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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五朵金花》系列报道之一“高洁木兰”刘黎:司法为民的实践者

2019-07-24王涵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5期
关键词:奥运村案子法庭

本社记者 王涵

“法官是个有灵魂、有厚度的职业,能从事法官职业,是我最大的幸福。”这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庭长刘黎对自己职业的描述。

记者见到刘黎的第一面,联想到一种花——木兰花。木兰花朵洁白无杂色、让人感觉悦目清心、油然而生一种敬意。南北朝时花木兰不畏艰险,勇于替父从军,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典范;木兰花和花木兰相同的字、不同的事物,但冥冥之中都代表着勇敢无畏、高尚的品质,没有什么植物比木兰花更能贴切地代表刘黎。

2002年,刘黎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后,进入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工作。从2006年开始,在奥运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这一呆就是13年。民事案件涉及的所有类型,常见的不常见的,刘黎都审理过。她审理过的案件有3500余件,涉案当事人近万名,无一人上访、投诉。她本人也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2017年,光荣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这一切荣誉的背后,都跟刘黎“司法为民”的初心是分不开的。

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刘黎常把“公正”挂在嘴边。“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是刘黎的行事准则。“法官只有公正判决,才能赢得百姓信赖。”刘黎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为了达到公正的判决,刘黎没少下功夫。

在前不久,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在国家博物馆展出。刘黎审理的一起案件,作为“40个重大司法案例”之一参展。

这是一起媒体关注度极高的名人离婚案件,外籍妻子因遭受家庭暴力,将名人丈夫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当时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由于备受社会关注,审判当日法庭内几十家媒体围成了一堵人墙。一起离婚案件,为何会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呢?因为此案的判决对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个陌生的名词,第一次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当时反家暴法还没有出台,刘黎“无法可依”,加上众多媒体和社会的极高关注,压力很大。压力不仅来自关注度,家庭暴力的认定,在当时一直是法律难点,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司法认定的少之又少,刘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外界的关注没有扰乱刘黎的审判思路,她始终坚持自己的准则:“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无论对案件如何定性,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对于家庭暴力,站在女性的角度,刘黎的理念是:事后惩处远不如事前预防重要。当时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100条给了刘黎一些灵感。“法条指出法院可以禁止损害当事人财产,我认为家暴行为也可以用以禁止。”刘黎解释。

刘黎想做一个大胆的尝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该怎么发、何时发、发了以后效果怎样、如何执行,这些问题接踵而来。那段时间,刘黎开始大量研读国内外的相关资料。《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国外相关案例成为刘黎的重点研究对象。“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关键问题,在她的脑海中反复推敲论证。

在历时一年后,经过四次开庭审判,多方查证,合议庭最终作出了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并确认男方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宣判前,合议庭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北京法院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一年多以后,我国反家暴法实施,其中专门就“人身安全保护令”给出了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立法过程中,刘黎还参与了多次研讨会,让她对反家暴又有了更深刻全面的认识,她庆幸自己作出的这个前瞻性的判决。“以一个公正判决推动了法治进步,我感到很欣慰。”刘黎说。

刘黎所审理的民事案件,都是跟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有的案子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我必须严谨、负责,才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老百姓寻求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说明他们相信法律的判决是公正的,而我站在三尺法台上,要去保障这种公正。”刘黎说,每次看到当事人如释重负地离开法庭,她打心眼儿里高兴。

社会责任的担当者

在十几年的法官生涯中,刘黎处理过几千起案件,接触过近万名当事人,但有一个人、一个画面,令她终身难忘。

由于奥运村法庭辖区涵盖京藏高速、北四环、北五环等多条重点道路,不仅交通事故案件频发,多车连撞、死亡重伤等重大恶性案件也不在少数。

一个16岁的女孩儿,放学回家途中在朝阳区来广营北路被大货车撞倒,卷入车下,双腿截肢。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女孩儿的父母几乎崩溃。由于赔偿没能达成一致,女孩儿父母起诉到了法院。

