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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影响及其机制

2019-07-16王鹏飞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9年7期
关键词:消费水平市民化农民工

谢 勇 王鹏飞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国内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的作用相对较小。上述格局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经济运行中的不少突出矛盾,甚至是一些重大的结构性失衡问题,集中表现为经济增长的波动性较大,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较高(沈坤荣,2018[1])。有鉴于此,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扩大国内居民消费需求。《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尽管2008年来中国的消费率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但至2015年的居民消费率仍然只有38%,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同时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以及具有高储蓄传统的东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汪伟,2017[2])。总的来看,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格局目前还没有产生根本性的转变,因此提振居民消费需求,使消费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未来一段时间仍然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结构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臧旭恒,2017[3])。

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情况均显示:大力推进城镇化尤其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现阶段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4];Song等,2010[5])。近年来,农民工市民化的水平呈现出明显改善的趋势,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钱泽森和朱嘉晔,2018[6]),农民工对于城市的身份认同以及具有长期定居意愿的比例还不高(Zhu和Lin,2014[7])。尽管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面临着制度、社会、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诸多障碍,但多数研究均认为制度障碍,尤其是户籍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Wang和Fan,2012[8];Chen,2018[9]),因为制度因素决定了农民工在城市中能否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服务。悦中山和李树茁(2016)[10]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八个城市流动人口专题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各个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都不高,并且城市之间差别不大。而Chen和Wang(2015)[11]使用上海市农民工调查的研究也显示,结构性和制度性的因素是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层次原因。由于农民工的消费水平总体上明显低于城镇家庭(王美艳,2016[12]),因此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方式扩大这一群体的消费水平,不仅在微观层面上可以改善他们的福利状况,而且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结构优化也具有明显的意义(蔡昉,2011[13])。

与此同时,近年来有大量的研究对农民工群体的消费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稍早一些的文献侧重于考察农民工的消费状况及其特点,其结论也大都认为农民工的消费率较低、以生存型消费为主,并且与城镇居民的消费行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严翅君,2007[14])。例如李晓峰等(2008[15])在北京的调研就发现,农民工的人均消费支出仅为本地城市居民家庭的68%,并且食品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已经超过了50%,比城市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高20多个百分点。

在此基础上,许多文献进一步考察了影响农民工消费的主要因素,除了收入水平、家庭结构、生命周期的影响之外(王湘红和陈坚,2016[16];晁钢令和万广圣,2016[17]),相关研究重点考察了制度障碍在其中的作用,而户籍制度首当其冲。许多文献认为,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导致农民工在城镇中无法公平地获得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就业机会等公共服务,从而制约了他们消费水平的提高(钱文荣和李宝值,2013[18];Dreger等,2015[19];Chen等,2015[20])。其中明娟和曾湘泉(2014)[21]使用CHIP数据对农民工家庭与城镇住户的消费行为差异进行了分解,发现两个群体之间的消费差异大部分是不可解释的,这些不可解释因素可能是由户籍制度引起的;而陈斌开等(2010)[22]的测算进一步表明,放松户籍管制将导致农民工人均消费水平上升20.8%,居民总体消费水平提高2.2%。此外,许多文献循着上述思路,重点考察了社会保险参与、子女教育等因素对农民工消费水平与结构的影响(胡霞和丁浩,2016[23];汪润泉和赵彤,2018[24])。与此同时,一些文献还注意到农民工内部也正在经历着代际更替。相比较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长期居留的愿望相对更为强烈,因此消费水平明显高于第一代农民工,消费结构也更为接近城镇居民(王美艳,2017[25])。

上述研究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于农民工消费问题的理解。与之相比,本文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新的尝试:

首先,对市民化水平影响农民工家庭消费的效应进行全面考察。已有的研究侧重于分析户籍差异,或者某一项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缺失(例如社会保险)对农民工消费的影响。但市民化本身是一个多维度概念,一两个指标难以对其进行科学的界定与测量。因此本文将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农民工市民化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在此基础上全面考察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影响。

