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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洁净与危险》引发的关于狗肉饮食禁忌中污秽分类的思考

2019-09-10陈碧薇

学习与科普 2019年20期
关键词:污秽分类

陈碧薇

摘 要:结合《洁净与危险》一书中关于污秽的理论,对壮族饮食中的狗肉禁忌以及现代人“拒绝食用伴侣动物”倡议中的狗肉禁忌背后的文化原因进行分析,并以此来确定各自所属的饮食污秽种类。

关键词:饮食禁忌;污秽;分类

一、问题的提出

在《洁净与危险》一书中,玛丽·道格拉斯提出了“污秽”的定义,即“位置不当的东西(matter out of place)”。一个东西所处的位置决定了它是否是“污秽”,也决定了这个“污秽”的性质是“圣洁的”、“不洁的”亦或是其他。这就涉及到了分类摆放的问题。而各种动物与饮食禁忌往往能反应人们对污秽的分类。《洁净与危险》的“中心论点之一是,理性行为都离不开分类”。

壮族有的地区过去禁食狗肉,随着时间变化却慢慢开始食用狗肉。这是从“禁食到食用”的转变。而近年来,因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而掀起了“拒绝食用伴侣动物”民间倡议活动,又是从“食用到禁食”的改变。人们拒绝食用狗肉的观念是否同样涉及“圣洁”、“不洁”与“污秽”或是其他的文化观念?本文借《洁净与危险》一书关于污秽的理论,试图对壮族狗肉禁忌以及作为伴侣动物的狗肉禁忌进行饮食污秽分类,以求从新的角度理解饮食禁忌的根源。

二、壮族文化中狗的污秽种类

稻作文化在壮族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狗则是壮族关于稻种来源神话的主角。传说古时因地上没有谷子,人能吃的东西渐渐变少,于是人们就派一只有九条尾巴的狗上天上寻找谷种。天宫门前有个晒谷场,狗就用它的九条尾巴沾满谷子,准备带回凡间。天上的仙人为此追赶它,并砍掉了八条尾巴,狗就剩下一条尾巴带着一些谷物给壮族先民。为了感谢狗对人的贡献,在尝新节的时候很多地区都会选择把新收割后的第一碗米先拿给狗吃。狗在壮族文化中扮演的是“恩人”的角色,人们对狗有敬重的观念。

狗在壮族文化中还是“守护神”,其石像被用来镇宅。1990年有学者在上思县发现石狗“总数估计在100尊以上”。在大新、田阳、忻城、来宾、合山、上林、都安、象州、金秀、荔浦等县(市)石狗也非常普遍。直到 2003年,上林县壮族村民用石狗来镇宅的现象依然盛行。壮族先人在驯化狗,与狗接触的过程中,被狗行动上的灵活、敏捷和迅猛以及精神上的忠诚、聪明和勇敢所吸引,希望自己也拥有这些优良的品质,便将其奉为图腾,以此激励族人。而作为图腾的狗作为一种精神寄托,在不断发展中渐渐被赋予了更多超自然的“能力”,就被认为可以替人抵抗超自然的“力量”,因此被用来当作可以驱邪避害的守护神。狗在壮族历史文化中是被人珍视,敬重和崇拜的,一些地方便有了禁食狗肉的习俗。例如,解放前广西左江流域的一部分骆越后人禁食老死的狗;1957年的材料记载,大新县下雷村的壮族人忌食狗肉; 1990年上林县周乡大部分壮族人因认为狗是其祖先而忌食狗肉。然而,如凌乐县曾经禁食狗肉,后变成可以在屋外吃,但绝不可用狗肉供奉祖先。甚至,一些地区的人认为崇拜狗与吃狗肉之间并不矛盾,“吃狗肉成了崇拜狗的另一种形式”罢了。

为何狗肉饮食禁忌规则没有那么强大有广泛的束缚力呢?笔者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正是狗是“圣洁”的。这里的“圣洁”指的是狗对壮族人做出了贡献。这里既有神话故事中的为人盗谷所做的贡献,又有狗在壮族人生活劳作中看家护院、忠心耿耿的贡献,更有作为民间信仰来驱邪避害的贡献。人对狗这种动物以及其象征意义本身并不感到厌恶或恐惧,这就与伊斯兰民族中“不洁”的猪极大不同。而它们唯一的相同点在于,狗在某种层面上也同样是一种“污秽”。狗对神鬼以及祖先来说,便是“污秽”的。据《岭南民俗事典》记载:“民间传说祭祀石狗的原因如下:一是作为图腾的崇拜,二是因狗是鬼神畏惧的对象,且其血污秽能驱鬼,鬼怪沾上狗血,便永世不能翻生,所以有镇邪消灾之效。”百色县两琵乡壮族人忌在祖公台前放狗肉,不然是对祖先的不敬,且会惊吓祖先,招祸至家。贡品是给神灵和祖先食用的,贡品桌是给神灵和祖先使用的,从他们的角度看狗不应摆在他们的桌上,因此是一种“污秽”。而摆在门前的石狗,阻碍的鬼怪的出入,与他们来说亦是“污秽”。在壮族文化中,狗对人来说是“圣洁”的,对鬼神先祖来说却是“污秽”的。结合两者来看,笔者认为它属于“圣洁的污秽”。

