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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辣椒产销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9-09-09朱月季

中国蔬菜 2019年9期
关键词:海南省经销商辣椒

简 玮 朱月季

(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海南海口 570228)

2007~2017 年海南省辣椒种植面积总体呈波动上行趋势,2017 年达4.55 万hm2。海南省辣椒主要的产销模式为“合作社或散户+代销商+内地经销商+销地市场”,该模式在运行中普遍存在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销售环节多、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问题。

辣椒是海南省冬季瓜菜生产的主要种类之一,是供应内地冬季“菜篮子”的第一大蔬菜品类。近年来,随着品种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消费需求多样化,海南省辣椒种植规模迅速扩大,全省已初步形成三大辣椒产业区,分别是东南部琼海和万宁的泡椒产业区、西北部澄迈和儋州的尖椒产业区、西南部东方和东北部文昌的甜椒产业区(丁莉和刘海清,2018)。海南冬季辣椒生产较内地生产具有气候优势,但其市场信息获取与销售渠道流通的效率较低,当地种植户盲目跟风种植的情况普遍,而销售渠道单一导致了辣椒销售每年都存在价格波动大、亏本销售的现象。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海南省辣椒产业现有产销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辣椒价格波动的因素进行探究,为海南省辣椒产业的进一步优化提供策略支撑。

关于我国农产品产销存在的问题,现有的研究从产业模式的发展、价格波动、价格形成、市场信息、定价地位、销售渠道中各个环节利益分配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探讨。我国农产品市场中,农产品的生产价格是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的基础,生产价格波动会使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出现波动(杨岚 等,2017)。从价格波动因素进行考量,需构建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冬季瓜菜流通环节利益均分,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侯媛媛 等,2016)。在海南冬季瓜菜各个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环节和零售市场环节的利润率分别居于第一、第二位,亏损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主导价格形成的关键是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环节(侯媛媛,2016)。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双方针对成交价格进行谈判的过程受农产品价格波动和谈判利益主体定价地位的影响(唐姣,2012)。种植户在交易过程中长期处于被动地位,主要是受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多等因素影响(乐永海,2012)。现实情况下,因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市场信息的获取需要一定的成本(王伟新,2015)。有学者强调过农户定价地位对于农产品价格形成的重要性(钱津,2009),但仍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在一般理想状态下,可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来提高农户的定价地位,同时抵御一定的风险。但在现实条件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在交易环节并不占优势(王乐媛,2018)。另外,在我国农产品销售市场中,价格波动现象的存在是由于销售渠道所产生的高交易成本。因此,我国农产品销售渠道需要优化与扩宽,以降低交易成本(许志杰,2016)。目的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所获得的利润(包玉泽,2005)。还需建设一体化农产品销售渠道,以便及时快速应对不断变化的农产品市场(胡创业,2015)。面对不断变化的海南冬季瓜菜市场,冬季瓜菜的产销需要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市场营销投入、完善危机机制的建设(苏岳亭和蔡东宏,2008)。同时,海南冬季辣椒产业存在的规模化程度低、市场体系不完善、标准化体系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等情况是影响其发展不可忽略的因素(云天海和肖日新,2007)。为促进海南辣椒产业发展,应加大扶持力度、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强辣椒产业服务体系和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丁莉和刘海清,2018)。

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结合我国农产品产销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合作社种植户及散户的视角出发,归纳海南省辣椒产业的产销模式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影响海南省辣椒市场价格形成和价格波动的因素,探讨如何通过优化扩宽销售渠道,提高种植户定价地位、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抑制一定程度的价格波动,提升辣椒种植户的经济收益,促进海南省辣椒产业兴旺,实现产业高效发展。

1 海南省辣椒产业发展现状

2007 年,海南省辣椒生产面积、产量规模较大的市县依次是:文昌、澄迈、琼海、临高、东方、儋州、海口、昌江、万宁。这些市县辣椒种植面积和产量之和分别占全省辣椒种植总面积和总产量的86.7%和87.6%(云天海和肖日新,2007)。2007~2017 年,海南省辣椒播种面积的总体趋势是扩大的(图1)。其中,2007~2011 年播种面积稳步上升,之后出现下降趋势,近几年又开始呈现上升趋势。2007 年播种面积最少,为31 427 hm2;2016 年播种面积达最高值,为46 504 hm2。海南省辣椒单产较为稳定,基本在21 t · hm-2上下浮动,平均单产为22.92 t · hm-2。由此,海南省辣椒年总产量主要受播种面积的影响,总体变化趋势亦呈波动上行,最低(2013 年)年总产量为68.43 万t,最高(2016 年)年总产量为110.52 万t。