其次,进一步认识市民化影响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内在机制。已有的文献大都基于农民工和城镇家庭之间存在的消费差异及其分解,肯定农民工市民化对于扩大消费需求的积极意义。但是市民化水平的提高究竟通过哪些渠道影响农民工家庭的消费,目前的研究总体上关注较少。本文将立足于农民工与城镇家庭之间的差异,从市民化对于农民工面临的收入和支出不确定性的影响以及对其消费观念与消费文化的改变等方面出发,分析市民化水平影响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内在机制,并通过相关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检验上述机制,从而加深对该问题的理论认识。

二、理论框架

市民化本质上是农民向城市转移并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一种过程和状态(李强和胡宝荣,2013[26])。总的来看,农民工与城镇家庭的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之所以存在差异,主要来自于以下两个渠道:一方面,由于缺少城镇户籍,因此农民工家庭难以和城镇居民一样平等地获得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他们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民工在成年之后才进入城市,因此在消费习惯和行为方面比较保守。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推进显然将对上述两个方面产生影响,进而改变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

(一)市民化与不确定性的下降

经济层面的城市融合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表现为农民工拥有较为稳定的就业,并获得可以维持城市生活的工作收入。因此,市民化水平的上升不仅意味着农民工当期消费能力的提升,还意味着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下降,从而导致农民工家庭的预防性储蓄下降,消费水平上升(Chen,2018[9];汪润泉和赵彤,2018[24])。

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工家庭面临着明显的支出不确定,从而提高了这一群体的预防性储蓄。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家庭在获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制度障碍,因此提高了这一群体的预防性储蓄水平(Dreger等,2015[19])。除了人口登记之外,传统的户籍制度还具备强大的社会管理功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几乎全部与户籍直接挂钩,从而将农民工群体自动排除在外。由于短期内不可能对户籍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因此各级政府目前采取的是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逐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均重点提出了“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以及“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顶层设计思路。

在上述顶层设计的指引下,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在获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义务教育方面,各地政府重点落实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的“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目前除了一些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还需要履行较为繁琐的手续之外,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中获得义务教育的情况在总体上已经得到明显改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显示,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流动儿童已经达到90.62%(尚伟伟,2016[27])。此外,近年来政策层面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异地就医与报销等方面也较以往取得明显突破,从而可以有效降低农民工在养老、就医等方面支出的不确定性。

显然,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民工群体覆盖的过程本身就是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环节,它有效地帮助农民工家庭突破户籍障碍,在城镇中和城镇居民一样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关社会福利,并实现事实上的“市民化”。因此,这一过程可以直接降低农民工家庭对于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以及预防性储蓄水平,并有效提高消费水平,优化消费结构。

(二)市民化与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的改变

不同国家和人群之间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成为其消费行为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外来移民在融入流入地社会的过程中,其消费观念也会随之改变。一些基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研究显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交往和互动之后,外来移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更加接近流入国的居民家庭,而非自己流出地的同胞(Wallendorf和Reilly,1983[28];Islam等,2013[29])。

由于长期的二元分割,我国城乡居民在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而导致城乡之间的消费观念也相去甚远。其中农村家庭消费观念相对保守、注重储蓄,日常以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食品、衣着等消费为主。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也是和城市社会交流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工家庭会受到城市消费文化氛围、城市居民消费示范的影响,从而逐渐接受城市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严翅君,2007[14]),并最终在消费行为上向城市家庭靠拢,直接表现为消费水平逐渐提高,并从生存型消费为主向注重发展和享受型消费转变。

三、数据、模型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于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组织的2014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hina Labor-force Dynamics Survey,CLDS2014),该调查主要聚焦于中国劳动力的现状与变迁,问卷设计涵盖了教育、工作、迁移、健康等诸多方面。CLDS2014的样本覆盖了全国除了港澳台地区,以及西藏和海南之外的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并采用了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multistage cluster,stratified,PPS sampling)[注]关于该调查的详细信息,请访问http://css.sysu.edu.cn/Data。。

本次调查共涉及14 214个家庭,包括城镇家庭3 585个,农村家庭8 683个,由农村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家庭1 007个,而后者构成了本文的基本研究对象。当然,由于少数样本存在着变量缺失的情况,具体的样本量在后续研究中可能会有所变动。

(二)计量模型

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理论分析,我们主要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两个方面出发,考察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影响。为此,本文设定了计量方程(1)和(2)。

CRi=α0+α1Civili+∑α2iXi+εi

(1)

CSi=β0+β1Civili+∑β2iXi+γi

(2)

