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的边界

2019-08-12郭宏宇

银行家 2019年8期

郭宏宇

编者按:商业化运作是当前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改革方向。但是,商业化运作并非无限向商业性金融机构靠拢,使得政策性金融机构变为纯粹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甚至比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加商业化的机构。这就需要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运作设定边界,使其真正有效地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本文借鉴了日本政策投资银行的商业化运作经验,认为治理机制要始终以重大经营方针的决定权为边界,负债业务要始终以政府信用和资金的充分运用为边界,资产业务要始终以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有效区间为边界,这才能使得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商业化运作改革中保持政策性业务的“初心”。

商业化运作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提高政策性金融资源使用效率的必由之路。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多进行了商业化改革,在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向商业银行靠拢,部分政策性金融机构则直接改制为商业银行。但是,商业化改革的主要目的并非取消政策性金融业务,而是提高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所以商业化改革后的政策性银行也并非是纯粹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因此,商业化运作后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需要在治理机制和经营业务方面设定边界,以避免商业性业务对政策性业务的侵蚀,从而确保政策性金融资源用于政策性项目并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

治理机制边界:重大经营方针的决定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