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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与创新研究综述

2019-10-16祝振铎潘小兰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20期
关键词:集团化家族企业多元化

祝振铎 潘小兰

摘 要: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创新正为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勾勒出一幅生动的图景。然而,作为民营企业生力军的家族企业却普遍存在创新投入不足的现象,这显然对民营经济的创新之途发展不利。因此,聚焦于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创新的关系,从企业集团化发展的动因、经济结果、家族企业集团发展对创新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梳理和评述,试图从家族特性、社会情感财富以及家族企业集团多元化创新等方面提出未来重要的研究主题,并从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视角探究家族企业的创新问题,对于深入理解和指导家族企业创新实践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家族企业;集团化;创新;社会情感财富;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F272.91;F27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0-0003-04

引言

中国波澜壮阔的40年改革开放,诞生数量众多的优秀家族企业,成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中坚力量。这些家族企业创始人创新创业,在这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建立商业帝国,有力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显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新形势下,创新打造的新动能正在塑造中国发展的新优势,对正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时期的中国企业意义重大。然而,家族企业通常仍被认为是一种重要且保守的经济组织[1],为追逐与保存家族社会情感财富,往往选择减少创新投资以避免风险和削弱控制权[2]。这显然对家族企业成长不利,因此,如何激发家族企业的创新动力成为重要的研究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对创新的影响逐渐引发诸多学者的关注。国家统计局将企业集团定义为“以母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以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的组成包括正式的股权结构和非正式的社会联结与纽带,强调成员企业间除股权关系以外的多种形式的纽带,如家族、等级制度(如印度的世袭阶级)、语言、种族和地区等。而更为狭义定义将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限制在那些只有股权关系的企业。中国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模式已被广泛认可,但家族企业集团化与创新关系还缺乏较为清晰的解释,其中家族特性、社会情感财富等的影响尚未明确。基于此,本文对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对创新的影响进行简单地梳理和评述,并试图提出未来重要的研究主题,以期对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和通过创新构建持续竞争优势提供有益的探索。

一、企业集团化发展与创新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集团化发展的动因

企业集团是一个企业联合体,通过各种不同程度的法律和社会关系,并由一个核心或占优势的企业控制,进入几个市场同时运作。也有学者认为,企业集团是一个企业族群,其中的成员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纽带形成一体,通过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采取一致行动[3]。已有的研究主要从制度理论、市场失灵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方面解释了企业为什么会形成集团。例如,在市场失灵、交易成本高昂的背景下,企业集团是转型国家制度缺失(Institutional Voids)的特色产物,发挥着填补制度缺失的重要功能[4]。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进一步指出,在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企业集团填补的是所有者缺失(Ownership Voids),扮演着大量国有企业的直接所有者的角色,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促进作用[5]。

大量的企业集团实证研究主要围绕集团企业是否比非集团企业具有更高的效率或者经济效益展开。关于企业集团是否能够带来积极的经济效应或者社会效应,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但就转型经济体或者说新兴经济体而言,大多数研究都认为,企业集团无论对企业本身还是对国民经济总体而言均产生了积极影响[6]。具体而言,对企业集团的积极(消极)作用的探讨主要有三种理论视角。一是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将企业集团视为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回应,认为企业集团之所以能有助于绩效提高,是因为企业集团能够节省交易成本,形成有效率的内部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发挥着促进资源有效流动的中介作用,而且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在重复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能促进信息的充分传递,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采用社会网络的视角,强调企业集团内部持续和多样性的关系所带来的收益,认为网络嵌入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合同履行以及机会识别。对企业集团消极作用的讨论主要基于代理理论的视角,将企业集团看做家族利用金字塔结构和隧道效应等策略保护家族财富、增进私人利益的工具,企业集团的目标在于稳定和控制而并非收益最大化,因此企业集团的绩效要比非企业集团的绩效差。与此同时,还有学者认为,企业集团对绩效的作用不是普适的,会受到很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其中制度情境(Institutional Context)是被讨论最多的调节因素之一。在制度不完善的国家或地区,企业集团才会表现出积极的影响,因为企业集团能够弥补资本、法律和劳动力市场环境的局限,促进内部交易,获得资源[4]。如有研究使用中国企业的样本发现企业集团和国有制存在正的交互效应,即国有企业集团比非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绩效更好[5]。除上述对企业集团-绩效关系的研究,亦有一些学者研究企业集团与非企业集团的战略差异,如企业集团倾向于使用更高的财务杠杆、非相关多元化以及较少地采取国际化战略,这些在财务、多元化和国际化戰略方面的不同特点最终会导致绩效的差异。

