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中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的思考与建议
2019-10-07李鹏飞黄丽君
新西部·中旬刊 2019年8期
李鹏飞 黄丽君
【摘 要】 本文以PPP模式中地方政府信用与责任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出现的原因,并对PPP项目中如何规避政府信用风险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要加快推进PPP立法;要构建PPP项目动态优化调整机制;要规范政府PPP项目中的行政行为;要强化政府部门违约追责力度。
【关键词】 PPP模式;地方政府;信用风险
一、引言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最早兴起于英国,并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2014年,为稳定经济增速预期,提振民间投资,同时进一步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率,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PPP作为有效的融资和管理模式迅速推广到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基础设施公共项目,有效地发挥了提高投资管理效率,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作用。然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参与主体的资源禀赋差异及其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不同,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多个层面都暴露出风险,加剧了风险管理的复杂性。
在PPP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既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参与项目运作,又必须履行监管者的职责:既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要考虑项目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又要作为行政部门对项目的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管。虽然整个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政府并未缺乏信用,但由于项目参与主体众多、投资规模大、周期较长等特点,客观上来看,政府信用风险仍然是导致PPP项目无法落地甚至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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