作为一名女法官,刘黎每次接触到恶性交通事故的案子,心情都很沉重。面对生命的逝去、家庭破碎的悲剧,刘黎常常“入戏太深”,陷入悲伤的情绪中不能自拔。

第一次开庭时,女孩儿的妈妈用轮椅推着女孩儿来到法庭。这是刘黎第一次见到女孩儿,花季般的年纪,穿着白色纱裙,瘦小的身体坐在轮椅上,风吹过,裙子下面空荡荡的,随风飘着。就是这一幕,触动了刘黎,她的心头像压了一块石头一样。案子审结后没过多久,又一起恶性交通事故案件到了她的手上,一名男子在来广营北路左胳膊被撞断。又是来广营北路,刘黎内心有一些疑惑。第三起发生在相同路段的交通事故中,一位大姐腿部留下了残疾。审完这三起案子,刘黎再也坐不住了,到底是条什么样的路,频频发生这么惨烈的交通事故?“我必须去看看。”想到这里,刘黎跑到来广营北路一探究竟。

到现场一看,这条路果然交通状况混乱,红绿灯、斑马线缺失,人车混行。由于附近兴建商品房,大货车频繁出没。随后,刘黎又多次分不同时段前往该路段,统计车流量,根据自己勘验调查的情况写了一份司法建议,连同之前三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书一同寄给了北京市交管局。司法建议并没有强制力,刘黎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事先没有跟交管局沟通的情形下,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地址,便将司法建议寄了过去。

就是这份司法建议,引起了北京市交管局的高度重视,很快交管局在该路段召开现场会,迅速安装各类交通标志、设置人行横道、施画交通标志线。从此,这条路再也没有出过恶性交通事故,曾经对三位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的“恶魔之路”,如今也因扛在刘黎肩头沉甸甸的责任感,变成了一条平安大道。

>>左图:奥运村人民法庭 王涵摄

>>右图:奥运村人民法庭庭长刘黎(左)在开庭结束后,与同事讨论一起案件。 中国全球图片总汇供图

同样是交通事故案件,随着机动车数量增多,案件量也逐年增加。刘黎敏锐地发现,小额交通事故案件量增长较快。这个发现引起了刘黎的思考,这类纠纷涉及的赔偿数额不多,双方争议也不大,为什么不能协商解决,非要闹到打官司的地步?

为了弄清原因,刘黎有针对性地编写了调查问卷,向100件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并跟踪关注案件后续审理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调查发现,有60%的当事人曾在诉讼前到保险公司理赔,但理赔手续繁琐,需要往返多次,即使这样也可能因为理赔条件苛刻而无法通过审核。“如果能简化保险理赔程序,不就能给当事人省去好多麻烦吗?”又一次,刘黎向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一个月后,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对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及完善理赔纠纷调处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黎的视野决定了她的情怀,她不仅仅聚焦在个案上,而将视线转移到案件背后的症结。只有在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老百姓的利益。刘黎就是通过多做一点、多说一点、多想一点,争取化解一场危机,点亮一个人生,甚至去改变一种社会现象。对她来说,这都是法官的责任所在。

公共秩序的维护者

民事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类就是涉房类案件,奥运村法庭的管辖区内商品房居多,随着楼市政策的变化和房价的波动,涉房类案件也让刘黎没少伤脑筋。

张女士看中了李先生的一套房子,两人签订了合同,李先生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张女士。签完合同、打完预付款,张女士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就等着办最后的房产过户。

令李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签完合同之后房价一天一个样,飞速上涨,没过多久,那套被张女士签下的房子足足涨了一倍。在高房价的诱惑下,李先生动了歪脑筋。他不但迟迟不履行合同,还将房子转移到妻子名下,由妻子转售,最终以4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最终,张女士将李先生诉至法院。

当时房价飞涨,一房二卖的现象并不少见。刘黎接到这个案子后,打算给这些不遵守诚实信用基本原则的人点儿“颜色”看看。经过房屋中介和房产局调查取证,刘黎认为李先生损害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交易中诚实守信原则,将李先生第二次卖房的溢价款,将近200万元全部判给了张女士。并且为了保障判决能履行,将李先生名下的另一处房产查封。这位李先生忙来忙去,竹篮打水一场空,白折腾了。

这个判决一出,赢得了社会上的好评,给市场上“一房二卖”的现象敲响了警钟,对引导诚实守信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曾评价:“这个判决让我们看到了法官的思考、担当和价值取向。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法官。”

“看似是一个小的案子,但你不能忽略它的示范性作用。”其实在刘黎眼里,案子没有大小之分,只要是关系到老百姓的案子,都是大案子。

奥运村法庭管辖区内一小区,由于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们集体抗议,甚至和开发商一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原来在该批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1%。换句话说,无论开发商违约多久,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都一样。仗着这个约定,开发商态度强硬,拖着不给业主办,最终50名业主联合起来,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这个小区共有500名住户,所以不单单是这50人的利益,刘黎心里清楚,其他的业主都在等待判决的结果,所以她决定公开审理。法庭上,刘黎允许业主们一一发言,最终,刘黎认定涉案的房屋具备办证条件,限期开发商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并按日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没多久,开发商就为500多名业主全部办理房产证。

