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人所得税改革
2019-08-13许爽
摘 要:从1980年9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先后一共进行了六次6次大修,在2018年8月,又进行了第七次大修。这次修改,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运用“综合与分类相互结合”的制度,实现了我国课税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和升级,为广大纳税人释放个税红利。本文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特点及意义为切入点,着重分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内容、个人所得税改革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分类征收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9.21.207
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程及意义
1.1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进程
1980年9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1993年10月第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2年1月,个人所得税实行收入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析。2007年12月此次修订要点是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6月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把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2018年本次修改要点主要是工资薪金减除费用从3500元每月提高到5000元每月;增加了专项扣除。
1.2 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特点及意义
1.2.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特点
一是设立和新税制相结合的税务征收征管体制,其中包含健全自行申报纳税责任,建立汇算清缴申报体制,多单位协同工作,健全纳税信息数据等。二是提高免征额,扩大低税率纳税收入区间,增加专项扣除,多管齐下为纳税人减负,在新的税法里体现在第六条中对公民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定,也就是说每一年的整体所得再减除6万元,以及法律规定的各种专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