其中:CRi、CSi分别表示农民工家庭i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而消费结构主要是指生存型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Civil代表了农民工家庭的市民化水平;X是一组影响家庭消费的控制变量;ε和γ分别是两个方程的残差项。根据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预计方程1和2中α1、β1的估计值均显著大于0。

(三)变量界定

1.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农民工家庭的消费,我们主要从消费水平和结构两个方面对其进行界定。其中消费水平用农民工家庭的年人均消费支出表示,并对其取对数。此外,CLDS2014将受访家庭的消费支出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分类,我们将其中的食品支出、居住常规支出、交通常规支出界定为生存型消费支出;将家庭用于教育、医疗保健、旅游度假等方面的支出界定为发展和享受型消费支出。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生存型支出占家庭总消费的比例定义为消费结构。

通过对CLDS2014相关数据的处理,我们发现:农民工家庭的年人均消费支出约为9 532元,大约是城镇家庭(11 364元)的83.88%。而农民工家庭的生存型支出占总消费的比例达到了71.57%,比城镇家庭高出5个百分点。

2.自变量。

本文的自变量是农民工家庭的市民化水平。考虑到市民化本身是一个多维度概念,单个或少数几个变量难以对其进行科学的测度,目前已经有许多文献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钱泽森和朱嘉晔,2018[6];刘传江和程建林,2008[30])。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CLDS2014的数据特点,本文从就业与经济状况、公共服务、社会融入和自我认知等四个方面出发,选择17个指标对农民工家庭的市民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指标体系详见表1。

表1 农民工家庭市民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续前表

综合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农民工市民化水平公共服务社会融入自我认知养老保险已参加=1,未参加=0医疗保险已参加=1,未参加=0居住的便利程度到附近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的距离本地方言完全掌握=5,掌握大部分=4,掌握部分=3,掌握一点点=2,根本不会=1朋友数量具体朋友数工会已参加=1,未参加=0目前社会地位1~10分,从低到高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完全没问题=4,还可以=3,不太行=2,完全不行=1生活自由度1~10分,从低到高生活幸福感1~10分,从低到高社会公平感1~10分,从低到高本地定居意愿非常可能=5,比较可能=4,不确定=3,比较不可能=2,非常不可能=1

但是如果想对农民工家庭的市民化水平做出综合评价,就必须将以上17个指标合成一个指标。常见的综合指标合成方法有: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主成分法和因子分析法。其中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主要依赖于建模人的概念建模水平和打分人的专业水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而主成分法和因子分析法的评价质量主要依赖于分析过程和结果的可解释性以及主成分或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科学性相对较高。

本文最终选择使用主成分法对农民工家庭的市民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该方法的原理是通过多个指标的线性组合,将众多具有错综复杂相关关系的市民化指标归纳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主成分),这一过程既能使各主成分相互独立,舍去重叠的信息,又能更加集中、典型地表明农民工市民化的特征。然后通过获得各主成分的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来测度农民工家庭的市民化水平[注]限于篇幅,本文没有报告上述主成分分析的具体过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通过邮件索取。。本文将通过上述方法获得的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作为计量方程(1)和(2)的自变量Civil。

3.控制变量。

影响家庭消费的因素很多,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本文选择了以下控制变量:(1)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在几乎所有的消费理论和模型中,收入水平都是影响家庭消费的最重要变量,因此本文计算了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收入,并对其取对数处理。(2)户主特征,包括户主的性别、年龄及其平方项、文化程度以及政治面貌等。(3)人口年龄结构。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家庭中需要抚养或赡养的人口比例对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均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分别计算了农民工家庭中0~5岁、6~15岁、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并作为计量检验中的控制变量。此外,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消费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本文还控制了省份虚拟变量。上述主要变量的定义、赋值和描述性统计情况详见表2。

表2 主要变量的定义、赋值与描述性统计

四、估计结果与分析

在家庭消费行为的估计中,所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异方差的影响(万广华等,2003[31])。我们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对此进行处理:一是在OLS估计之后使用异方差稳健性标准误;二是使用可行的广义最小二乘法(Feasible 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FGLS)。具体的估计结果详见表3,从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变量估计值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在两种方法中都是一致的。考虑到在有效性方面的优势,本文主要以FGLS的估计结果(模型2和模型4)展开相关的分析和讨论。

