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新社会治理落实到“神经末梢”
2019-08-13李妮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7期
李妮
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加强居委会建设,切实发挥居委会的自治共治功能,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年度重点监督项目。4月以来,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先后赴黄浦、徐汇等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倾听居委会干部的意见建议,召开“居业关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专题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深入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居委会等方面实施条例的做法与成效,收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从初步检查情况来看,居委会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各方重视程度有新的提高,基层自治共治活力有新的增强,居委会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居民区治理效能有新的提升。在调研过程中,不少基层干部、社会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也反映,当前居民区治理创新要求高、任务多、负担重,居委会处于“小马拉大车”状态,要真正做到“减负增能”,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兼顾自治与协助——如何“能上又能下”
条例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即居委会的首要职能是组织居民自治,其次才是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但调研中发现,居委会的协助职能“看得见摸得着”,任务、要求、时间节点都明确,所以容易“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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