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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模式资产收益扶贫存在风险分析

2019-09-23邢莹政

智富时代 2019年8期

邢莹政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飞跃性的进展也进入到了关键时期。在扶贫的过程中我国创新了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在该模式取得成效的同时,应该注意到各地常见的农业合作社模式资产收益扶贫当中隐藏的风险。本文就此分析了农业合作社模式资产收益扶贫存在的风险并给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产收益扶贫;农业合作社;风险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飞跃性的进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1978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7亿,截止到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4500万,农村贫困人口总量减少7亿多。在扶贫工作的进行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目前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大多是因病因残因老致贫的,传统的扶贫方法不适合这类人群实现脱贫。为了啃下扶贫攻坚战当中的这块“硬骨头”,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资产收益扶贫是新时期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抓手(汪三贵,2017)。目前各地方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多采用农业合作社模式,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农业合作社模式资产收益扶贫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农业合作社模式

农业合作社模式是资产收益扶贫的一种形式,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政府将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到企业共同建设农业合作社,由企业主导选择农业项目,农民加入合作社为该农业项目提供农业初级产品。企业的任务是收购农民的农业初级产品并进行后续的加工销售。由于资产收益扶贫的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使其获得持续性资产收益,所以在企业项目的选择上一般选择当地龙头农业企业。龙头企业自身发展前景光明,有着丰厚的资产和良好的盈利能力,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资产收益扶贫的效果。

农业合作社模式下,农户除了能够从由财政资金入股后分配到的股权获得分红,还能够将自己的土地租赁给企业使用获得租金。一般农业合作社中的企业同样会雇佣当地劳动力进行简单的生产劳动,这样企业在劳动力成本上降低同时当地农户可以获得劳动性收入。除了收入之外,企业农业项目的引进在技术上会给予农户支持,会增加农户的知识储备和技术水平,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农业合作社模式存在的风险

农业合作社模式虽然具备很多优势,但是其作为资产收益扶贫方式的一种,同样需要符合资产收益扶贫的内涵:“股权量化、按股分配、收益保底”。其中“收益保底”就要求在资产收益扶贫当中把控风险,不能够为了追逐收益而无视风险。

在农业合作社模式下,政府将财政资金和企业资金一同投资建设合作社,等同于政府将钱投资到企业当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面临着风险。本文将剖析农业合作社模式存在的风险,发现风险存在的可能层面为规避风险提供理论支持。

3.1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企业所处的系统发生动荡或者遭受冲击而使企业面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不能够通过分散投资来规避,因此又被成为不可分散风险。农业合作社模式當中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3.1.1自然灾害

农业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具有很大的脆弱性,美国农业部的Reilly将脆弱性这一概念定义为在一定地区,难以通过适当的措施去适应的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简单的说就是对灾害的敏感程度,该程度会因灾害的暴露因素或处理能力的不同而不同。

伴随着世界各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全球气候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加快,天气急剧变动引发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在我国有些贫困地区本身发展农业的条件不佳,缺乏水资源,土壤缺乏养分,这样就更加剧了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当地农业的伤害。农业合作社模式的基础就是农业,自然灾害必然是农业合作社模式所面临的风险之一。

3.1.2市场风险

资产收益扶贫要求“收益保底”,在各地的实践当中体现在企业需要保证支付给贫困户不低于当年银行年利率的收益率,在此基础上还要按股权分配给贫苦户红利。这就需要企业保证自身收益率最少大于银行年利率。

在现实经营的过程中,企业难免会遭受市场的波动带来的损失,特别是农业具备蛛网效应,容易出现实际价格和预期价格不符的情况,如近年来农产品如大蒜、姜等都出现过价格大范围的波动。如果农业合作社经营的产品同样经历这样的波动,对企业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是一大挑战。

3.1.3政策风险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时效性因投入的持久性决定,一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需要多方资金支持,其中政府的财政支持是重要的一部分。政策的风向和变动,地方不同届政府对政策的不同选择都会影响到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持续性。扶贫任务的完成并不是说在2020年之后就不存在贫困了,只不过贫困的方式和程度不同。绝对贫困人口虽然实现了脱贫,但是在相对水平上贫困仍然存在,资产收益扶贫能够提升贫困户的能力并使其获得持续性收入,应该在长期中坚持下去。因此政策可能的变动也是资产收益扶贫面临的一大风险。