表3 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消费影响的估计结果

在模型2中,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系数估计值大于0,约为0.127,并且在1%水平上是统计显著的。进一步的计算显示: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如果市民化水平上升1个标准差,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将增加0.24%。而根据模型4的估计结果,市民化水平与农民工家庭生存型消费支出的比例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降低家庭中用于生存型消费的支出,发展和享受型消费的支出将随之相应增加。因此上述估计结果表明:随着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将显著增加,而包括食品、基本居住和基本交通在内的生存型消费支出比例也呈现出显著下降的趋势。总的来看,以上结论与本文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是基本一致的。

在控制变量的影响方面,表3中的结果显示:收入水平对于农民工家庭消费行为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农民工家庭的消费支出显著增加,并且生存型消费的比重随之显著下降,消费结构呈现出改善的趋势。在户主特征方面,女性户主的农民工家庭显然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他们的人均消费支出显著低于男性户主家庭,并且生存型消费的比例也显著更高。此外,农民工家庭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之间分别表现出显著的倒U型和U型生命周期特征。也就是说,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但生存型消费支出则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这说明与年轻或老年户主的农民工家庭相比较,中年户主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更高,并且生存型消费支出所占的比例显著更低。而户主的文化程度与政治面貌均没有对农民工家庭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产生显著影响。最后,家庭年龄结构对农民工家庭消费也存在着一定的影响。从表3中可以看出,家庭中6~15岁人口比例越高,其人均消费支出显著更高,而生存型消费的比例则显著更低。其中的原因可能是,6~15岁人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因此家庭中教育及有关支出相应更高。但家庭中0~5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之间均没有表现出显著关系。

五、对影响机制的检验

本文的理论框架主要从不确定性的下降,以及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的改变等两个渠道探讨了市民化水平影响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内在机制。接下来我们将对上述影响机制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一)市民化对农民工家庭不确定性的影响

根据预防性储蓄理论,不确定性将导致代表性家庭增加储蓄,降低消费。与城镇居民相比,由于受到现行制度以及自身相关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家庭在收入和支出方面都面临着更高的不确定性(钱文荣和李宝值,2013[18])。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认为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降低农民工家庭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检验上述机制。

首先,检验市民化对农民工家庭收入不确定性的影响。本文在构造家庭收入方程的基础上,对农民工家庭的收入不确定性进行测量。具体如下:以家庭的年人均收入(对数值)作为因变量,选择户主的性别和民族,家庭中就业人口的比例、平均年龄和平均受教育年限,所在省份等作为自变量,并进行OLS回归。根据已有文献的通常做法(Browning和Lusardi,1996[32];Dynan等,2004[33]),该方程的预测值和残差分别表示农民工家庭的持久性收入和暂时性收入,其中暂时性收入由于不能被户主的个人特征、家庭的劳动禀赋以及地区性差异等因素所解释,因此可以被用来衡量收入的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将使用相关的计量模型对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与其家庭收入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

其次,检验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支出不确定性的影响。考虑到社会保险在抵御相关风险中的作用,已有的许多文献一般使用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作为支出不确定性的反向指标(沈坤荣和谢勇,2012[34])。但由于社会保险属于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之一,因此我们认为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衡量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指标,并已经将其纳入市民化水平的综合评价,所以不适合再作为支出不确定性的指标。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医疗支出的不确定性要高于养老风险,并且受访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在医疗支出方面的现实性与迫切性也高于养老支出。因此本文选择以医疗支出为例,检验市民化水平的提高能否显著降低农民工的医疗支出风险,具体思路如下:CLDS2014中调查了受访者在过去两周支出的门诊医疗费用和报销金额,以及过去一年的住院医疗费用和报销金额,我们据此分别计算了受访者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来说,由于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其参加医疗保险和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也应该随之增强,从而可以有效降低医疗支出的风险与不确定性。

表4中的模型5检验了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收入不确定性的影响。结果显示:市民化水平的系数估计值显著小于0,即市民化水平越高的农民工家庭,其面临的收入不确定性显著越低。