三、“拒食伴侣动物”文化中的狗的污秽种类

广西的玉林为汉族人聚居地,当地的“荔枝狗肉节”在2008年成为媒体与网民关注的对象。许多网民都在极力声讨食狗这一行为。事实上,并非只有玉林人才有吃狗肉的习俗,吉林延边、黑龙江牡丹江等的朝鲜族聚居区、贵州、湖南、广东、福建、江苏等地都有此习俗。这些地区都有出名的狗肉菜肴,例如江苏沛县鼋汁狗肉、吉林延边的红枣煨狗肉、黑龙江牡丹江的狗肉炖豆腐以及广东客家族的五香狗肉煲。玉林的“荔枝狗肉节”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引起全中国甚至国外媒体和网民的关注,是因为2012年,行为艺术家片山空和一群反对食狗的人在“荔枝狗肉节”期间来到玉林,以给狗下跪的谢罪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对食狗行为的抗议,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吸引了众人的目光,玉林的“狗肉节”也由此成为网民愤怒的宣泄口。

避开跟风反对而谩骂的网民不谈,反对食狗的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不吃狗肉,但不理会他人是否吃狗肉。另一种是自己不吃,同时也反对他人吃狗肉。在他们这个群体里,狗肉就成为了一种饮食禁忌。他们对待狗的态度,与狗的感情,不同于上文壮族人对狗的态度与情感。下文中笔者将把他们统称为爱狗人群。

近几年来受西方文化中的宠物观念的影响,国内一部分爱狗人群将狗视为“同胞”,认为狗的地位和人是一样的。这已经不仅仅是像公益片里宣传的“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那样,是一种象征的比拟说法,因此提倡应该善待它们。这部分爱狗人群将狗视为和人类一样拥有同等权益的伙伴。狗看家护院的功能已不再被看重,它们作为宠物,最重要的意义是陪伴人类,给予人精神情感上的支持和慰藉。一些狗主人会把宠物狗当成自己的“孩子”,以“儿子”“女儿”来称呼宠物,同时也自称是它们的“爸爸”“妈妈”。他们投注在宠物狗身上的情感不比投注在人身上的少。美容洗澡,食物精挑细选,生病送医尽心照顾这些行为都反映了他们对狗的重视程度。另一些主人虽没把狗当成“孩子”来看待,但也认为宠物狗是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值得一提的是,网上反对吃狗肉的网民并非都是狗主人。他们由于在网络社交平台接收了许多关于狗聪明、忠诚、勇敢、亲人性格的宣传,尽管自己并未养犬,但对狗的热爱关心也不亚于狗主人。由上述爱狗人群对待狗的态度分析可知,在他们的观念中,吃狗肉的行为就如同“同胞相残”,是极其残忍、冷血、违背人性的。他们认为狗不应该被人类食用,吃狗肉的行为仿佛是 “同类相食”,于是,当狗摆在餐桌上时,就变成了一种“污秽”。他们既非嫌恶狗本身,也不把狗当做通灵之物加以崇拜,他们视狗为一种与自己平等的物种,区别于可食用的猪、牛、羊。食狗行为让他们的良心受到谴责,如同残害了同胞一样让他们无法接受。因此笔者认为在爱狗人群的饮食禁忌中,狗可以被归为“良心的污秽”。

四、结语

正如《洁净与危险》中所述,“世界上并不存在污秽这种东西。如果不存在一种特定的分类系统,所有不适合这个系统的东西就不会被视为肮脏”。以上两种饮食,在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的观念系统中都被定义为污秽的一种。在将狗视为“驱邪避害守护神”的人眼中,狗肉摆放在祖先的供桌上便成了一种污秽。在将狗视为“家人”和“同伴”的爱狗人群眼中,狗肉摆上人类寻常饮食的餐桌也成了一种污秽。虽同为污秽,两者却有着不同特性,隐含了不同的文化特点。“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污垢:它只存在关注者眼中”。污秽分类是一种可以换一个角度观察自我与他者文化特点的方法。理解文化,才能理解行为。既然污垢无绝对,那么不同人群的饮食禁忌习俗的对错就不该妄加决断。

参考文献:

[1]玛丽·道格拉斯,洁净与危险[M],黄剑波、卢忱、柳博赟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

[2]韦其麟,壮族民间文学概观[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

[1]陈文领博,壮族石狗考略——兼谈壮族先民的图腾极其演变[J],广西民族研究,1992(2)

[3]李晓霞、宋力行,广西上林壮族石狗崇拜的源与流[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4(9)

[4]黃汝训,从花山岩画看骆越民族社会文化特点[J],广西文物,1986(2)

[5]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调查组印编,《广西大新县壮族调查资料[Z]》,1957(2)

[6]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二册、第四册)[Z],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87年

[7]叶春生主编,岭南民俗事典[Z],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1

[8]李晓霞、宋力行,广西上林壮族石狗崇拜的源与流[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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