(二)企业集团化对创新的影响

国内外学者对企业集团与创新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主要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集团能否促进创新,主要强调由于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以及知识溢出效应的存在,集团企业要比非集团企业在创新方面更具优势。有学者利用中国民营高科技上市公司2007—2009年的样本研究发现,受到融资约束时,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能为成员企业的R&D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内部资本市场以及知识溢出效应也会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7]。Chang等通过比较20世纪90年代韩国和台湾集团企业和非集团企业的创新能力,发现集团对创新的促进作用会随着制度环境的改善而减弱,并据此提出企业集团是制度基础设施的替代[8]。黄俊、陈信元利用中国企业的样本也发现在产权保护力度较弱的地区,集团化经营更能提高企业研发投入[9]。

二是具有不同特征的企业集团在创新方面的差异,主要从制度理论、资源基础理论以及社会网络分析等视角,研究企业集团的不同特征对创新绩效的不同影响。如有学者认为,企业集团创新能力差异的根源在于集团内部形成的社会网络,包括供应商-采购商关系、交叉持股关系以及连锁董事关系形成的各个社会网络及其组合,它们会影响信息和资源的获取与传递,从而影响企业集团的研发能力[10]。除了在资本和技术资源获取、风险分散等方面的优势之外,企业集团内部还会形成集团控制体系,对战略、财务、文化等方面进行控制和协调,有助于企业应对制度转型中的各种冲突和压力,促进企业集团的市场创新[11]。总体而言,尽管这研究并未有明确的结论,但企业集团化对创新影响的研究都为家族企业集团与创新提供理论指引。

二、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对创新的影响

(一)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的特性

国内外学术界一般认为,家族企业集团指的是由个人或者家族所拥有和控制的企业联合体,可以由一个核心(或主导)的个人、家族或企业以相对多数甚至绝对控股的方式掌控,家族企业集团形成的基础是家族、血缘或姻亲关系[12]。与企业集团的研究类似,学者主要从代理理论、制度理论和社会网络等视角出发,关注家族企业集团的形成原因、结构、战略以及对家族企业集團价值的影响。家族企业采取集团化的经营方式,尤其是金字塔的结构方式,能使他们不必付出分散股权或削弱控制的代价就能够实现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和分散风险的目的。Masulis等比较全球45个国家或地区多达2.8万间企业,将家族企业集团形成的动机归结为持续控制的需要和减少融资约束发现,在资本市场较不完善的地区,家族企业集团尤其是采取金字塔结构的家族企业集团更为常见[13]。此外,家族企业集团的金字塔结构、代理问题、股权结构和领导权等都成为研究的重点,是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中的独特性问题。

家族企业集团是否拥有更高的效率或经济绩效,目前并未有定论。一些学者认为,家族纽带能够促进信息传递和减少争端,降低集团内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有助于绩效提高[14]。另一些学者认为,家族企业集团本身所具有的家族性这一特性,即对家族控制和社会地位的追求,可能会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产生冲突和不一致,因而不利于绩效提高[15]。并且控股家族还会通过金字塔持股方式和掏空行为,侵占小股东利益。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应该考虑制度的情境因素,家族企业集团-绩效关系取决于家族企业集团所嵌入的制度环境。这种影响不仅能在跨国的制度环境差异中表现出现,在转型国家的制度演化与变迁过程中尤为明显。