而模型6和模型7分别考察了市民化水平与农民工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影响。考虑到许多受访者在调查期内并未患病,或患病但未就诊,因此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样本选择性偏差,本文使用Heckman两步法进行相应的估计,并报告了第二阶段的估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市民化水平的系数估计值在模型6和7中均显著大于0。这意味着随着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其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均显著上升。也就是说,市民化可以分担农民工群体的医疗费用,从而显著降低他们在医疗支出方面的不确定性。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检验,我们发现: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降低农民工家庭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并且,通过这个渠道降低这一群体的预防性储蓄,从而释放农民工的消费潜力并优化其消费结构。

(二)市民化对农民工家庭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的影响

除了经济因素之外,个体和家庭的消费行为还受到诸多社会性与心理性因素的影响,并集中表现为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的影响。本文使用的数据并没有对农民工家庭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进行直接测量,但是农民工市民化本质上是这一群体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过程与状态。因此随着市民化程度的提高,农民工的日常交往对象和交往频率也会逐渐发生改变,其中与农村社会的交往与互动会逐渐减少,并日益受到城市社会和城市文化的影响,最终转化为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改变。

为了对相应的机制进行检验,本文使用了CLDS2014问卷中的四个问题及相应变量,具体如下:(1)“平均每年回到户主户口所在地的次数”,受访者需要回答具体次数。(2)“您家给户主户口所在地家人办过哪些事情”,备选项分别是“找工作”“处理纠纷”“做公益事”“招商引资”和“无上述内容”。如果受访者回答前四项中的任一种,则表示为家乡人办过事,本文将其赋值为1,将“无上述内容”赋值为0。(3)“您的单位是以本地人为主吗”,备选项为“是”和“否”,我们分别将其赋值为1和0。(4)“您和您居住社区的本地人交往频率”,备选项是“从不”“偶尔”“有时”和“经常”,本文依次将其赋值为1~4。显然,前两个问题反映了农民工家庭与农村社会的交流互动情况,后两个问题则衡量了他们与城市社会以及城市居民的交流互动。

由于上述四个问题所形成的因变量具有不同的数据类型,因此本文分别使用不同计量模型检验了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具体结果详见表5中模型8~模型11。从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随着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农民工家庭与其家乡之间的联系呈现出显著减弱的趋势,表现为每年回到户主户口所在地的次数显著减少(模型8),并且为家乡人办理各类事情的可能性同样也显著下降(模型9)。与此同时,农民工家庭市民化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他们有更强的能力融入社会生活,并增强与城市社会的交往频率。模型10和模型11的结果表明,市民化水平较高的农民工更有可能在本地人为主的单位就业,并显著提高与所在社区本地人的交往频率。

表5 市民化水平对农民工家庭社会交往影响的估计结果

总的来看,根据本文构造的市民化水平指数,市民化程度的提高意味着农民工家庭拥有较为稳定的就业,具备维持城市生活的经济与生活条件,能够获得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具有较高的自我认同感和生活满意度。而以上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均表明,市民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增强农民工家庭与城市居民的交流互动,并降低他们与农村社会的联系,而这显然有利于农民工家庭接受城市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文化。

六、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而提振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近年来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政策层面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从降低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改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两个渠道分析了市民化水平影响农民工家庭消费的内在机制,并使用2014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LDS2014)进行了相关的计量检验。研究显示:市民化水平的提高不仅可以显著增加农民工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而且还可以显著降低生存型消费的比例,从而改善农民工家庭的消费结构。关于影响机制的进一步探讨发现,较高的市民化水平显著降低了农民工家庭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减弱了他们与农村社会的联系,同时显著增强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交流互动。

本文的研究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均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从而释放这一群体的消费潜力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明显的政策含义:从微观视角来看,市民化水平的提高,进而消费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结构的升级直接意味着农民工群体福利状况的改善。而从宏观视角来看,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一直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增长结构的重要政策目标,尤其是在目前国际贸易条件恶化、贸易争端加剧的背景下,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尤其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消费需求,释放其消费潜力的任务相对更为紧迫。

基于本文的研究,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应该是我国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政策层面的重中之重,从具体的政策取向来看:首先应强化对农民工群体劳动权益的有效保障,并重点推进城镇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在农民工群体中的全覆盖,降低农民工家庭所面临的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其次应加强农民工群体与城镇居民的交流互动,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并提高他们的自我认同感和生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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