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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今年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2019-07-31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19年7期
关键词:抵押权使用权情形

日前,自然资源部转发关于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今年7月起,申請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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