图1 2007~2017 年海南省辣椒播种面积及产量的变化趋势数据来源于2008~2018 年《海南统计年鉴》。

海南省辣椒一般于11 月底或12 初开始向内地销售,翌年1、2 月为采收高峰期,3 月底或4 月初停止销售。通常12 月底至翌年1 月的销售价格最高,2 月底至4 月初价格逐渐降低。而海南省各市县因销售的流通环节不同,其辣椒市场价格也有所偏差,通常相差0.2~0.4 元 · kg-1。澄迈县是海南省重点瓜菜生产基地,其销售价格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15~2016 年辣椒最高售价为13.8 元 · kg-1,最低低至1.2 元 · kg-1,平均销售价格为6.2 元 ·kg-1;2016~2017 年最高售价为7.0 元 · kg-1,最低售价1.6 元 · kg-1,平均销售价格为5.2 元 · kg-1,比上一年度下跌了1.0 元 · kg-1;2017~2018 年最高售价为14.0 元 · kg-1,最低售价1.8 元 · kg-1,平均销售价格为7.4 元 · kg-1,相比上一年度上涨了2.2元 · kg-1。

2 海南省辣椒产业产销模式

2.1 种植模式

海南省辣椒生产主要有螺丝椒、泡椒、鸡爪椒、甜椒、尖椒、线椒等多种类型,其中鸡爪椒又分为小椒和中椒。正常气候条件下,8 月中旬播种,11 月末至12 月初开始采收售卖,采收可持续至翌年4 月,主要销售时段为12 月至翌年3 月,平均每667 m2生产成本7 000 元,总产量1 750 kg,总产值1.23 万元,利润率约为43.09%。

海南省辣椒种植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小规模散户种植模式,即散户自产自销。二是大规模“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种植模式,该模式主要是由几户种植大户牵头,组织5~7 户农户建立合作社;资金投入基本由种植大户承担,例如种苗、化肥、农药等的投入均由种植大户负责;合作社基本产销运作全权由种植大户参与,较少农户愿意提供土地并参股分红,大部分农户仅提供农户户口身份在合作社挂名,与种植大户主要是雇佣与雇主的关系,在辣椒采收旺季不定期提供劳动力并由种植大户向其发放一定的薪资;而合作社的成立仅起到挂名作用,实质上相当于散户大规模的自产自销。

2.2 销售模式

海南省文昌、琼海、澄迈等辣椒优势产地市县,大规模合作社采取的销售模式为以中间商为桥梁的销售渠道,其农产品销售经过内地经销商、销地一级市场、销地二级市场、零售4 个环节的流通,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而非辣椒优势产地市县的辣椒销售在内地经销商的基础上多加了本地代销商这一环节(图2),经销商以熟悉本地辣椒产业的代销商作为中间人,代销商将各种规模合作社或者散户的农产品进行集中批发。该模式下辣椒价格形成的关键因素是本地代销商收购价格和内地经销商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代销商收购价格是根据即时批发市场价格而得出,内地批发市场价格则由代销商收购价格确定。

内地经销商以其所在地的辣椒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收购,一般以种植户当天的采收量为收购总量,并且当天直接付款装车运输。经销商在不同时段所提供的收购价格会根据辣椒销售点供应量的变动产生一定程度的浮动,浮动范围在1~4 元 · kg-1。

图2 海南省辣椒销售的5 个流通环节

本文选取海南省辣椒优势产地澄迈县与非优势产地屯昌县两地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交易情况为例进行比较分析。澄迈县某合作社交易情况如图3所示,辣椒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但基本呈逐月递减的趋势。该合作社平均月销售次数高达25 次,2017 年12 月 价 格 在6.4~14.0 元 · kg-1范 围 内 浮动,月平均售价为10.6 元 · kg-1;2018 年1 月价格在4.8~11.6 元 · kg-1范围内浮动,月平均售价为7.2元 · kg-1,相比上个月下跌了3.4 元 · kg-1;2 月价格在1.8~9.0 元 · kg-1范围内浮动,月平均售价为5.4元 · kg-1,相比上个月下跌了1.8 元 · kg-1。屯昌县某合作社交易情况如图4 所示,辣椒价格的波动幅度明显小于澄迈县。该合作社平均月销售次数13次,2017 年12 月 价 格 在11.0~14.0 元 · kg-1范 围内浮动,月平均售价为12.2 元 · kg-1;2018 年1 月价格在5.0~12.0 元 · kg-1范围内浮动,月平均售价为7.4 元 · kg-1;2 月价格在1.6~10.0 元 · kg-1范围内浮动,月平均售价为5.2 元 · kg-1。最高价格高达14.0 元 · kg-1,最低价格低至1.6 元 · kg-1。当海南省各市县辣椒收购价格低至4 元 · kg-1时,仅刚好与支出成本持衡,此时种植户无利可图。

