请问被告人是否认罪?他连基本的认罪都做不到,谈什么‘认罪态度好?怎么要求法庭从轻处理?!”辩护人被问得哑口无言,连连摇头。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被告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当时,我的书记员暗暗地给我竖了大拇指。”说到这里,李天裕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走出法庭后,李天裕接过书记员递过来的一瓶可乐。“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喝可乐。”他边说边回味着。

这个案子的成功办理,让李天裕所在办案团队获得了第一个集体一等功。李天裕很看重团队意识,他说,集体立功最难,需要众人齐心合力,所以集体立功分量最重。他的检察生涯共经历了八次立功,四个个人功,四个集体功,其中有三个是集体一等功。“我特别骄傲的是集体立功,因为办案靠的不只是个人,更应该归功于集体。”(李天裕退休前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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