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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修复对策研究

2019-10-14施晓婷周德坤

关键词:吴中区太湖管控

施晓婷,周德坤

(1.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2.苏州市吴中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江苏 苏州 215100)

1 研究背景

1.1 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全社会的共识,随着“绿色发展”的扎实推进,我国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地改善,但生态文明建设仍是压力巨大,矛盾与挑战并存。面对现阶段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的“三期叠加”的局面,必须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来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

1.2 生态修复是转变城市发展方向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城市现阶段正经历着高速的城市化,普遍都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等等诸多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城市的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亟需转型。2015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倡城市修补,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由此确立了新时代城市转型发展的指导思想[1]。生态修复是促进城市向内涵集约发展转变的一个重要手段。

1.3 自然修复和社会修复是生态修复重要内容

生态修复是指对被破坏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其主要目标是对受损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主要包括对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的修复与恢复,对采矿废弃地的修复及污染土地的治理[2]。除了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之外,生态修复的主要内容也包括对社会经济系统的修复。社会经济系统的修复主要是通过人文生态等软环境的修复来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引导“存量发展”和“绿色生活”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2 研究区域

2.1 苏州市吴中区

吴中区位于苏州的南部,是苏州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位置优越,濒临太湖,拥有五分之三的太湖水域面积,是环太湖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也是环太湖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图1)。

《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2017—2035)》提出“山水苏州” 的价值引领,规划将吴中建成中国生态文明的示范区、长三角地区对外交往中心和中国外交会议重要基地,未来中国新经济集聚的“国家湾区”。目前,吴中区的经济发展进入高速增长阶段,从GDP 增长速度来看,近十年间年平均增速达10.96%,产业发展、人口增长和城市扩张使得吴中区在维护城乡生态环境上面临一定压力。

图1 苏州市吴中区区位

2.2 区内生态建设工作历程

确定“山水苏州,人文吴中”的规划目标定位后,吴中区在保护生态空间、扩大生态红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中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2011年吴中区获得“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区”,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首批联系点;2013年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制定《吴中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了10 个类型19 个生态红线区域实行生态补偿,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的新体制;2014年率先出台《吴中区绿色发展规划纲要》,以“追求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吴中”为发展目标,创新了绿色发展的判断标准,推进吴中区的绿色发展之路。

3 生态资源保护现状

3.1 生态资源概况

吴中区的陆域面积有745 km2,同时拥有将近五分之三的太湖水域面积,有1 486 km2,拥有近一半的太湖岸线,长为184 km。太湖国家风景名胜区的十三个景区当中有六个景区是属于吴中区的,因此吴中区是太湖之心,太湖文明的发源地。吴中区又是典型的东部水网地区,区内水网稠密,有22 条骨干河道纵横交错,其中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区;东部以平原为主,由水网平原、低洼圩田平原等构成,西部有低山丘陵,成“岛”状分布在太湖之中和沿岸镇内[3],丘陵山体总面积有154 km2,占苏州丘陵山体的五分之四,森林覆盖率超过30%。由此可以看出,苏州的山水精华基本都在吴中区,吴中区的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

3.2 生态空间保护现状

太湖地区是吴地文化的发源地,吴中区地处太湖沿岸,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资源丰富,其风景名胜区与森林公园的陆域总面积达204.37 km2,其中景区核心保护区面积达58.04 km2;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达1.01 km2。世界级文化遗产大运河穿城而过,体现“苏作工艺”的63 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于大运河边、水乡带、环太湖畔的名镇、古村之上。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1 943 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1%[4];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00.05 km2,生态林地总面积为51.78 km2,山体总面积为75.23 km2,水域面积为124.6 km2。

将各类重点生态空间叠加后,可以看出,吴中区陆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与控制的生态空间总面积达365 km2,占全区陆域面积的49.31%,全区整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优越的生态环境这一特殊的区情也决定着吴中区的发展必须要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

4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4.1 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保护的压力较大

4.1.1 现状的生态环境质量不高

吴中区长期粗放发展、依赖土地资源的发展模式,不仅突出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而且由于土地使用效率的低下,单位产值污染物的产生量也加大。在吴中区的不断发展扩张的过程中,耕地面积逐渐减少,2012年吴中区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18 7 hm2,还不到全国水平的1/4[5]。全区的农田往往和水网联系在一起,耕地的减少使得农田生态系统遭到一定的破坏,再加上全球极端气候的影响,自然保护区内各种森林、湿地和湖泊生态系统都呈退化态势。生物多样性也在明显的下降,有研究表明,吴中自然保护区内的濒危物种和有益碳汇的物种每年平均以5.3%的速度在减少[6]。

