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担当责任
2019-08-13朱建弟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法律
朱建弟
6月25日至29日,我有幸列席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5天的会议,让我不仅体验了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的全过程,深入了解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而且更体会了人大代表所肩负的责任。我认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法律过程中:
一是真正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越来越谨慎,本次会议二次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民法典继承编,在2016年就开始启动。民法典的编纂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科学整理。民法典作为民事活动的行为标准、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法官裁判的基本准则,立法过程中需要在民事法律制度中“提取公因式”,在各家之言中求得最大公约数,因此必须准确严谨、科学规范。所以在编纂之初,就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精神贯穿立法工作始终。2016年在开始审议民法总则的过程中,就先后多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多次在不同省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实现了民智、民意、民声与立法的交响,使法律凝聚最大共识,得到广泛认同;并以同样的态度和工作方式对待各分编的编纂工作,使中国的民法典兼具人民性和科学性。而且,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为我们这些列席代表安排了个性化的座谈,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这都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在立法中一贯坚持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二是真正体现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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