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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判无期,青少年犯罪谁来买单?

2019-10-07苏青

青春期健康·家庭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胡某犯罪青少年

苏青

2013年,曾发生过这样一起事件:一位15岁少年,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半年内致两名学生一死一伤。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胡某,男,汉族,某职业学院学生。胡某在上学期间,与同学宗某因琐事发生矛盾,之后便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12月2日,胡某在学校公寓楼一楼大厅趁宗某不备,持刀割其颈部并连续捅刺胸腹部,致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就在此事发生前5个月,7月21日,胡某就因琐事持刀将同学陈某捅成了重伤。

法院认为,胡某持刀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胡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其法定代理人自愿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其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且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故意殺人罪判处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专家解读:

一个15岁的少年在本应该绽放自己光彩的年华,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一生,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在谴责这位少年的时候,是否有人认真想过,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地步?为什么有的孩子可以踏踏实实做人,有的却要“落草为寇”,甚至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呢?这是因为父母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坏人,受到家庭和社会等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才会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1.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积极影响,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消极影响,不良家庭因素是导致子女犯罪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旦遭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歪路,缺乏父爱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另外,不良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正规教育的场所,就学校教育来看,影响其应有功能发挥的主要问题有:

(1)教育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或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目前来看,许多学校还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教育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班级三、六、九等的划分,使被划为“另类”的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有的就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

(2)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有些学校的领导和教师不了解当下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征,不善于把握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仍然采取封闭式、程式化、模式化的简单说教的方式来教育学生,用歧视、体罚、甚至推出学校的办法来对待差生。

(3)学校生活枯燥单调。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身心成长迅速,精力充沛,求知欲旺盛,需要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然而许多学校的校园生活都是枯燥单调的,这常常使得青少年学生将自己旺盛的精力发泄到不该发泄的地方,一失足成千古恨。

3.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按心理学的划分,十一二岁到十四岁是少年期,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是青年时期,相当于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阶段;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是儿童向成年过渡的时期,也就是成熟过渡而又不完全成熟的时期。在这个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年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在此期间,如果给以正确的教育和影响,他们就能顺利地、健康地向成人过渡;反之,他们如果受到不良的教育和影响,就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如何改善家庭的教育和环境

1.家长要当好启蒙老师。其一,要当好启蒙老师,在孩子面前做好榜样,不要把自身存在的和社会上的不良习气传染给孩子;其二,科学合理地管教孩子,孩子的思想和行为是需要父母来引导的,管教要讲究策略,不能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通过父母精心的教育和引导会缩短孩子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时间;其三,多交流、多沟通,和孩子做朋友,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有不良行为动向时,适时地予以教育引导,将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2.家人要注重以身作则现身教育。青少年的家人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健康的思想、高尚的品行,教育和引导青少年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要言传身教,让自身良好的品行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积极预防和制止青少年吸烟、酗酒、泡网吧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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