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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数字货币呼之欲出!央行20天3次发声

2019-09-05

经济 2019年9期
关键词:法定货币区块

法定数字货币近期频频出现在官方表态中。

8月21日,央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范一飞副行长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2019年8月10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关于数字货币的演讲。

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本月至少第四次在官方表态中“露脸”。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8月10日,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称,“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数字货币有啥不同?

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表示,央行下属的数字货币研究所早于2018年就开始了数字货币系统的开发,央行数字货币已是“呼之欲出”,随后引发了互联网和金融界广泛热议。

央行研究发行数字货币并非一时之举。据悉,从2014年至今,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进行了5年。2017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成立。目前,该所已经申请了74项涉及数字货币技术的专利。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科技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全球涌现出不少所谓的“虚拟货币”,如近年来争议较大的比特币、莱特货币等。那么,此番央行提出的数字货币与这些商业“虚拟货币”有何不同?

从货币属性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并非货币。“虚拟货币”不像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支撑,其投机性受到监管趋紧和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价格常常大起大落,并在很大程度上干扰本国乃至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的正常秩序。

从货币流通原理看,为保证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宏观调控,只有国家才能对货币行使发行的最高权力。因此,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

真能替代流通现金吗?

中国电子支付已十分发达,央行为何还要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对老百姓而言,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但央行未来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与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区别。”穆长春表示,以往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而央行数字货币可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通俗地讲,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也可以实现可控匿名。

据了解,现有流通中的现金容易匿名伪造,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又不能完全满足公众对匿名支付的需求。因此,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主要针对流通中现金的替代性,既保持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人们对便携性和匿名性的需求。

央行研究局兼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主要是对现金进行一定程度的替代,将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

由此看来,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既不是当下流行的电子钱包或网上支付,也不是完全“推倒重来”取代现有的人民币体系,而是对流通现金具有一定替代性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伏军表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会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能提升对货币运行监控的效率、丰富货币政策手段。

据悉,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央行原行长周小川曾指出,研究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研发处于“赛马”状态

近年来,商业虚拟货币饱受争议,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未来数字货币发展趋势还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各国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据了解,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正式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包括英格兰银行、加拿大央行以及瑞典央行在内的多国央行正在进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计划根据特别提款权机制推出一个全球数字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IMFCoin)。

目前,中国在数字货币方面还处于加快研发阶段。比如,央行8月2日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而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表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据了解,未来央行将不会直接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是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前期或先在部分场景试点,待较为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广,出于稳妥考虑,会做好试点退出机制设计。

穆长春透露,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处于“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研发。“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都可以。无论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电子支付或所谓的移动货币,你采取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适应。”

哪个城市可能“首吃螃蟹”?

记者注意到,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旗下公司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一直在招兵买马,8月初又挂出招聘区块链研发工程师和研究员的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央行从2014年就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2018年9月,该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近期除央行多次发声外,“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还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里。

西南財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认为,深圳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国家对其提出了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要求。一方面央行数字货币采取“双级投放”体系,明确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来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而深圳拥有腾讯、华为、中兴等中国最顶尖的技术类企业,同时拥有中国为数最多的区块链创新企业,在调动市场力量探索数字货币技术路线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同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建设也为央行数字货币的实际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场景想象空间,有利于在试点应用中不断完善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投放、追踪和监管思路。综合比较国内主流一线城市的现有条件,深圳最有可能成为首个试点城市。而深圳也可能通过数字货币试点,在打造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方面取得巨大进步。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应该说深圳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发展出来很多产业,聚集了像华为等一大批在高新技术、互联网、通讯等领域的高科技企业,代表新一代研发技术的基础,同时又是金融中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基础又有相应的能力来展开金融和技术相结合的研究和探索。

如何监管

对于数字货币如何监管,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在双层运营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为保持央行数字货币的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目标,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双层运营体系應不同于各种代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第一,因为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未随着货币形态而改变,因而仍必须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调控职能。第三,不改变二元账户体系,保持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第四,为避免运营机构超发货币,需要有相应安排实现央行对数字货币投放的追踪和监管。

不过,央行对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保持审慎态度。范一飞表示,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褪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履行宏观审慎职能。同时,还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不利于个人权益保护。所以,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可以考虑,但对超出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应持审慎态度。

此前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专题讲座上指出,加密数字货币或者类似的代币,应考虑百分之百现金备付。

周小川指出,人民银行推动的DC/EP(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的设计思路。第一,既然要支持科技的发展,又要防止出问题,在DC/EP的设计上,不应预先选定某个技术,而是要依靠分布式研发,市场竞争,尊重市场的选择。既包括以账户为基础的电子支付渠道上的改进、扫码支付之类的移动支付,也包括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DLT)类加密数字货币系统。第二,有些不同体系的技术可能会并行发展,可以鼓励多家协同发展和快捷切换,但主要是发挥市场积极性。事先不易确知谁家最好,大国央行也可以有自己系统,但是不着急进入零售支付环节,也不要认为自己就能够比别人做得更好。第三,央行需要准确测定核算并建立托管规则,实现百分之百备付金来保持稳定,同时校正激励机制。第四,试点还是要尽可能地限定范围,退出的事前设计就像写“生前遗嘱”一样,如果出问题怎么退出呢?要事先设计好。技术发明者、创新者也许不热衷此设计,央行应要求其做充分的设计。第五,要防止靠烧钱、靠变相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交叉补贴)去抢市场份额并扭曲竞争秩序。(来源:新华社、新京报、央广网、经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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