图3 2017~2018 年澄迈县某合作社辣椒交易价格波动情况数据来源于实地调查合作社内部记录数据,下图同。

图4 2017~2018 年屯昌县某合作社辣椒交易价格波动情况

3 海南省辣椒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

海南省辣椒产业的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辣椒产销环节缺乏规范化管理。当地合作社均由种植大户全权负责管理,小部分农户不定期提供劳动力。在生产旺季,以采摘为主的劳动力紧张,导致存在价高量少或者价低量多的销售情况。合作社与成员农户及当地农户是松散的合作关系,无法形成良好的合作结构框架,组织化程度低,未形成规模效应。此外,合作社挂名农户愿意加入合作社仅是因为人情因素,而非信任合作社。多数农户潜意识倾向小规模自产自销、自给自足,认为向合作社投入资金进行参股分红不如自产自销获益大,这也是农户不愿参股分红的主要原因。

3.2 中间交易环节多,对经销商依赖性强

海南省辣椒产业销售渠道单一,市场面窄,收益低。尤其是非辣椒优势产地市县,内地经销商很少选择直接进行收购,一般是通过本地代销商收购后集中运输至澄迈县销售点进行交易,增加了运输和装卸成本,运输途中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辣椒损耗,相较于澄迈县等辣椒优势产地市县多出了代销商这一环节。在该单一模式下,海南辣椒销售要经过4 个或5 个流通环节,流通环节多,利益分配在各个环节,大大影响椒农的收益。在现有的产销模式下,种植户对经销商有高度的依赖性,在辣椒交易活动中缺乏定价权(侯媛媛 等,2016)。当地辣椒种植规模较大的均是“合作社+种植大户+小农”模式,种植大户相对散户来讲具有一定议价能力,但主体是由经销商确定价格,最终导致椒农在各个环节利润分配较低。

3.3 价与量协调过程中交易成本较高

海南省辣椒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在实地进行交易价格协商,花费的时间、人力成本较高。内地经销商需亲自南下,确认辣椒品种与质量,当场进行议价并确定交易价格。冬季1~2 月属于春运时期,交通费用高且效率低。内地经销商与当地种植户并非定单定量的一对一买卖。在辣椒销售点,当地种植户面对的竞争对象还有省内其他市县的辣椒种植户,收购量大的经销商会选择大规模种植户进行议价,一次性收购完该种植户当日采收量,剩余的小规模种植户只能被动接受低于市场价格的收购价格。在该销售环节,买卖双方现场进行价与量的协商,双方协议的时间越久,所花费的交易成本就越高。同时,当地种植户在面临随时变换的辣椒销售市场情况下,将处于越来越被动的议价地位,而经销商也面临着内地辣椒市场价格降低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冬季内地辣椒市场需求旺盛,海南辣椒种植户尽可能提高每日采收量。多个种植户与多个经销商之间议价过程必然耗费过多时间,增加交易成本,影响双方收益。

3.4 产销市场信息不对称

海南辣椒产地与内地销售市场信息存在不对称性,种植户对产销市场情况了解不够。相关农产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薄弱,生产主体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较少,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媒体等一些传统方式获取农产品产销信息,缺乏市场调研和预测的能力。种植户、收购商、零售商各自为战,交易双方存在单一的买卖关系,造成了农产品销售渠道内各个成员之间不能形成系统化的整体,销售渠道内的资源难以共享,导致种植户难以获得更加全面的市场信息(胡创业,2015)。另外,当地种植户文化素质水平不高,对网络平台操作运用不熟练,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最新市场信息,对辣椒供需、价格波动、消费品种差异分析方面的信息不敏感,导致辣椒生产的盲目性较大,时常出现本地辣椒供应相对过剩的现象,造成辣椒价格波动。

3.5 产业规划布局不合理

海南省辣椒产业缺乏整体性统筹,导致辣椒生产无差异化品种,危机管理机制建设薄弱。由于辣椒品种同质化严重,产地间竞争异常激烈。尤其在1 月底至3 月初,辣椒集中上市,采收量大,供应量足,对内地市场供应过多,各个合作社存在竞争,本地代销价格会有所降低。另外,由于辣椒产业布局不合理,辣椒销售价格波动较大,缺失相应的危机管理机制,在危机预防和发生时都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苏岳亭和蔡东宏,2008)。当地种植户收入不稳定,辣椒产业发展不可持续。