3.2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指发生于个别公司的特有事件造成的风险,相对于系统性风险更具有特殊性,影响范围更小。虽然非系统性风险所影响的范围只是一个企业,但是在农业合作社模式资产收益扶贫当中企业受到影响势必会对扶贫效果造成影响,合作社当中的非系统性风险同样需要防范。

3.2.1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通俗的说就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农业合作社模式当中利益相关的主体有企业、贫困农户、政府官员三方,在利益链条当中的三方都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

3.2.1.1企业的道德风险

企业作为农业合作社模式资产收益扶贫当中的盈利主体其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相对于资产收益扶贫来说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其目标应该是企业和农户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在现实实施过程当中,企业的道德风险就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农户和国家的利益,具体表现形式是挪用资金和骗取补贴。企业可能将国家投入到该地区的扶贫资金用于其他领域或者直接侵吞,这对于当地农户和政府来说是重大的损失。

3.2.1.2农户的道德风险

农业合作社模式中农户负责提供农业初级产品,初级产品经企业加工、包装后销售。整个链条当中产品的品质与农户所提供的初级产品密切相关。如果农户凭借着合同当中规定的企业需要收购其农产品而对农产品的质量漠不关心或者偷工减连就会影响到整个合作社的盈利水平,难以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在网络发达和消费者意识强烈的今天,甚至可能会引发合作社当中企业的品牌危机。

3.2.1.3政府的道德风险

尽管有的观点认为腐败可能会带来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效率。这个观点是建立在次优理论之上的,企业通过贿赂来减少政府政策导致的不必要的扭曲。但是更多的理论支持腐败和寻租行为是有碍经济发展的,腐败根本上将破坏了产权保护,而产权保护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

资产收益扶贫是一项关乎民生的政策,在扶贫过程当中更应该防范腐败行为,使国家财政资金能够真正用到惠民的领域,使得贫困户真正受益。

3.2.2管理过度自信引发的风险

企业管理者的不恰当行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而管理者可能在政策的干预下过度自信而盲目扩张。政策在带动社会资金流向扶贫领域的同时也影响着企业管理者的财务决策。农业合作社模式的资产收益扶贫是具有政策导向性的组织,政府会在对合作社当中的企业给予一些帮助和支持。在政府的扶持下合作社的运营和盈利能力会相对较好,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让企业管理者过度自信,过度自信是管理者普遍存在的认知偏差。在政府支持和过度自信的双重作用下企业激进负债,企业的投融资决策从“基于信息或刺激外部性的理性从众”转向“基于过度自信认知偏差的非理性从众”,导致企业流动性风险激增。

四、政策建议

资产收益扶贫作为我国扶贫工作当中的一种创新形式,在各地實践上大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农户参与资产收益扶贫,不仅能够扶其收入,更能够扶其发展。但是通过本文的分析发现资产收益扶贫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风险,这些风险一旦发生,遭受损失最大的就是脆弱性最高的贫困户。因此需要在资产收益扶贫当中积极防范风险。

4.1扶贫项目投资严格筛选审查

资产收益扶贫最终产生效益的还是投资的项目,而主要风险也发生在项目上。虽然目前各地投资选择大多是当地龙头,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民企经营环境、融资环境相对恶劣,企业发展瞬息万变。因而在选择扶贫投资项目的时候要严格筛选,做好风险防范。

4.2构建风险预警、保障机制

对企业经营方面的风险可以聘请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审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关注企业的经营动向、市场动态,第三方评级机构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当企业触及风险红线,及时发现并减少损失。并且在投资之前,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抵质押、担保等增信行为。这将很大程度的降低资产收益扶贫当中的风险。

4.3完善相关法律,采取追责制度

政府官员的调动、升迁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各地官员为了在任的政绩,只考虑当前的发展而不考虑将来。这就形成了官员代际之间的责权不平等,应当在扶贫工作当中,完善相关法律,采取追责制度。这样的法律政策安排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官员的决策,在决策的同时进行长远的考虑。

【参考文献】

[1]魏加威,王建忠,王斌,甄鸣涛,孙学东.产业扶贫引入社会资本的ppp融资模式研究——以河北省威县资产收益型扶贫模式为例[J].财会通讯,2017(32):8-10+129.

[2]汪三贵,梁晓敏.我国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与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17,38(09):28-37+110.

[3]刘扬,王东宾.资产收益扶持机制研究:理论、政策与实践[J].浙江社会科学,2017(09):146-15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