吴中区大气污染的复合型、区域性特征日益突出,灰霾天气呈上升趋势,酸雨依然严重,酸雨会危害区内生物的生长。水环境方面,水系作为吴中区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也面临着衰退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水系的不连通、建设用地侵占,导致了水域面积不断衰退,据统计,从20 世纪80年代至今,吴中区陆域部分的水面面积减少了20.8%,河道由于盖板、不连通等原因,长度从1 585 km 缩减到1 406 km。

除了水系资源,区内的山体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和保护,部分山体由于采石产生一定的创面,导致了山体裸露,从而使得功能缺失,无法吸引人的活动。例如区内的中心山体——七子山及周边有大量的垃圾填埋厂和墓地,不仅极大地影响了七子山整体的生态环境,而且制约了山体的利用。此外,农田土壤安全关乎居民的食品安全,但是目前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的基本情况缺乏,特别是农田土壤、工业企业搬迁场地等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尚未开展,针对预防土壤污染的制度体系尚未建立。

4.1.2 土地开发利用率亟待提升

吴中区总体上已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发展的加速期,又是环境污染的高峰期,突发性环境风险和累积性生态风险问题日益增加,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任务将日益艰巨。与苏州其他市(区)相比,吴中区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现状吴中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相对偏低,新兴产业总体上还缺乏核心竞争力,产业规模短期内难以支撑全区的经济增长。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约束进一步加剧,特别是主体功能区规划当中吴中区的禁、限制开发区域占陆地面积近一半,约有280 km2为限制开发区(见图2),内部挖潜难度不断增大。从现状来看,吴中区在满足生态前提下的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亟待提升。

图2 苏州总规(2020)禁建区范围

4.1.3 生态保护面临的要求严格

吴中区拥有五分之三太湖水域、近一半太湖岸线和太湖风景名胜区,属于环境敏感区,区内化工集中区等区域的环境风险较高。全区有8 个太湖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担负着苏州市区80%的饮用水供水重任[7],因而保护太湖水资源是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基本前提。另外,2012年苏州“四个百万亩”工程的任务指标当中,吴中区有59 万亩的艰巨任务,这一任务也促使吴中区进一步坚守生态安全底线,保护生态资源。同时,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全区陆地面积的10%为禁止开发区域、37.6%为限制开发区域,特别是沿太湖的乡镇地区面临着极其严格的区域规划和产业限制[7]。

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必须要强制性的严格保护[8]。根据2013年的《苏州市吴中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吴中区的生态红线所涉及区域总面积达1 943 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1%,分别占苏州市、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60.6%和8.1%[9],所占比例为江苏省最高。由此看来吴中区的生态保护面临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4.1.4 自然与人文景观系统分散

吴中区的人文资源、自然资源众多,但不成系统,缺乏系统性的整合,缺乏对这些资源有效的串联和展示路径。通过现状调查,全区历史文化名镇5 个,历史文化名村11 个(见图3),各级保护的物质文化遗存242处,非物质文化遗存63 项,但是这些资源比较散碎,不成系统。吴中的乡村拥有全区主要的山水人文资源,但是对资源的保护和建设力度不够,使得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不够协调,影响了其旅游观光价值。此外,从管理层面看,自然景观破碎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制造压力,例如东吴国家森林公园和石湖风景名胜区被周边不同的乡镇所分隔开,乡镇的边界一般以公路为界,因此一个完整的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系统破碎化,容易使得整个生态红线区缺乏整体性保护[10]。

图3 吴中区历史文化名镇与名村分布图

4.2 生态保护及生态管控工作的问题突出

区内生态保护的问题较为复杂,包括: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规划、条例对同一空间的管控要求不同、部分管控要求的表达过于笼统和一刀切、管控要求对实际情况、特殊情况缺乏考虑、管控要求与自然资源产权划分、村民生计的矛盾突出、管控要求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暂行条例和临时办法等超出原有管控标准等。

吴中区现有各种生态保护要求和管控机制对走绿色发展的道路也有一定约束。目前,适用苏州的国家、省、市级、各部门的条文,以及各自对应的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数量过百,政府管控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就业保障压力大,基本民生配套设施难以保障,环境监测设施无法落地,难以满足绿色发展要求的设施配套标准。

4.3 向生态为先的绿色发展模式转型困难

农业发展方面,吴中区内自然资源利用强度高,农业生产仍然以依赖投入的传统生产方式为主,面源污染大,现状产权划分、生产方式难以匹配生态涵养的高要求,没有找到高端化的路径。旅游发展方面,现有旅游配套水平低,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需要均受到管控要求的严格限制,导致旅游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生态资源的公共价值难以体现。城镇发展方面,由于有大量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及各级历史文化名村,因此,可开发建设的区域中,有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的面积占比大,受风貌和开发强度限制较多。

