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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防范研究

2019-07-25王习之

中国市场 2019年22期
关键词:金融科技风险防范金融风险

王习之

摘要:我国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正以势不可挡的趋势不断发展、创新与壮大。但存在互联网金融分业监管和跨业经营的制度性错配等问题,引发和放大了理财产品、信贷平台、信托融资以及第三方支付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分析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以及方式,进而提出了对互联网金融防范的相应措施及对策,以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金融科技;风险防范

1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技术和通讯移动设备的迅猛发展,加快了不同形式的互联网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结合的步伐,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7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增加了7万亿元,同比增长35.1%;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增加了39.9万亿元,同比增长68%,预计2018年的两项交易规模分别为34.1及165.9万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分别为26.1%及68%。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之大及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加快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更进一步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平台,蕴含着较大风险。因此,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政策体制,规范互联网金融,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迫在眉睫。

2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与金融的融合不断深化,既扩大了传统金融业务的范畴,又降低了传统金融业务的成本,还提高了已有金融业务的办理效率,但同时也蕴藏着问题与风险。比如,在《2013-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中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套利是互联网金融问题与风险的主要问题原因:就是互联网金融公司本身投资少、成本低且在技术上有其自身优势,加之传统的金融监管机构和体系对其缺乏有效的约束,从而加大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经营问题与风险的可能性。因此,必须考虑对其进行合规性监管与全面风险管理,促使相关企业完善其业务操作规范、要求及流程等。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与风险:

(1)互联网金融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存在业务风险。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及广泛的应用,而且一些新的金融服务平台凭以低门槛、高收益、服务便捷等特点活跃于互联网金融市场,但由于缺乏既通晓传统金融业务、又掌握互联网科技专业知识、还具备信息产业运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使得互联网金融在经营管理上并没有真正有效地运用好金融科技的经营模式及管理方法等,使得在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金融诈骗等问题,

(2)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存在法律风险。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是依托于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而建立起来的,特别是在2013年以后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使其监管体系的诸多问题更加彰显,导致行业内企业素质参差不齐。其主要原因就是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其次就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普遍存在着具有跨行业、跨部门及业务交叉性强等特点,使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业间形成了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融合和交叉的混业经营方式,这就自然形成了与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的错位、监管部门之间职权受限、划分不清或沟通协调不够等,也就自然形成了不同业务的监管标准有所不同,从而极易产生监管套利现象;加之,相关监管部门并不能全面掌控互联网金融业务数据而及时采取有效对策,致使一些企业在互联网金融运营上不断突破监管临界点,时常出现非正常套利行为或恶意利用监管漏洞打擦边球等现象。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规已相应出台,但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的立法与相关监管机制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停滞状态,且互联网金融行业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仍很凸显,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中的空白,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交易过程时触碰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高压线。

(3)互联网金融信息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存在信用风险。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起步较晚,因此,信息体系建设尚未完善,造成互联网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能完全履行其义务,从而产生了一定的风险。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企业并没有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结合,而且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尚未健全,仅靠企业自有的数据系统,难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与分析,也就不能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从而加大了信息体系建设滞后而产生的风险。因此,个人征信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已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所在和潜在风险源,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产生了阻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安全风险。就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目前主要出现形式是以互联网虚拟的平台,仍处于发展的初创和兴起阶段,买卖双方仅凭对平台的信任就可实现交易,造成投融资双方的信息泄露、被滥用及盗用事件频频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并未得到确实保障,一旦这个虚拟平台违约,就很难挽回损失。

第二,资金转存风险。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例,通常在买卖双方交易成功前,将资金暂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这就为其运用资金进行再投资提供了便利,但是,一旦投资失败,将会给用户造成损失;

第三,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就货币基金收益而言,据Wind数据统计,2018年以来,货币基金收益率下行趋势十分突显,截至2018年9月6日,货币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均值为3.184%,相比7月份的3.726%均值大幅回落,进而加大了违约的风险。

第四,期限错配风险,即在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的期限较长的情况下,负债是期限一般相对较短。一旦到期,负债不能按时偿还,就不能实现正常资金链的循环,必然增大流动性风险的机率。此外,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的不对称,特别是理财产品,容易使用户在选择产品方面出现偏误与系统性偏差,导致用户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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