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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校到律师:保障军人权益的“前哨兵”

2019-08-01张明武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7期
关键词:军人律师当事人

张明武

律师工作责任重,军人情怀总是诗。

作为一名军队师职退休干部,荀恒栋本可以享受着国家给予的优厚待遇,安逸地过着退休后的悠闲生活。但是,在军事司法战线上工作了30多年的他,却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脱掉了记载戎马生涯的军装,穿上了严肃庄重的律师袍,从一名兼职军队律师华丽转身为一名地方专职律师。

在收获了为当事人特别是军队、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就感和荣誉感的同时,荀恒栋深深地体验到了律师工作的“苦、累、紧、难”,而军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拼搏精神,正是他战胜这些艰难险阻的重要法宝。

特别能吃苦,坚定意志显担当

2014年年底,荀恒栋从原北京军区政治部司法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处主任律师的岗位上退休后,到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名律师。

5年来,承办了近200件刑事、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5名犯罪嫌疑人在“黄金37天”内,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作为被告代理人打赢了40多起官司;他注重提高政治站位,把为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起诉讼30多起,维护了国家军事利益;他情注涉军维权工作,无偿为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近300人次。

退休前,荀恒栋作为一名兼职军队律师,也办过一些案件,但总的感觉很像是闲暇之余,到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健身步道去健身,充满着悠闲、舒畅、愉悦。而到了地方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律师,就像是攀爬华山,山路陡峭狭长,还没有退路,一路的感受是:很苦、很累、很紧张、很难。

荀恒栋经常一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基本上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双休日里,他会把一周积累下来的、来不及完成的工作全部完成。而工作日里,在律师事务所会见当事人,跑公检法、跑看守所、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以及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和鉴定机构等各类部门,则构成了他的主要工作内容。

紧张的生活节奏,繁忙的工作状态,让荀恒栋感受到压力重重,也激发了他恪尽职守、创先争优的动力。这正是军人的特质使然,还有军人爱岗敬业、冲锋在前的炽热情怀。

北京城六区法院、20多个派出人民法庭,都留下了荀恒栋出庭的庭审记录。他半天最多见过5批当事人,在看守所一天最多会见过4个犯罪嫌疑人。一天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根据军队顾问单位的要求,为其审查、修改商事合同,提供法律解决方案,管控合同风险。一个星期开庭的最高纪录是7个,时常会有因为特别繁忙而没时间吃午饭的情况。

为了一名当事人的执行案,荀恒栋曾连续十几天早上6点出发,带着小马扎到法院执行局排队半个小时,再到谈话室前排队两个小时,才得以与执行法官对执行问题进行沟通。

还有一次,他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一直到了中午也没谈完。和被告人隔着一个大玻璃,对方吃着牢饭,荀恒栋啃着面包,两人边吃边谈。被告人对他说:“你们律师工作太辛苦了,你为我辩护,我很放心。”

每天回到家后,荀恒栋还要做一个小时左右的收尾工作。他常说“律师从来不加班,因为从来不下班”,“律师不是在办案子,就是在办案子的路上。”这就是律师工作的真实写照。

特别能战斗,优良作风护正义

律师工作虽然很苦、很累、很紧张,荀恒栋凭着军人本色还能扛得住,但律师工作之难,确实超出了荀恒栋的想象。他认为,这是对律师职业素养的严峻考验,能否当一名称职的律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人作风是否优良,工作是否敬业,品德是否高尚。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律师手中没有权力,又处于社会矛盾纠纷漩涡的中心,受到自己的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多方挤压、碰撞。

>>左图∶2003年,荀恒栋深入基层部队给官兵讲法制课。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荀恒栋看到,民商事案件中,作为原告有五分之一的败诉比例,作为被告有五分之四的败诉比例;而在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比例大概是九成。通常来说,二审改判比打一审要难,申请再审比打二审要难,申请检察院抗诉比申请再审更难,再加上执行难,都在不停地困扰着律师。

律师天然就是一个“被火烤”的角色,是从一个焦虑走向另一个焦虑的自由职业者。案件少了焦虑,案件多了、工作量大也焦虑;遇到了难题解决不好焦虑,案件处理结果不理想也焦虑;航班出发时间延误焦虑,开庭时间冲突也焦虑。这种焦虑情绪虽然时常伴随荀恒栋左右,但他总能及时调整好心态,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一个案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办理过程往往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有些经过努力能够解决,有些则解决不了。有的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引起了矛盾和纠纷,也曾让荀恒栋萌生退意。然而,身为军人的荀恒栋有股不服输的劲头,心理抗打击能力强,每次都能依靠军人顽强拼搏、百折不挠的斗志,咬紧牙关、化解矛盾、渡过难关。