(二)家族企业集团化与创新的关系

家族企业集团与创新的关系研究已逐渐引发学者的关注,一些学者认为家族企业集团抑制创新。MorcK和Yeung认为创新投入不足是家族企业集团存在的一个重要代理问题,他们在熊彼特提出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基础上,提出“创造性自我破坏”(Creative Self-destruction),认为家族企业集团的存在内化了创造性破坏的成本,是一种创造性自我破坏,会导致创新带来的净收益总体上减少,因此家族企业集团缺乏进行创新投入的意愿[16]。亦有学者认为家族企业集团促进创新。Hsieh等认为,企业集团的家族纽带会形成紧密的关系,形成内部圈子系统不仅有助于内部资本市场的建立和运行,还能促进资源共享,因而能促进创新。他们利用台湾集团企业和非集团企业的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企业集团的家族纽带有助于提高创新专利产出[17]。

显而易见,国内外学者对家族企业集团与创新的关系已经进行些许研究,但对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与创新关系的研究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证研究都相对较少。并且,在为数不多的研究当中,对家族企业集团化的讨论还停留在是或否的阶段,即只区分了家族企业集团与非集团家族企业、家族企业集团与非家族企业集团,缺乏对家族企业集团内部社会关系的考察。对创新的讨论也比较笼统,没有对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以及创新投入-产出关系即创新效率进行多元的考察。事实上,家族企业采取集团化的发展战略,有可能以较少的创新投入取得较大的创新产出。同时,还缺乏对制度情境的考量。这与家族企业集团作为转型经济体的常见组织形式和重要地位是不相称的。此外,以往对家族企业的研究一般认为,家族企业为了家族控制和保有社会情感财富,往往不愿意承担风险和缺乏创新,家族企业集团同时存在保有社会情感财富和创新成长的需求,两者并不一定对立,而是会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平衡的关系,现有家族企业集团文献也缺乏对两者是否能实现平衡的研究。因此,有必要梳理和提炼家族企业集团化与创新的主要议题未来进一步的研究。

三、家族企业集团化对创新影响的主要议题

(一)中国家族企业集团与创新的独特性研究

不同国家、制度以及文化等背景下家族企业集团化对创新的影响有何不同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比较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企业集团的发展,可以清晰地发现,日本企业集团的特点是由银行控股而集团企业之间相互参股;韩国企业集团在政府资助下,以核心家族控制中心企业,然后再由中心企业控制第二层企业,如此形成内外层结构;而台湾企业集团的特点是建立在家族关系或者伙伴关系的横向联系结构。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在于日本长期以来金融寡头控制银行和产业,韩国政府支持少数大型家族企业发展民族工业,而中国台湾企业主要通过家族成员和合作伙伴共同控制的形式发展经济。这些社会关系、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等因素对集团的治理结构、多元化选择乃至创新产生了深刻影响。

事实上,造成企业集团对创新促进作用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是否存在其他可选择的能促进创新的制度基础设施及其发展程度,如有效的、完善的资本市场。台湾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早于韩国,企业集团在创新方面优势的下降因而也早于韩国。通过差异性对比,揭示企业集团促进创新的机制在于技术资源和资本资源共享,在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地区或时期这种效应尤为明显,是面对制度缺失情形的有效替代。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新兴和转型经济体,中国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与创新具备独特性,分析家族企业集团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在创新方面的相同和独特之处,对家族企业集团的创新模式进行总结,能够为中国家族企业集团的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二)社会情感因素在家族企业集团化创新中的影响机制

