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档案馆机构改革的思考
2019-08-13祝云柳
科技资讯 2019年13期
关键词:管理体制
祝云柳
摘 要:2018年开始了事业机构改革,档案局和档案馆最初的局馆合一体制逐渐演变为档案局行使行政职能,档案馆行使档案管理利用职责。该文介绍了原有的“局馆合一”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全国各省档案局机构改革的规定,并分析了局馆分立的优势。
关键词:机构改革 管理体制 局馆分立 局馆合一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5(a)-0227-02
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必须进一步强化公共事业机关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如何深化继续留在事业单位范畴中的公益类机构的公益性质,将是真正触及事业单位核心、进入“深水区”的改革[1]。因此,各地档案局、档案馆近几年也逐步开始进行机构改革,加快“局馆分立”,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1 “局馆合一”模式存在的问题
根据《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存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中国大部分档案馆统一保管党和政府机关档案,所以它既是党机关,又是国家机构。
1993年,我国对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改革,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同步。我国档案工作与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中央办公厅《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的安排,将国家档案局和档案馆进行合并,共同行使档案行政职能和档案管理利用职能,两个机构对外挂“两套牌子”,实际上是一套人马。自此开始,全国上下真正形成“局馆合一”的档案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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