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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向伴侣借款,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9-08-21陈佳强秦沓

家庭百事通 2019年11期

陈佳强 秦沓

叶海英与王鸿飞夫妻结婚十年,不久前因感情破裂离婚。王鸿飞原以为因离婚打官司已经是很大的难堪,却不曾想离婚不久叶海英又诉至法院,称在她与王鸿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鸿飞先后三次向她借款人民币共计160万元,有借条为据,至今未归还。叶海英要求王鸿飞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6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130万元。

王鸿飞十分不解,他虽然在外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偶有借钱的时候,但从未向妻子伸过手。再说,叶海英薪资微薄,又哪儿来这么多钱能借给自己?在法庭上,对于王鸿飞的怀疑,叶海英提出该借款的资金来源是向朋友所借,但又以保密为由拒绝进一步陈述。叶海英出具了三份借条,上面均有王鸿飞的签字。王鸿飞不得不承认,但他旋即又称自己实际并未向叶海英借款,出具借条的行为是夫妻之间游戏的结果,况且,在先前双方的离婚诉讼中叶海英也并未提到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事实。王鸿飞认为,退一步讲,即使借款关系成立,该借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不需要为此还款。

面对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叶海英的诉求会得到支持吗?

【案例分析】 

婚内夫妻互借合同是否有效且效力如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第一,要认定借款的真实性 

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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