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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境视角下“V1+N(指人)+V2”结构类型分析

2019-07-11焦晓霞

卷宗 2019年18期
关键词:句法结构结构

焦晓霞

摘 要:在现代汉语语法教学中,“V1+N+V2”短语的结构类型判断属于争议比较多的一个话题。短语的主要语法功能是造句,句子的主要功能是传递信息,表情达意。本文将在语境、语义的约束下,从句法和语义相结合的角度进行探讨“V1+N+V2”短语的结构类型,从而更深入地理解表层句法结构关系所表达的深层语义内涵。

关键词:“V1+N+V2”结构;句法结构;语义关系

在现代汉语语法教学中,“V1+N+V2”(说明:N仅限定为指人的名词或代词,V2既可以是动词性词语,也可以是形容词性词语) 短语的结构类型判断属于争议比较多的一个话题,也是教学的一个难点。之所以成为一个难点个人认为,这一块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模块教学,单纯就短语教短语,而忽略了短语的主要语法功能及表意功能。在实际的语言运用过程中,任何语言成分必须进入交际才能体现其价值,短语也不例外。“短语因其在构成句子中的重要性而成为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语法功能相当于词,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又比词显得复杂而灵活的多。”[1]本文将在一定的语境下,从句法和语义相结合的角度探讨“V1+N+V2”短语类型的归属,从而更深入地理解表层句法结构关系所表达的深层语义内涵。

1 “V1+N+V2”结构的相关论述

最早提出这种短语结构类型的是王力先生,他称该结构类型的句子叫递系句。[2]在《汉语语法史》一书中,王力先生谈论了递系式的发展,指出“递系式又叫兼语式”,“在兼语式中,同一个名词一身兼两职,它既做前一个动词的賓语,又做后一个动词的主语。”[3]同时指出,“‘五四以后,这种递系式有了新的发展,那只是动词多样化了。”[3]吕叔湘先生在他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书中提出“兼语式”就是一个动宾结构套上一个主谓结构,并指出兼语式存在的重要问题是不适合进行层次分析。[4]建议回归到宾补说。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提到述宾结构中有一种是谓词性宾语,指的是由谓词或谓词性词组充任的宾语。[5]黄伯荣、廖旭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和崔应贤、刘钦荣主编的《现代汉语》中都把“V1+N+V2”结构称为是两个短语的“套叠”,即一个述宾短语和一个主谓短语套叠在一起,认为兼语短语的典型特征是第一个动词由表使令、有无、爱憎和表称等意义的动词充当。[6]

现转引教材中的几个典型例子略作分析说明。(注:文章所选例子均来自前人研究时所举的例子,文中重新标号,后面不再说明。)

(1)他们叫林黛玉做潇湘妃子。

(2)倒抱怨我轻狂。

(3)你通知他来开会。

(4)我爱他老实。

(5)发现自己做错了。

(6)讨论谁当主席。

(7)有人出国

(8)一个驴子倒成两个,又雇个小聚给你赶驴子。(赵树理《三里湾》)

(9)没有人不知道

2 对“V1+N+V2”结构分析存在的问题

语义是语言的核心特征,通过词类的聚合和组合在句中得以体现,词组成短语,短语构成句子进行传递信息、表情达意。语义潜藏在一定的句法结构中,但不一定都是按照句法结构的线性序列体现出来。从上述教材针对“V1+N+V2”结构的分析来看,存在不同的问题,有的是句子、有的是短语,有的是从句中直接抽出相应的结构进行分析,这就违反了研究语言的一个目的:研究语言的目的在于更准确、更有效地运用语言,提高人类的交际效果,语义的表达跟语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语言单位之间组合的研究不应该脱离语境,单纯地分析单位之间组合的句法结构关系。我们的很多现代汉语教材在这一块内容的处理上,基本上都是孤立地谈结构类型,这主要是受西方句法结构主义的影响,而忽略了汉语言是一种义合性较强的语言。

