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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孝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及建议

2019-09-17任萍

山西农经 2019年11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问题

任萍

摘 要:为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孝义市农民合作社进行了调研与分析,指出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建议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1-0074-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A

1  孝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孝义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70家(包含2家联合社)、家庭农场75家,分布于17个乡镇(街道)361个行政村,覆盖率为95.25%。其中,2017年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67家、家庭农场25家,新覆盖99个村。2017年新获得山西省认证的示范社(家庭农场)7家、吕梁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5家、孝义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10家。经过大力扶持、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已经成长为一支带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2  孝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扶持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多以自发性为主,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合作模式和内部管理不规范,使其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和引导。但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仍有欠缺,相关政策传达、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造成合作社在引导农民生产方面存在偏差。地方政府扶持政策相对缺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技术、资金、土地、人才引进等诸多问题时,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解决,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1]。

2.2  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规范

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2.3  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

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孝义市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2]。

2.4  缺乏复合型人才,自身发展能力弱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需要有会经营、善管理、懂技术的人才。现有的农民合作社虽然是一些比较年轻、有干劲、善钻研、有先进理念的致富能人带头发动的,但其文化知识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大多数管理人员仅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的某一方面有专长,而具备组织协调、经管管理、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太少,甚至没有。缺乏领办合作社的带头人,一些能力强的本土“能人”对参加基层自治组织或自主创业热情较高,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了解,缺乏兴趣和动力组建合作社,牵头领办的意愿不强。

2.5  资金周转困难,集资融资难度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金较少,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发展农业成本较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金融机构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贷款额度普遍偏小,借款门槛高,造成合作社通过融资发展生产的难度较大。

3  建议措施

3.1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并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通过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勵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3.2  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3.3  发挥典型带动效应

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应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来抓。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经验,实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

3.4  加大营销力度

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提高产品品质和安全性。加大品牌建设力度,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积极引导合作社通过与超市、中小学校、机关食堂、企业等开展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并利用互联网为合作社打开农产品市场销路,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运营模式,促使合作社的农产品有销路、有钱赚。

3.5  实施人才兴社战略

一是要加强对合作社创办人、领办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会人员的培训。二是要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涉农企业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要支持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活力。四是要引导合作社对其社员进行现代农业技能培训。可组织就近参观先进典型,学习先进经验,提高自身水平,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图展.自生能力、外部支持与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J].农业经济问题,2017,38(5):14-27,110.

[2]付建龙.我国农民合作社制度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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