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影像本体论的形态探究
2019-08-21陈丹
戏剧之家 2019年23期
陈丹
【摘 要】电影影像是意识与物质的共生体,其质隐藏在事物里面,是画面将其显现出来。精神分析者研究出一个重要的发现是银幕和意识镜子之间有相像之处。在观众和银幕之间出现一种镜像性认同。画面所引起的情绪迷惑让人们同电影中的人物认同,将自己的观点和自我投射到影像的情景中,甚至还有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有些无意识得情感已经被激活了。于是生命的意识在这里被揭示,人性在这里被养育。
【关键词】本体论;影像形态;存在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3-0115-01
法国电影理论家让·米特里认为,电影影像是被再现物的“摄影性再现”,既具有现实的客观性,又有艺术家的主观性,“被再现之物仍寓于再现形式之中”。既“是实物通过折光和透镜的作用映在胶片的自体复现”,又“是一个被解构的现实,一个形式”——“透镜捕捉到的事物受到赋予事物以具体意义的形式化意图的制约。因此,再现体就是一个形式,一个与空间现实不同的有机‘整体,它只是空间现实的影像。”
电影影像是意识与物质的共生体,在创作中,作者们用以思维创意支配着摄像机、灯光、道具等物质并灌以灵魂的润生来完成一个影像作品,但同时作者们也要受着物质事物的制约。所以影像的价值是一种复合的价值。影像是以一种特殊的物质属性存在着,同时它也以一种特殊的意识属性存在着。是一种物质的意识、意识的物质。就像前面说过的“物质与意识”,它的存在就是影像化的存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