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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DAN鉴定背后,两个家庭的生离死别

2019-10-11

新传奇 2019年38期
关键词:小达朱某养父母

广东省某市看守所,22岁的景仔因盗窃被依法羁押。原本只是一宗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在警方例行对其进行DNA检测时,却牵出了深圳一宗被掩盖了17年的拐卖儿童案。这是一本沉重的案卷,承办检察官在若干个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笔录中,拨开迷雾,两个家庭十余载的生离死别再现眼前。

相隔数百公里,两家人都因孩子一夜坠入噩梦

1999年,广东省河源市某镇某村。

这个寂静的小山村发生了一宗悲剧,村民朱某3岁多的外孙因大人照看不周,不慎掉入池塘,发现时已抢救无效死亡。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远在外地打工赶回的女儿女婿伤心欲绝,外祖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痛不欲生。

2001年3月31日晚上19时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市场。

做小本生意经营的林先生和妻子欲带着自己的两个女儿和一对不满5岁的双胞胎儿子小达、小迪去逛附近的超市。走出家门后不久,大家看到小达的脚上居然穿着妈妈的鞋,怕他不好走路就让他自己回家找奶奶换鞋,不用再跟来了。

一个多小时后,林先生回到家却被奶奶告知,小达在换好鞋后居然又独自出门去找爸爸妈妈了,到现在还没回来。林先生顿感晴天霹雳!

据一个停车场保安说:他亲眼看到了一名40多岁的男子抱着小达,当时小达一直在哭,保安见状上前询问,那名男子称自己和小孩的父母是老乡,还能说出小孩家的情况,保安听后也就未再阻拦。

这名神秘的男子是谁?林先生从自己的熟人中一一排查未果,他认为小达肯定是被有心的人贩子抱走了,于是报警。之后,他登报纸、发寻人启事,从此踏上了漫长的寻子路。

两家人相隔数百公里,都因孩子一夜坠入噩梦。出人意料的是17年后的一场DNA鉴定,却让两个素昧平生的家庭联系在了一起。

经警方的DNA检测结果证实:景仔就是林先生17年前走失的孩子小达。“我们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当林先生一家听到这个突如其来的好消息后喜极而泣时,深圳警方迅速出击,从景仔的养父母入手倒挖线索。2018年9月,当年参与拐卖小达的张某及其妹夫钟某某、妹妹张某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关于当年的悲剧,当事人这样说

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时看到了3名鬓已沧桑、身形佝偻的被告人。岁月如梭,稚童成长为青年,他们也从当年的壮年变成了年过五旬的老人。

据张某供述,当年他就住在案发现场附近。案发当日,与其相识的一名叫“阿军”的男子给他带来一名小男孩(即小达),说是别人不要的私生子,送给张某养,张某收下后交由自己的母亲照顾。不久,因母亲年迈身体不适,张某就通知自己的妹夫即被告人钟某某将小达带至老家广东省河源市某镇某村。

小孩带回村后,钟某某夫妇对外声称这孩子是外地一个朋友的私生子,父亲出车祸走了,母亲要改嫁,所以想委托他们找个人家收养他。家住同村、当时尚未摆脱丧孙之痛的朱某听说了消息就赶至钟某某家,看到健康的小达之后甚为喜欢,老两口经过商量,自作主张决定代女儿女婿收养小达。

2001年4月29日,双方签订了一张“托付抚养契约”,约定钟某某同意将小孩托付给朱某一方抚养,朱某向钟某某支付一万元作为原来的抚养费用,契约中还写明如果此事有拐骗行为,由钟某某负全部责任。

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小达父母强烈要求用法律严惩犯罪分子。而本案因案发时间相隔甚久,加之当年侦查技术手段有限,且部分重要证人已去世或离开深圳不知去向。现有证据虽能证实3名被告人实施了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但在孩子转手的部分细节上仍存有疑点。

收养还是出卖?罪与非罪?

