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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租船定价及其风险管控

2019-09-10徐建德

环球市场 2019年6期
关键词:定价风险

徐建德

摘要:观察当前国际航运市场可以明显了解到,海运工具在航运事业中得到了空前的应用,正是因为如此,海运船舶的期权以各种形式嵌入到了合约以及契约当中,进而期租船的模式逐渐成为了航运市场较为常见的普通形式。将期权嵌入到期租船合约中,不仅使得整项工作开展得更加具有复杂性,同时还使得期租船的定价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要对期租船的定价以及风险因素,采用科学的定价方式展开管控,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期租船的实际运行效益。本文接下来将对期租船的定价以及风险管控展开分析描述。

关键词:期租船;定价;风险;管控方式

根据长期的定价工作经验总结得知,期租船定价的主要问题在于,科学选择出执行期权的最佳时点。通常在单因素模型基础上,往往都是通过嵌入期权的价值运费,科学衍生出定价的实际模型,并且尝试将原本封闭的定价公式,较为合理的应用到简单的欧式期租船合约当中,如此才能较好的解决定价过程的风险问题。当期租船定价以及风险管控工作质量得到极好的保障之后,相应期租船的运行才能更加具有科学合理性。

一、全面分析期租船的定价合约

在实际航运市场上,期租船合约一般指的都是船东与船舶承租人之间,通过双方协商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协议,其主要的内容都是船舶承租人,自身同意向船东支付一定的费用,从而获取一段时间船舶的使用权。从而船舶承租人也就可以全面掌握租船这段时间内的海运费用。但是期间所形成的运费,14会随着时间长短的不断变化,最后成为整个航运经营风险的重要来源。一般情况下,期租船的合约通常情况下都是长期契约,时间的范围大概在几周、几个月,更有甚者达到了十几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再次,使用船舶的权利通常都是包括选择未来某个特殊时点上使用权限,因此也就带来极强的期租船合约。期租船的租赁市场的购买形式是较为繁多的,但是不论何种形式的购买形式,最终船舶承租人都能够在租船合约到期后给予一定的价格购买船只。根据某种形式的规定,船舶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船合约到期满之前,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全面的行使船舶购买、停止支付船租费的权利,但是仍然具有一个初步意义上的锁定期,即船舶承租人需要在租船几年之后才能继续行使购买船只的权利,同时购买选择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同点。

二、科学做好期租船风险控制的措施研究

(一)关于欧式买入期权的期租船合约

根据实际期权的定价情况可知,欧式买入期权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购买租赁船舶。因为最终的期权都是欧式的,所以也就可以将最终契约全面分解为租赁合约以及期权合约,之后再次分别按照这两种合约形式执行,所以最终定价的价值是处于时刻浮动的状态的。此种期租船契约的机制与即期运费处于一种正相关的状态,但是期权的价值最终为零,因此对于足够低的即期运费来讲,最终的交换契约价值将会是负数。这同样表明欧式买入期权的期租船合约总价值是负数。要想从根本上全面处理好这样的风险问题,那么在展开实际定价工作的时候,也就需要科学合理制定出欧式买入期权的期租船合约,同时在合约当中明确的规划出标准性的特点,从而提升期租船的实际效益。

(二)切实注重船舶被扣押的风险管理

目前最为典型的海事保全方式要当属扣押船舶,因为世界各个国家的海事立法的情况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从而也就导致了每个国家船舶被扣押之后的海事请求也大不相同。我国的海事法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展开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往往包括22个项目,涉及到的船舶物权、船舶使用或者租赁协议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并且还同样在第23条规定下明确的指出了扣押船舶的5种情况。当定期租船合同情况下,船舶出租人的船只会因为租船人的违法操作,而出现被扣押的风险,这一点是广大租船人士需要引起绝对重视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实际租船合同当中,明确了其中相关的工作事项,那么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由租船人承担,一旦并没有在合同当中明确规定出相应的事项责任,那么很有可能会因为事务责任划分不明确的原因,造成较大程度上的风险问题。所以,了解期租船的定价合约问题,并掌握期租船中风险控制要点,针对期租船工作需要制定出明确的合同规定,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双方的利益。

(三)关于美式买入期权的期租船合约问题

一旦期租船的定价具有早期执行功能的时候,定价的问题将会涉及到最佳停止时间的确定问题。纯粹的美式期租权与欧式期租权是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的,欧式期租权当契约到期日达到任意时间预先确定点时,其最终的执行价格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如果在此过程中执行了购买船舶的期权,那么必须要停止支付期租费用,因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自身的经济效益。所以最佳执行决策往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的衡量,其分别是当前即期运费、未来即期运费、船舶的最终价值以及执行价格。这几个方面的要素,对于美式买入期权的期租船合约问题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如果不能科学合理的处理好这些方面的要素,那么最终必定导致期租船的定价出现不应有的风险问题,这种风险问题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进而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三、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期租船的定价以及风险管控工作,对于当前世界航运事业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广大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才行,如此才能使得航运事业健康持续的运行下去。我国的期租船事业正处于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在发展时期中难免会存在一定的問题,但是只要广大从业人员能够科学了解期租船的定价合约问题,并且掌握期租船中风险控制的相关要点,那么最终一定可以从本质上提升期租船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李丹.国际航运期租船定价和风险管理[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9(4).

[2]付昭斌.期租船燃油和航速索赔的几点注意事项[J].航海技术,2015(4):66-68.

[3]巩伦.定期租船下超期还船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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