家族企业面临保存和追逐社会情感财富和提升创新能力的双重压力,家族企业集团亦是如此。由家族涉入、交叉持股以及连锁董事关系形成的家族集团内部网络,是家族集团的鲜明特征,也是家族集团实现内部控制和协调的重要工具。Luo和 Chung曾经提出,要厘清家族企业集团的绩效影响,就必须充分考虑将家族企业集团联结在一起并实现资源共享的社会结构[18]。为增进内部协调与集体行动的能力,企业集团通常通过交叉持股或连锁董事的内部联结关系来达到协调与控制的目的。特别对于家族企业集团而言,除上述两种网络关系,由集团中的家族纽带形成的联结关系也是集团内部协调与控制的重要方式。家族企业研究中的社会情感财富学派十分强调社会关系连结的优势,并将其作为构成社会情感财富的五个维度之一[19]。企业集团创新的研究也十分重视社会网络的作用,集团内部网络关系及其组合,推动资源和信息在集团内部的有效流动与共享,是集团创新能力差异的根源[20]。

自然地,家族企业集团中网络结构特征和联结方式的差异,对社会情感财富和创新能力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不同类型社会网络的组合,可能产生叠加效应,如家族涉入网络和交叉持股网络可能存在交互效应,共同作用于社会情感财富和创新能力;同一类型网络不同结构特征的组合,比如高密度、低中心化程度的网络(表现为环环相扣式的网络结构),和低密度、高中心化程度的网络(表现为中央集权式的网络结构),对社会情感财富和创新能力也会产生不同影响。此外,更多的研究强调社会情感财富对家族企业集团的控制作用,如为避免家族控制权的流失而减弱创新的问题几乎成为共识,但也有研究强调社会情感财富的延续性功能产生更为积极的创新促进作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的深入探析社会情感因素在家族企业集团化创新中的影响机制。

(三)家族企业集团与多元化创新研究

已有关于家族企业创新的研究更多聚焦于创新投入和产出,这显然缺乏系统性。创新投入主要是R&D投入,创新产出主要为专利产出和新产品销售份额,创新效率是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测量的创新投入产出的效率,创新方式指的是探索式创新或者利用式创新。目前对家族企业与创新关系的研究大多只针对某一侧面比如R&D投入或者专利产出,缺乏对创新的各个方面的综合多元化考量,且以往研究一般认为家族企业阻碍创新指的是创新投入不足,但家族企业集团完全有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产出。Duran等发现,尽管家族企业创新投入低于非家族企业,但从投入到产出的转化率更高,创新产出更多[1]。此外,家族企业集团可能并不是通过传统的创新资源投入到创新专利产出的过程,而是通过集团化发展并购式创新,既避免了创新风险也回避了控制权流失的问题。

后续的研究需要考虑影响家族集团内部运作的情境因素,着重关注在何种情境下会要求何种创新方式和产生何种创新结果等,包括创始家族控制并管理、大家族拥有所有权并管理、大家族拥有所有权职业经理人管理[21],讨论不同组织层面因素对创新的影响。其次,关注制度层面的情境因素,包括地区市场化指数或关系指数[22]。以往研究发现,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企业集团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23]。并且,社会情感财富的效应会受到地区商业文化更看重正式制度还是社会关系和规范的影响[24]。最后,还需探究时期因素的影响效应,即纵向比较考虑不同时期前述两种关系的動态演化过程。这些情境都是影响家族企业集团创新的重要因素,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结语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经济发展取得伟大成就,家族企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如美的集团、吉利集团以及新希望集团等家族企业已成为各行业的翘楚。然而,中国家族企业与沃尔玛、三星和丰田这样的全球巨头型家族企业相比从整体上看还比较弱小,仍然缺乏持久的核心竞争力。面临全球新一轮产业变革深化,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新形势下,家族企业如何融入其中并通过转型发展成为关键。显然,创新是企业构建竞争优势、保持活力、持续成长和战略转型的核心,尤其是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方兴未艾。但鉴于对于创新的影响机制仍缺乏十分明确的解释,本文聚焦于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创新关系,从企业集团化发展的动因、经济结果、家族企业集团发展特性、集团化发展对创新影响等方面进行简单的梳理和评述,并试图从社会情感财富、家族企业集团多元化创新等方面提出未来重要的研究主题,以期对家族企业集团化发展和通过创新构建持续竞争优势提供有意义的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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