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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IP概念探微:范式转换与信息产品

2019-08-07夏蜀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年11期

【摘要】源于文化创意产业的IP概念,在最近几年被引入到我国旅游行业后,旅游IP成为行业内最为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旅游IP若仅被视为旅游知识产权的简称或同义语,则难以解释早已有之的事物为何如今要以新词称谓,更遑论为旅游行业的商业模式再造提供新的理论源泉。信息技术革命导致知识产权生产方式与表现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旅游IP是旅游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新范式;基于知识产权客体“信息说”的观点,旅游IP应被界定为一种信息产品,其内涵包括产品开发、业态融合和营销传播三种基本类型。旅游IP作为互联网时代对旅游知识产权重新定义的产物,对其概念框架进行理论探索,是系统研究我国旅游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与文旅融合问题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旅游IP  互联网平台  知识产权  旅游产业

【中图分类号】F590/D923.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11.011

当前,在我国旅游行业,“旅游IP”是个备受推崇、凡事必言却又语焉不详的概念。一方面,旅游IP被奉为行业竞争的致胜法宝,甚至于有人提出“旅游,得IP者得天下”;另一方面,旅游IP源头出自旅游业的咨询策划和营销推广,通常是在旅游项目运作的语境中,以表达自洽的方式进行运用,业界对旅游IP的认识存在着明显实用化、浅层化倾向。在其内涵与本质尚未得以充分揭示,理论落后于实践的情况下,旅游IP成为近年来中国旅游产业大行其道的商业模式。国外研究文献并无专门的“Tourism IP”一词,[1]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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