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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研究

2019-08-26杨璇卿

神州·上旬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保护策略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要:我国作为历史文化悠久的泱泱大国,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也是浩如烟海,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的研究和保护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可是现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却面临着无人传承的危机,本文将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以及传承的方式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希望能够引起各界的重视,保护我们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引言:

“到目前為止,我国国家级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有包括京剧、昆曲艺术等在内的469项成功申报。”这些成就更加显示出我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可是在高兴之余,也有一系列问题让我们担忧,那就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灭绝的危机,尤其是民间音乐,一旦那些民间老艺人去世,这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不复存在,因此研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意义重大。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音乐是在时间过程中展示的诉诸听觉的一门艺术,它的基本手段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构成有特定精神内涵的音响结构形式。”因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生命力,它能够通过几个简单的音符加上音乐技巧、形象等手段传递出人特有的感情;其次,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因为大多数民间音乐都是跟自己本民族的文化息息相关,音乐也是展现文化的另一种方式,一个民族的生活习俗,文化,生活习惯等可能都在音乐中得以体现;最后,音乐类文化遗产还具有不可复制性,它是这个时代人民精神的体现,如果我们无法加以传承,就算我们保留下文本资料,后期也不可能将其还原。

二.音乐类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1.对音乐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片面化

对于音乐申遗后会有很多人去开始保护和研究音乐类文化遗产,可是他们的方向极具有片面化,这些学者一般只关注民间音乐,对于宗教音乐、宫廷音乐也很少有人涉及,尽管民间音乐在音乐类文化遗产中占据了最主要的部分,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他类型的音乐,只有将各种类型的音乐都加以研究,保护和传承,才能使我们的文化遗产更加丰富多彩。

2.传承相对比较困难

音乐是需要仰仗观众的,也需要有人传承,可是当今时代的审美都是瞬息万变的,年轻人都很喜欢追求新鲜的东西,各种流行音乐层出不穷,加上现在很多人都有“文化自卑心理”认为国外文化比较先进,产生“崇洋媚外”的现象。相对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乐市场需求量不足,每有演出,观众也是寥寥无几。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需要政府拨款才能艰难维持下去,这样的现实因素也会造成很多人不会去从事文化传承工作。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强

很多地方都已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做是政府业绩的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政府开发旅游资源的一种手段,所有很多地方都会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申报成功,就撒手不管了,这样不重视的态度也造成了当今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灭绝的危机。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

1.在各院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课程

学校是育人,传承文化的主要阵地,在各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课程,可以让学生从小培养对传统文化的审美,在潜移默化中增加对该类型音乐的喜爱,尽管学生没有音乐学者专业,可是通过课堂教学,可以达到宣传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让更多的人了解该类型的音乐,也可以影响中小学生对音乐的认知,促使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中来。

2.摒弃传统的传承方式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古往今来都有一种传承方式,那就是家族式传承、师徒式传承、按代和辈分传承,“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这种方式也造成很多几千年的独家技艺走向了灭绝,要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大力保护和传承,就必须说服这些传统艺人,摒弃这种传统的传承方式,让我们的技艺千秋万代地流传下去。

3.加强宣传力度

很多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无人传承是因为了解和知道它的群体太少,这一类型的音乐多停留在民间艺人的手上和供各行业的学者研究,普通大众根本不了解。所以我们可以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加大对这一类型音乐的宣传力度,凭借政府和法律的力量,不能让保护政策变成一种口号,要付出实际行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改变人们“崇洋媚外”的审美观念让更多的人认识这一音乐的优势,为人民大众营造一种良好的保护氛围,让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大家熟知并保护和传承下去。

4.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很多国家也都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无论是政府政策还是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先进之处,我们可以结合我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借鉴国外先进的保护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构建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传承体系。

结语

作为一个拥有上下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我们必须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这种类型音乐的特点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政府必须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对其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熟知它们,并加入到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中去。

参考文献:

[1]王龙.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探析[J].百度文库,人文社科,2017.

[2]王宏建.艺术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94.

[3]李媛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J].黄河之声,2019 (1):138.

作者简介:杨璇卿(1987.07-)女,民族:汉,籍贯:云南大理,学历:本科,职称:馆员,研究方向:非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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