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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竖“有损福报”标语也是无奈之举

2019-09-10

科学大观园 2019年12期
关键词:有损福报投币

敬告:向飞机投币祈福是破坏安全有损福报的违法行为。近日一则机场警示牌标语引发舆论关注。

据了解,为阻止旅客向飞机投掷硬币“祈福”的荒唐行为一再发生,三亚凤凰机场无奈“放大招”,用“有损福报”的标语提醒旅客,投掷硬币是影响飞机安全的行为。

涉事标语引发了不少网友争议。有人认为用“有损福报”这种非正式用语是为了将计就计,“这是用你听得懂的语言和你溝通”;也有人认为机场作为公共机构,用这种标语存在不妥之处。

不可否认,近年来,向飞机投掷硬币“祈福”的行为屡屡见诸报端网络。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已发生近10起向飞机“投币祈福”的事件。

就以往的案例来看,即使旅客投币能被及时发现,航企和机场方面往往也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有资深机务就表示,在确认硬币数量后,通常得打开发动机整流罩,拿类似胃镜的设备“孔看”,寻找硬币。如果经初步检查还找不到,算上租用机场机库和机务人员人力成本等,整体损失动辄上百万元。

由此看,“向飞机投币祈福”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致使飞机延误,耽误其他旅客时间,影响他人出行计划,扰乱机场飞行秩序,还会给航空公司带来巨额损失,涉事人也将受到拘留等相关处罚……说“向飞机投币祈福”带不来所谓的福报,并不过分。

对机场工作人员来说,投币祈福者往往是置身某个“次元”的,要拿理性逻辑去说服人家,未必能刺破那层认知次元壁,所以干脆也拿同个次元的话语去警示他们,让潜在的投币者更好地长记性,让他们心生基于果报的敬畏。

当然公共机构制作标语的规范性的确需要强调,但机场和航司的顾虑也需要被看见。比起“有损福报”的口头警示,以依法处理的方式让投币者自食恶果,显然是更优方案。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法》也规定,破坏航空器,足以使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规赫然在列,“向飞机投币祈福”构成破坏航空器的违法行为,投币者不断被处以各种处罚,但依然有后来者出于各种心理以身试法。这既提示了“违法必究”的必要性,毕竟现实中经常有些“教育了事”的情况;也昭示出相关普法与风险提示的不可或缺,比起事后性惩处,事前提示也很重要。

说到底,飞行安全教育靠“福报”说事是降维“警示”,诉诸法律与规则更为重要。也只有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着力提高民众的文明素质与科学素养,才能更有力地铲除“向飞机投币祈福”行为存在的土壤。

◎ 撰文|斯涵涵(职员)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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