3 语境、语义约束下的“V1+N+V2”结构类型判断

句法结构的选择受到一定语境和语义约束。下面将本文中选取的示例结合一定的语境和语义表达进行分析。

本文共选取了9个例子,下面将对其进行分类讨论:

3.1 兼语短语

针对上面所举例子,个人认为(1)、(8)为兼语短语,该结构中“V2”往往表示“某个职位是一定的,就差一个人来承担职责而已。”这时的“V2”在语义上跟“V1”的关系比较疏离,“V1”的对象就只限于“N”。把兼语短语(“V1+N+V2”)放在整个句子中,作为整个句子的大主语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意志力,也就是说句子的大主语一般是由具有执行能力的指人名词或代词充当,结构中的“N”具有与大主语一致的传递性,同时对动词“V2”也有一定的行为(性质)执行力,且“V1”对“V2”的语义管辖力度相对较弱,“V1”动作的承受者或直接对象是“N”,“N”的自主性越强,“V2”对大主语的依赖性就越弱。“N”在语义上所承担双重语义成分就越突显,把该结构判断为兼语短语更合理。

3.2 复杂的述宾结构

文中的例(2)、(3)、(4)、(5)、(6)划归为复杂的述宾结构较为合适。从语义的角度分析,其中(2)、(4)结构中的“V1”往往是带有一定心理活动、情感变化和感情色彩性质的动词,这种动作行为的产生是因为“N”发生的动作行为或携带的某种品质性格(即V2),让句中的大主语对结构中的“N”产生了某种心理和情感上的变化活动,即“V1”的支配对象是“N+V2”。其中(3)、(5)、(6)结构中的“V1”往往是具有实际语言、行为意义的动词,后面的“N+V2”往往是“V1”表达的实际结果。比如:“V1”是“通知、发现、讨论等”动词,“V2”往往表示的是“V1”对“N”要求执行的动作或者“N”自身呈现的结果,即“N+V2”共同作为“V1”陈述的内容。依据一定的语义表达,该结构在句法结构层次划分上,不存在跨层的现象,层次间的关系比较明确,所以判断该结构为复杂的述宾结构更为合理。

3.3 存现结构

从文中所有例子来看,(7)、(9)很多都把它分到兼语短语里,我个人认为该类型的短语从语义上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因为该结构的第一个动词一般不表示动作行为,而是表示一种存现或拥有,如果放在句中,句子的大主语一般不是具有施事行为能力的人,而是在谈论某件事时,存在的某种情况。比如:同学们大学毕业后,有人出国,有人创业。其实,在这句话中,“有人”相当于毕业生中 “有的人”,在结构中可以是一个偏正结构作主语。再比如: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没有人不知道。“没有人不知道”即“大家都知道或人人都知道”之义。而汉语中的“没有人/人人、有人”相当于英语里“nobody、every body、somebody、”可以直接做主语,认定为主谓结构也可以。另外,该结构出现在句子中时,还有一种可能是大主语是表人称的代词,比如:在这件事上,他有人帮忙。这里的“有人帮忙”就可看作是兼语短语。

4 结语

吕叔湘先生(1979)说过“静态研究当然重要,这是基础,可是语言毕竟是在使用中存在,这方面的研究(动态研究)似乎更联系实际。”[4]短语作为重要的一级语法单位,其功能和意义相当于词,主要是用来造句或自身在一定的语境下,加上表标点就可以成句,所以,在一定的语境下 “短语内结构项的语义和结构项之间的语义关系,句中短语与其周边语言成分的语义联系”[7]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编.现代汉语(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73,336-340.

[2]王力.中国语法纲要[M].北京:中华书局,2015:169-172.

[3]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289-294.

[4]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122-124.

[6]崔应贤,刘钦荣.现代汉语(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51-52.

[7]陈昌来,旷书文.汉语短语研究的新视界[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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