律师工作的“苦、累、紧、难”,既与其本身特点和执业环境有关,也与律师本人接案数量、是否自己亲力亲为和工作标准高低有关。荀恒栋一般很少挑选案件,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自己亲自办。再加上近40年军旅生涯养成的军人作风,工作标准要求比较高,工作总是往前赶,总是提前半小时到法院候庭,从未出现过漏项、拖拉、延误、不及时沟通等问题。

律师工作对情商、智商、体力等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荀恒栋在与一名年轻律师交流时说:要做一名称职律师,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案子办好,更要与当事人协调好关系,把各种执业风险管控好,而许多时候靠的是法律知识、经验和技能之外的功夫。在这方面,仅仅有责任心和善意是不够的,还要讲究方式方法,讲究沟通的艺术。

优秀的职业素养,高尚的职业操守,使荀恒栋在京城律师界享有一定的威望和良好的声誉,他代理的案子大都受到当事人的点赞。在北京荣德律师事务所的墙上,有一面锦旗格外醒目,一位当事人赞扬荀恒栋是“大律师的风采,办案子的高手”。

在事务所里,实习律师都喜欢和荀恒栋进行业务探讨,只要他在所里,大伙儿马上围上去与他交流。此时的荀恒栋没有一点大律师的架子,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言传身教地做好传帮带。他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如果给律师画一幅油画的话,焦虑、苦涩和伤痛应该是它的天然底色,而军人出身的律师又多了一抹永不褪色的“橄榄绿”。

>>右图∶2002年,荀恒栋在意大利圣雷莫国际人道主义法学院参加作战推演。 以上照片均由作者供图

特别能奉献,博大胸襟扛责任

荀恒栋办案之余笔耕不辍,在军内外报刊发表和出版了近百万字的普法文章,解答了许多涉军维权方面的法律问题,把律师职业的触角延伸到军队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致力于建立健全使官兵受益的法规制度。

荀恒栋担任原北京军区政治部司法办公室主任期间,有的战士向他反映个别基层单位存在士兵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他感到针对这类问题仅靠一对一的个案维权不是治本之策,有必要将其提升到制定法规制度的高度加以解决。他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到8个旅团级单位进行调研, 写出了《对士兵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与法律思考》的报告,建议出台相关保障规定。在军区首长的支持下, 由荀恒栋牵头起草,这部7章44条的《北京军区士兵权益保障规定》颁布实施,在全军开士兵权益保障立法的先河。

从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的层面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荀恒栋不遗余力。早在1994年12月, 针对军人姻婚家庭屡屡遭到破坏的问题, 他提出了惩治破坏军婚犯罪的立法建议, 被转送到最高国家立法机构。2001年1月, 针对军婚民事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问题,他投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提出对军婚实行全面民事保护的建议, 被收入《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

荀恒栋先后在20多家报刊发表了500多篇普法文章,协办过《华北民兵》杂志的“法制园地”专栏, 解答民兵法律咨询问题50多个;为《解放军报》的“军队律师寻呼”和《法制日报》的“律师信箱”专栏供稿,解答基层官兵、军属和退役士兵法律咨询问题180多个。他还围绕士兵权益保障、军婚特别规定和武装冲突中法律问题等主题,在《解放军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了13个系列、上百篇的普法文章。

2002年11月,荀恒栋作为全军首批律师,走进了意大利圣雷莫国际人道主义法学院,与37个国家的80多名军队律师共同学习。教室中,亚得里亚海的海风从窗外轻柔地吹拂在他的脸上,而他并没有一丝惬意。多数外军律师不但对武装冲突法条文很熟悉,而且还能娴熟地将其运用到作战演练之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彼时,他感到了与外军同行的差距。

回国后,他把研究领域拓展到了武装冲突法上。伊拉克战争爆发后,他以武装冲突法的视角对这场战争进行了跟踪研究,在《法制日报》连载了《伊拉克战争法律问题系列谈》(共16讲), 全面解析了这场战争过程中的武装冲突法问题。接着,又在《解放军报》发表了《伊拉克战争中的法律战》,较早地探讨了法律战的定义和战法。他撰写的《伊拉克战争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被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评选为优秀论文。

在荀恒栋看来,个人的荣誉已成为历史,中国的法治建设已进入新时代,作为一名军队退休干部,一名在法律工作岗位上战斗了30多年的坚守者,应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与担当,在工作中永远保持昂扬的斗志,为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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