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衡山:全力推进资源保护
2019-08-06
林业与生态 2019年7期
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位于衡阳市南岳区境内,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6年列入国家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名录,规划面积10070公顷。南岳七十二峰鬼斧神工,挺耸逶迤,蜿蜒缠绵,欲飞欲旋,形成绚丽多姿的四季奇观。自尧舜以来,祭祀文化、宗教文化和书院文化在南岳衡山相依相融,为千古名山留下了许多极其珍贵的文化遗存,拥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秀美的自然环境,也是著名的儒释道共存圣地,享有“五岳独秀”“文明奥区”“中华寿岳”等美誉。
多年来,南岳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全面加强景区建设管理,有效保护资源环境,使风景名胜事业逐步迈入良性发展轨道。
抓体制完善,促管理责任落实。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单位。将风景区所辖范围内的乡镇、林场等单位划为属地管理单位,分别负责辖区或一定管理范围内的风景资源综合管理工作;将住建、规划、文物等部门划为职能管理单位,按各自职责对风景资源进行专项管理,从而形成了“政府统筹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综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将风景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有效增强了各单位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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