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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法治治理研究

2019-09-10潘婷

科学导报·学术 2019年25期
关键词:全媒体时代

潘婷

摘  要: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带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媒介融合发展,但也导致虚假新闻的增多,严重扰乱了媒体行业稳定的秩序,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使得新媒体公信力下降,从而引发媒体的信任危机。基于此,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应从源头进行根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方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等,从而减少虚假新闻的产生,降低虚假新闻对社会带来的舆论威胁。

关键词:全媒体时代;虚假新闻;法治治理

引言

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促进新闻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传播速度更加快速,使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新闻的传播者,这就给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了捷径。虚假新闻的传播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为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整顿和规范,提供新闻的传播质量和真实性,从而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一、全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特点

(一)传播速度快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增加了网民的数量,受众者的好奇心理不断加大,不少奇怪、荒唐的新闻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而虚假新闻刚好符合受众者的心理需求,通过故意夸大新闻内容、编造离奇古怪的新闻标题吸引人们的眼球,加之整个新闻传播过程有个人参与,使得虚假新闻被“添油加醋”,在传播中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得新闻内容失去真实性。

(二)新闻周期短

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得新闻渠道的重要方式之一。受到生活节奏的影响,人们对新闻的关注度比较短。虚假新闻虽然受到全媒体的影响使得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传播和扩散,但是也会加快揭穿虚假新闻的速度。在网民全速增多的现如今,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为虚假新闻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由于新闻的互动性强、具有透明性,使得不少虚假新闻很快就被质疑和澄清,所以,虚假新闻具有周期性短的特点。

(三)融合交替传播

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展开激烈的竞争,甚至虚假新闻出现于媒体融合交替传播的特点。尤其是网络媒体,由于缺少“把关人”,造成某一网站出现热门话题,其他网络媒体争相抢夺受众者和点击量,使得网民根本不去辨别新闻真实性而进行盲目转发,使造成虚假新闻传播速度加快,从而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除外,在全媒体时代下,受众者不能够有效的判断新闻的真实性,加之有人故意推广,扩大了网络新闻的影响力,导致虚假新闻的交替传播。

二、全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社会危害

(一)扰乱社会秩序

人民群众对新闻的关注,往往都是从个人利益出发。虽然有些新闻报道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但是由于标题与内容充满噱头,容易引起人们群众的热烈讨论,从一定程度上造成轰动,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在一些特别时期,虚假新闻会造成人民群众产生恐慌,不仅影响社会秩序,而且还会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影响。当今,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和谐,维护社会秩序政策,但虚假新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如果不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将会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侵犯当事人权利

传播虚假新闻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当事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例如,虚假新闻不顾当事人的隐私,指名道姓编写新闻内容吸引受众者,这样会使当事人受到严重影响,即使虚假新闻澄清新闻内容,但是不良影响还是很难消除。除外,全媒体时代下的虚假新闻传播具有很强的隐匿性,使得当事人很难维权。例如,在2015年出现的安徽舒城女中学生扶摔倒老人被讹事件,就制造出许多虚假新闻,加上网友的言论,在事情未得到证实之前对女中学生和老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我国是法治国家,公民的合法权利是不允许受到侵犯,新闻应如实对其进行报答,而不是歪曲事实,在报道中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由于虚假新闻会不同程度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只有从根本上进行制止,才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三)影响媒体公信力

维持新闻的公信力是保障新闻真实权威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简单来讲,媒体公信力越高,受众者的认可和支持也越高。在全媒体时代,无论是哪一种媒体,都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公信力。虚假新闻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人们关注,但从长远角度来分析,媒体的公信力如果遭到质疑,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媒体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大媒体应加强对虚假新闻的监管力度,不要为短期利益而默认虚假新闻的传播。

三、全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法治治理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在全媒体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新闻快速传播的重要途径,由于隐蔽性差、容易散播的特点,使得虚假新闻数量在不断增多。相关法律法规难以跟上网络发展脚步,在治理虚假新闻时,仍然存在大量问题。对此,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虚假新闻进行法治治理。首先,应健全新媒体入行标准,完善相关人员入行和推出制度,加强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其次,建立健全的虚假新闻惩罚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確定惩处标准,使得虚假新闻制造者受到相应处罚;最后,完善虚假新闻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传播者和制造者应按照相应的计划进行操作,从而起到净化网络环境的作用。

(二)完善第三方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

人民群众作为新闻内容的接受者,对新闻媒体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全媒体时代要重视第三方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合理的政策,保障第三方能够有长久的反馈途径,保障第三方的监管受到法律的支持和维护,从而减少虚假新闻的增多。除此之外,还应该将信息公开作为入手点,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对虚假新闻进行防范,从而保障新闻内容的真实有效性。

(三)制定科学的“补救措施”

如何在虚假新闻产生后进行防范,对新闻媒体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虚假新闻处理得当,不仅减少不利影响的发生,而且还可以起到防范作用。所以应推行合理的认错更正机制和惩奖制度,从而规范虚假新闻的处理流程。例如,可以借鉴“一票罚下”制度,只要出现严重的虚假新闻,应对记者、编辑、相关负责进行严厉的惩罚,起震慑作用,从而降低虚假新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四、结束语

总体而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虚假新闻传播速度更加快速,对社会造成威胁。有效的预防虚假新闻的产生和降低造成的后果,必须站在法治角度进行治理。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即第三方监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纠错更正制度和惩罚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虚假新闻的产生,降低虚假新闻的数量,提高新闻的真是和新闻性,从而促进新闻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度继光、刘海贵《虚假新闻中的传媒法律责任探析》,《新闻记者》2012 年第4期.

[2]  王丽芳《论虚假新闻传播的法律责任及免除情形》,《中国报业》2011年第20期.

[3]  周灿华《论虚假新闻传播与受众的负性情绪》,《当代传播》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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