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省思与重构
2019-09-12符晓铃
大经贸 2019年7期
关键词:实践能力
符晓铃
【摘 要】 中国的法学教育在探索中向前发展为时代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当前比较常见的法学教育模式主要有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域外对法学人才的培养因独具特色而受到我国法学界的重视。目前,法科生较低的初次就业率低已成为普遍现象,我国应在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下进行反思以寻求解决办法。
【关键词】 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模式;实践能力;法律人才培养
法学教育是在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逐渐兴起的学科,高校的法学教育兴起于11世纪意大利有着“大学之母”之称的博洛尼亚大学,迄今为止法学教育用近千年的时间不断演进、整合。法学作为一门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社会纠纷的技术性学科,实用性、技能性、社会性对该学科而言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规模剧增,可教育模式较为传统且并未结合社会需求作出相应的模式转化,因此我们应在现有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梳理其存在的困境,结合域外法学教育模式的先进经验寻求教育模式的革新。
一、当前法学教育模式的主要类型
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是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律专门人才的应有之义。下面对三种主要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阐述。
(一)专业型教育模式
专业型教育模式即高校在制定法学生培养方案时注重设计课程教学中的理论教学、法律思维等环节,以培养出理论基础扎实和法律逻辑能力较强的专业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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