4 对策建议

4.1 提高合作社组织化程度

当前,我国政府及各省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成员应把握好政策导向,更高效地推动合作社发展。因此,政府在推行相关合作社帮扶政策的同时要加大推广宣传其政策优惠,让农民自主积极加入合作社生产销售事宜,将合作社利益与农户利益捆绑在一起,而非仅是挂名农户,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形成一定的组织框架,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在响应政策的情况下,合作社可适当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农户参股分红,且在采收旺季积极参与提供劳动力。

4.2 优化现有的销售渠道,保障合作社的利益

在现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进行改善,增强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减少流通环节,使其具备一定的定价话语权,削弱合作社对经销商的依赖,在价格的形成和利益的分配中能够保障自身利益。

一是通过龙头运销组织带头,增强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引导合作社完善组织制度和运营机制。对规模小的农民运销合作组织进行整合,通过扶持发展省内农产品运销龙头企业,鼓励农产品运销龙头企业向流通领域延伸业务,引导专业性农产品运销企业间合作重组,促进海南省本地农产品运销企业与引进的运销龙头企业合作,引导其做大做强。

二是各产销合作社进行运销合作,加强海南辣椒产业组织化程度。以产销合作社为基础带动发展农产品运销合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运销服务,起到连片带动的作用,将产销合作社打造成农产品运销合作组织的联合体(朱宁和马骥,2015),强化本地辣椒产销组织性,从而吸引经销商直接到当地进行收购,节约了运输至澄迈县或其他代销点的成本;并且可节省代销商的手续费,从而增加合作社收益。

4.3 推进订单模式销售渠道,限制一定程度的价格波动

通过参加多种形式的农展会,例如海南冬交会,发展订单农业,可限制一定程度的价格波动。同时,订单模式销售渠道的推进也有助于买卖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动机制,甚至一体化,以降低买卖双方在议价环节的交易成本。

第一,合作社或种植户与经销商对接的订单模式。合作社或种植户与经销商签订合同,进行辣椒收购活动。经销商固定向合作社进行收购,保证合作社辣椒销售渠道。合作社之间竞争减少,不存在抢卖抢买的现象,因而辣椒价格不会有大幅度波动。

第二,合作社或种植户与超市对接的订单模式(许志杰,2016)。辣椒流通经过多个环节,易造成资源浪费,各个环节也出现随意加价等问题。合作社或种植户与超市直接对接,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减少了利益分配,保障了合作社或种植户的收益,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与超市产品的供应均得到了保障。

第三,合作社或种植户与企业对接的订单模式。近年来,辛辣饮食在我国广受欢迎,食辣区域不断扩大,食辣人群逐渐增多,对辣椒加工产品的需求量将继续增长,例如辣椒酱、辣椒粉等。与知名辣椒加工企业进行对接,向其定量供应优质辣椒,参与辣椒产业链的延伸,与企业共同打造知名辣椒副产品,借助企业力量打造品牌效应。

4.4 优化信息获取渠道

一是建设一体化农产品销售渠道(胡创业,2015)。卖方通常可通过销售情况的反馈获取市场讯息,再通过市场讯息改进自身的生产与营销策略。减少销售渠道的流通环节,实现农产品销售渠道的一体化可加快市场讯息获取的速度,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各个环节利益相关者缺少整合,而一体化农产品销售渠道将加强各个环节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整合渠道的各方面优势资源,共同应对市场竞争,形成市场竞争凝聚力,保证渠道各个环节利益相关者的获利。

二是完善信息平台的建设,提高信息流通效率。建立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制定市场交易指南,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平台的作用,为广大农户及时提供市场行情、价格动态和趋势预测等服务。合作社根据市场的需求生产农产品,避免盲目生产销售。并对合作社人员进行网络平台操作运用的指导培训,拓宽信息获取的渠道,加强获取信息的能力。

4.5 完善海南辣椒产业布局

一是健全辣椒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品牌建设。制定本地辣椒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使辣椒质量信息在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分布是对称的,标准化的质量检测体系使辣椒质量得到权威认证的保障,买方也能更直观便利了解辣椒质量。同时,利于本地辣椒品牌化的建设,利用品牌效应提高当地辣椒知名度,增强买家的信任度。从而降低了买方了解产品的信息成本,降低交易费用。

二是完善危机管理机制。海南省冬季辣椒销售市场受气候、供给关系、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建立健全预测、预防、处理和解决危机的管理机制,首先能够降低市场变动对于辣椒产销的影响程度,尤其是对辣椒价格波动的影响。其次可增强海南省冬季辣椒销售对于市场变动的应变能力,抵御一定程度的价格波动(苏岳亭和蔡东宏,2008)。完善危机管理机制,应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导,需要建立一个危机管理系统,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在预测评估潜在危机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和解决措施。而保证危机管理系统功能有效发挥,则需要对其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并及时改进优化系统。在此基础上还需加强向当地种植户普及该危机管理机制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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