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夷”到“洋”:近代中国嬗变的痕迹
2019-08-04沈栖
杂文月刊 2019年5期
沈栖
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有痕可寻,但这是一个大学问。笔者学力不逮,仅就国人于19世纪视西方国家由“夷”到“洋”,谈些陋识,权当管窥蠡测。
应当说,历史上的中国也曾注视过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二十四史几乎每部断代史都设有专门记载外国情况的篇目,但语焉不详,称谓不清,如“西域”“大宛”等。清王朝自以为是居于他国之上的“天朝”,西方各国皆视为“化外蛮夷之邦”,用“夷”来泛称华夏以外一切外族的人和事,无论是政府公文用语还是民间流传,每每可见可闻“夷人”“夷酋”“夷船”“夷商”“夷语”。
清代有“寸板不许下海”的海禁令。在那个年代,政府不准官员与夷商往来交际,这才出现了广东十三行这样的民间贸易。1836年,仅有的一个港口广州落脚夷商50余家,英国为31家,以贩卖鸦片为主。道光年间厘定的种种“防范夷人章程”,诸如“禁在广州过冬”“不准汉人借领外夷资本”“禁雇汉乳妈及买汉婢”“禁进省城”等,昭示出清王朝对夷商的轻蔑和限制;乾隆诗云,“间年外域有人来,宁可求全关不开”,拒夷于门外似成为一种国策,表现了对西方人叩关的疑忌和不屑。道光、乾隆的基本精神就是通过限扼中西来往以守“夷”“夏”之界,与之相伴的是天朝尊严和虚骄意识,以夏傲夷的观念经由排外思想而进至近代民族主义。就连思想较为开明的曾国藩,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还在家书和日记中多次痛骂“英夷性同犬羊”,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他由阅历和观察转变了观念,赞誉西人“素重信义”,见识也近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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