优秀团队的领导者

2015年4月起,刘黎担任了奥运村法庭庭长。担任这个角色以来,行政事务让刘黎更加忙碌了。在刘黎的带领下,奥运村法庭近些年来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青年文明号、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今年,奥运村法庭又被评为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刘黎担任奥运村法庭庭长以来,摸索创新性的管理方式,在奥运村法庭开展“法官+”党支部工作法。以“法官+党建”项目为依托,开展一系列学习和交流活动。

说到这个创新模式,刘黎向记者详细介绍起来:“‘法官+’是党支部的法官之家,‘+’既是‘不断进步’的代表,也是‘温馨家园’的象征。‘法官+’包含三个方面的工作,法官+党员、法官+能力、法官+服务。”

“法官+能力”是刘黎最看重的。作为一名法官,没有什么比提高专业素质更紧迫的,针对奥运村法庭年轻化、审判经验不足的特点,在刘黎的倡议下,为了提高年轻法官业务能力,加强学习交流,每周五下午,奥运村法庭的全体人员都要举行“半日谈”分享会。由资深法官、书记员作为主讲人,介绍工作经验方法或者审判实务。案件审理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法律文书如何撰写?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应当如何解读、适用?当下热门的法律问题大家持什么看法?每次分享会,大家都会进行一次头脑风暴,激烈的辩论、积极的交流,让年轻法官们感到酣畅淋漓。

据刘黎介绍,除了线下分享会,他们还有一个线上学习讨论的阵地“法官+微信群”。群内定期设置一个议题,大家可以推送文章,也可以写一些意见、评论。“很多时候没有集中讨论的时间,这个微信群就可以把大家碎片化时间利用起来,不受条件限制,即时讨论。”刘黎解释。

“法官+服务”作为“法官+”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为了打造一个便民为民的窗口。记者采访的当天,就有一组法官前往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现在老百姓普法的需求很旺盛,合同应该怎么签订,遗嘱怎么立,房产怎么分配才合法,老百姓都想知道。我们去做普法工作,他们的参与度很高。”刘黎说起他们跟社区开展的常态化普法工作机制,兴致勃勃。除此之外,在刘黎的鼓励下,奥运村法庭的干警们用业余时间,从上千个案件中挑选素材,编写《身边的“法律课堂”》普法手册,被群众们誉为“维权宝典”。

对刘黎而言,作为女性民事法官特别不容易。她经常在恶性交通事故案件中看到血淋淋的照片,这种不堪回忆的画面,却要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进行赔偿认定而反复查看;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鱼死网破,置孩子于不顾;在一些财产继承纠纷案件中,一家人闹得分崩离析。颠覆三观的剧情在法庭上并不少见,这让刘黎心情很复杂。

而作为女性法官,她承认性别带给她的天然优势,女性细腻和亲和力,帮助刘黎和当事人解决了不少问题。遇到一些弱势的当事人,刘黎会主动跟他们交流,曾经有过老两口把刘黎的电话当成了咨询热线,没事就打给她问东问西,刘黎百忙之中也耐心解答、安抚他们。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练就了她春风化雨的本事,很多案子,也在她的调解下和平解决,虽然民事案件中很多家长里短的纠纷,可刘黎处理起来却决不掉以轻心。“因为每个案子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不要小看这些案子,恰到好处的处理,能关乎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的稳定和谐。”这是刘黎的办案哲学。

抛开工作中的各种角色,在家人眼中,刘黎是孝顺的女儿、称职的妻子和母亲,都说家庭和事业不能兼顾,这在刘黎身上不存在。刘黎虽然热爱事业,但她也没有因此对家庭不管不顾,孩子的成长她从未缺席,不加班的时候就赶回家给老公和孩子做几个拿手好菜。

无论刘黎角色怎么多变,她最主要的身份始终是法官。她从业多年,听的最多的称呼就是“刘法官”,这一声普通的“法官”却常常让刘黎感觉沉甸甸的。她坚持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对她来说,案件就是窗口。

通过这个窗口,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成果得以显现;也正是通过这个窗口,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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