4.4 体制机制与高标准的保护要求不匹配

苏州市的生态补偿工作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现有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资金来源单一,主要的补偿资金以村为单位,补偿标准全市均质,未能体现对吴中作为生态要素集中地区的侧重,且补偿标准偏低,作为环保工作任务重的城区,补偿资金的缺口较大,不能弥补生态建设者的成本付出,对生态保护工作没有刺激与促进作用,对生态工程的后续维护和管理暂未能进行有效保障。此外,村镇居民的农业生产、务工收入高,靠补偿换生产的替代成本巨大,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利用的良性补偿机制尚未形成,需要探索层次更丰富、形式更多元的涵养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创新。

5 生态修复的对策研究

针对吴中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本文遵循“生态修复”的理念,不仅对自然进行修复,更要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修复,从生态资源、生态空间、生态体制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修复”策略。

5.1 重点地区开展生态资源修复

自然资源修复的重点是对全区生态遭到破坏的地区开展自然环境修复,对生态质量不高的区域开展生态建设。需遵循以下两个指导原则:一是要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本身的自我修复能力,使其逐步向良性发展方向恢复;二是需要相应的人工措施来促使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恢复性建设。

5.1.1 山体复绿,改善山体生态环境

山体方面,主要是针对区内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对失去开采价值的露天采场、废石场、尾矿库、塌陷区等地展开复绿计划,杜绝废矿污染,从而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再次利用。矿山环境问题因为矿产资源的不同,其废弃矿山的治理关键也不相同。例如吴中区金庭镇的元山矿区主要为煤矿废弃地,其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裸露山体、踩空、塌陷、煤矸石堆污染等,其修复关键是对山体复绿、采空区的治理和对煤矸石堆的处理。对矿山的生态修复不仅是缓解吴中区土壤流失的重要手段,而且通过对矿山的生态修复和改造利用可以创造生态价值。特别是在废弃矿场的改造当中,在其自身土地资源以及独特的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加入吴中区人文景观元素,可以将其改造成湿地公园、生态公园、矿山公园、城市公园等生态空间。

5.1.2 水体治理,修复水生态环境

水体修复的策略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全区水系水环境的生态整治,改善水质。以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太湖一级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及主要入湖河流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二是河湖水系的系统性连通,完善水系统。围绕区内香山运河、胥江、苏东运河、大运河、吴淞江、西塘河、苏州运河这七大水系,通过织补成网的方法,将区内各级河道进行系统连通,从而形成“四横四纵”的水系统(见图4)。三是水岸织绿,开展滨水驳岸的生态改造。围绕沟通水系、疏清河底、改善环境目标,按照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标准,建成自然型、亲水型、环保型、景观型的生态河道。

图4 吴中区“四横四纵”水系统

5.1.3 绿地修复,构建生态绿网系统

结合吴中区的发展目标,整合城市生态布局,构建吴中生态绿网系统,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见图5)、农田系统、湿地系统等方面。

图5 吴中区城市绿地系统

首先,构建环太湖绿色屏障,维护已有环太湖湿地芦苇保护区的生态功能。构建以太湖、石湖、尹山湖、澄湖为点,以胥江、苏东运河、京杭大运河、吴淞江等骨干河道为线的生态廊道,通过生态廊道来串联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滨河绿地、街头绿地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绿地。同时建设石湖公园、寿桃湖公园、天鹅湖公园等12 处城市公园,满足市民对大型公园的强烈需求。

其次,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对区内集中成片的农田区域,改善其生产模式,引导农业生产向低污染、有机生态和无公害方向发展。在满足人类生活需求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广经济林结合农田防护林生产模式,丰富农田生态群落,以提升其绿色生态效益。

最后,加强保护区内现存的湿地资源和自然的动植物生态群落,一方面对于被破坏的湿地植被群落,修复重点是补充乡土湿地植物,恢复具有吴中地域特色的湿地环境;另一方面针对区内被改造的河道,利用可渗透环保材料和乡土湿地植物构造人工湿地环境。此外,在现有水域周边划定湿地资源保护范围,依据各地块的生态环境条件和动植物多样性条件划分可开发、适度开发和禁止开发等级别,编制保护条例。

