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创新与管理模式研究
2019-08-09武慧洁
财经界·下旬刊 2019年7期
武慧洁
摘 要:财政部出台了新政府会计基本准则以及六项具体的准则,这标志着政府会计将会面临一场全新的改革。对于固定资产的具体准则来说,它借鉴了国外有关政府会计发展的经验进行改编,加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本文将新旧准则进行了对比,分析了新政府会计准则在处理账务及确认固定资产上的创新点,并且对新准则的施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权责发生制
一、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创新
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工作主要包括初始确认以及再确认多个内容,而初始确认则是指在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后,其对市场价值来说属于入账价值而再确认则属于将固定资产进行进一步核实的确认方案。即进一步确认取出固定资产后的支出以及再估价等。固定资产以其原始价值计价,通过合理的方式将取出的固定资产发展到预期的目标,而在完成预期前发生的所有具备一定必要和依据的支出都将成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与以前的准则比较,新准则规定当有公允价时,按照公允价入账,若不存在公允价,则按照合同约定入账。
二、政府固定资产准则的会计创新
(一)固定资产确认由规则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
确认固定资产的参照物是以原则导向中的价值标准为主,可以帮助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使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可比性。在旧准则中主要使用的是规则导向,在以前可以便于固定资产的有关工作,但随着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确认固定资产时一定要跟紧社会发展的脚步,满足当代经济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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