在法庭开庭审理阶段,3名被告人的辩解都聚焦于当初是为了自己收养才留下小达,后面因为经济实在困难才转送给别人,不存在拐卖儿童的“有出卖为目的”,张某甚至还提出了两名新的目击证人加以佐证。

承办检察官当庭作出有力控诉,在普法的同时击破了他们的侥幸心理:

案发当年,张某和钟某某家中各有4名小孩,且都有男孩。張某当时家庭月收入为1500元左右,钟某某两夫妻的家庭月收入浮动在500至1000元之间,抚养自己的小孩时都捉襟见肘。

因此,无论从经济条件、还是从传统思想方面,都没有收养小达的合理性。

小达前后在两人家中停留的时间仅为29天左右,钟某某等人却向朱某收取超出自己月收入近10倍的金额作为名义上的“原抚养费”,显然不符合常理。根据2010年3月两高《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意见》第17条,应当认定钟某某等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庭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三方又马不停蹄就张某庭上提出的新证据开展了新一轮调查取证,侦查人员还远赴重庆找到了张某口中的两名目击证人。经核实,他们案发时并未在现场,他们所说的证言实际上是张某在一年前突然打电话告知的情况,而这个时间正是在小达的真实身份曝光之后,即该证言实为事后串供,并不具有现场目击的真实效力,法院未予采纳。

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时,张某及其辩护人面对这份调查结果,未再提出新的辩解意见。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钟某某、张某英犯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同时认定钟某某、张某英二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钟某某、张某英有期徒刑各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子办结了,但引发的思考却未停止

庭审时,小达的母亲和姐姐也从老家赶到法庭参加旁听,张某等人在庭上关于收养的辩解激起了这位母亲的愤怒,而小达的回归家庭心路更是一波三折。

数年前,朱某收养了小达后才告诉了身在外地的女儿女婿。经朱某的女儿回忆,当时作为一个失去孩子不久的母亲,她起初非常抵触父母的做法,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小孩。后来是这个小男孩一直喊自己妈妈,她最终心软还是认下了这个儿子。

因为亲生儿子原来的户籍尚未注销,朱家给小达沿用了这个户口和身份证,并给他改名景仔。景仔的出现抚慰了朱家人心理上的伤痕,他们对其视如己出。

景仔却并不爱说话。据张某说,他刚接收时,小孩一直在哭。

但在景仔的笔录中,他对自己被抱养之前的事情表示完全不记得,只记得从小就在朱家长大,外祖父母、养父母和两个姐姐都对他很好,没有欺负过他。邻居们也从未说过他是抱养的。

究竟那段经历给景仔留下了什么记忆,恐怕只有景仔自己内心才知道。据朱家人说,景仔从小不喜欢和他们沟通,也不喜欢学习,经常逃课。初一就辍学,让亲戚带他外出打工也不适应,之后就要自己出去打工。但没想到,再见却是在看守所……

当现在的景仔、真正的小达刑满释放走出看守所时,早就闻讯守候在外的林先生一家人上前抱头痛哭,悲喜交加。 当小达与双胞胎弟弟小迪站在一起时,同胞血亲,五官相似,却因为17年前命运轨迹的分离,呈现出了两种迥异的神情。

得知这些情况的检察官不禁想:小达,你是真的不记得了?还是自我保护的遗忘?

在办案初期建立的救助群里,检察官仍在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心理老师及时了解小达的最新进展,小达的父母也仍会通过微信向检察官讲述最近亲子关系修复遇到的疑惑和困难。

日前,检察官欣慰地得知:经过一段时间的陪伴和疏导,小达已渐渐走出了阴影,从刚开始得知真相的震惊迷茫到现在的重新思考,他说:“我爱我的亲生父母和兄弟姐妹,但也忘不了养育之恩,我会常回去看看养父母和姐姐们。”

本案中,小达是不幸的,幼时被拐离开亲人怀抱。好在遇上了将他视如己出的养父母,且最终平安地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正义得以伸张,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场因拐卖导致的离别与重逢,也许在小达和两个家庭心里埋下了难以抹平的伤痕。但我们也看到,小达从这场失而复得中感受到了亲情的珍贵和力量。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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