5.2 修复社会系统,平衡生态空间

5.2.1 践行绿色发展、存量发展的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吴中区必须改变过去依赖资源的高能耗发展模式,向创新科技的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的循环经济发展转型,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绿色发展本质上依赖高新技术的发展,这就要求吴中区必须增加科技的投入,创新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技术支撑体系。同时,应当重点推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开发,为全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结合吴中区丰富的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逐渐把旅游经济作为地区发展的主导型产业。大力推广生态村和生态农业园的建设、打造本土绿色品牌,不仅能改善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而且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在当前土地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引导吴中区将城市存量发展作为未来发展目标,这便涉及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和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问题。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主要是通过产业重组与重构置换城市空间,因此要进行全区的产业创新升级,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在理清全区低效或闲置用地的过程中,要重视小型城市绿地的挖潜工作,以吴中区中心城区为重点,对区内拆迁腾退地、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可能的小型空间进行挖潜,开展口袋公园规划,在城市居民身边“见缝插绿”,提高吴中城市品质。

5.2.2 挖掘城市人文,修补文化生态环境

文化是实现“存量增值”中价值提升的重要手段,作为吴文化的发源地,吴中区应当将文化传承和城市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和整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活力与竞争力(见图6)。

首先,在太湖文化聚集区营造湖岛人文体验圈,弘扬环太湖地区的传统文化;在水乡文化聚集区,围绕甪直古镇文化聚落和环澄湖的水乡环境与农田稻作景观,建设江南水乡文化交流和展示平台;在运河文化聚集区,主要加强大运河沿线的景观环境整治和重要城镇节点的整体塑造与提升,促进吴中大运河遗产的整体复兴;在胥江文化聚集区,主要发挥胥江作为连接太湖与大运河两大文化片区的纽带作用,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胥江沿线的历史文化遗产。

图6 吴中区四大文化聚集区

其次,通过建设城市绿道来修补吴中绿地空间系统,绿道是实现山水人文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联通全区范围内的大量生态资源,改善其可达性,增加文化的可感知性;也可以串联历史文脉,展现吴中地域特色。

最后,通过文化设施、文化活动的打造带动小镇发展文创、旅游产业,使吴中成为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文化创意高地。

5.2.3 转变社会意识,提倡绿色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倡导绿色生活也是实现吴中区绿色发展的重要途经。绿色生活方式要求人们充分尊重生态环境,重视环境卫生,确立新的生存观和幸福观,倡导绿色消费,以达到资源永续利用的目的[11]。首先,构建绿色政府,以绿色指标作为政绩考核指标,制定适合吴中区的绿色生活方式战略规划。其次,政府或者媒体需要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区内绿色环保的相关信息,加强公众对全区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后,通过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形式向公众广泛传播生态价值观和人文精神,目的是转换公众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态度,提倡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新型的生活方式。

5.3 完善和创新生态管理体制

5.3.1 实行最严密的生态保护制度管控

首先,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不但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而且要健全吴中区对环境保护法规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管理条例。其次,梳理区内现有的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条例,完善条例对各个空间的管控要求,对不符合实际情况、超出原有管控标准的必须按照条例制定的流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5.3.2 加强以土地和规划为主的空间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这“三线”的划定是吴中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引导管控控制线的落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图,发挥其严格的地理边界和管理红线的功能。按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规定,在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划分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内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

统筹全区的各类空间性规划,重点是要落实“多规合一”,最终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明确国土空间管控的责任主体,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在管控的方法上,应当对国土空间进行差异化的分类,分出不同的类型,再进行分区管控。

制定和实施吴中区生态保护行动计划,明确各个时期、各个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的目标和任务,从而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吴中区自然保护区域发展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总目标和发展阶段;编制吴中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根据生态适宜度来确定全区的经济战略方针,科学确定地区的产业结构。

5.3.3 建立健全吴中区资源有偿制度

一是为了确保能落实生态功能区,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吴中区的生态补偿机制。针对吴中区的实际情况,以太湖为例,可以制定苏州环太湖地区的专项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增强资金保障力度和统筹能力,在提高吴中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基础上,争取加大市级转移支付力度。在市级层面要统筹生态类的政策和资金渠道,在区级层面,要统筹资金使用的实施机制。

二是进一步扩大重点公益林的补偿范围,同时不断地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使得国家认定的和苏州市划定的各类公益林都能得到补偿,这样能更好地促进全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三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和湿地的补偿力度,首先要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其次要调整优化水资源费用结构,用于水源工程的保护和建设;再次要明确水源补给的生态效益补偿、洪涝蓝藻等灾害风险补偿;最后要对受保护的生态湿地管理保护单位进行补偿。

6 结语

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由“量的扩展” 转向“质的提升”的过程中,城市建设和治理的理念都要进行调整。吴中区的“生态修复”是在“城市双修”理念下的实践探索,“生态修复”是建设美丽吴中、人文吴中的基础,本质是生态、经济和社会系统完整全面的修复,既包括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的修复,也包括对社会文化等软环境的修复,从而达到营造宜居城市的目标。“生态修复”的过程是长期的、系统性的,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的生态管控机制在不断地优化完善,城市的综合治理能力也会进一步得到提高,进而促进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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