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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茅盾和郭沫若的文学翻译比较研究

2019-07-08李涛

北方文学 2019年17期
关键词:文学翻译五四茅盾

李涛

摘要:中国现代文学翻译到“五四”时期达到新的阶段,新文化运动带来了中国文学发展的新方向,也促进了文学翻译活动的繁荣发展,培养了茅盾和郭沫若等一批优秀的翻译家。他们经过长期的文学翻译实践,不仅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同时还在文学翻译理论方面颇有建树,但是在具体的翻译活动中,他们对于文学翻译的目的、翻译作品的选择和创作与翻译的关系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关键词:“五四”时期;文学翻译;茅盾;郭沫若

随着文学革命的爆发和新文化运动的发展,中国文学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知识分子为了将外国的文化传播到中国,翻译了大量的外国作品,茅盾和郭沫若便是其中的代表。他们积极从事翻译工作,想要通过传播西方的思想文化,来改变中国社会。但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他们在很多方面有着不一样的看法,而他们不同的认知和选择,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翻译文学的发展,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文学翻译提供了更多思路。

一、翻译的目的

鸦片战争的失败,让中国人意识到西方列强的强大和中国社会的腐败落后,于是开始西方学习。最初学习西方的“器物”,后来学习西方的“制度”,但都没有取得好的效果,深思熟虑的知识分子开始意识到,要想彻底地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統治和抵御西方列强的入侵,就只有学习他们的思想文化,去追求社会的平等、民主和自由,才能真正地使中国强大起来,因此在当时通过译介外国作品的方法来救中国,便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通过翻译外国作品来拯救中国的思想,从晚清传到了“五四”时期,从近代传到了现代。这一文学翻译的目的,“五四”时期依旧占据主导地位。“目的论”认为,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带有一定目标的,既然翻译是人与人之间的艺术活动,那么同样有其自身的目标。所以,既然文学翻译的行为是属于文学艺术方面的,那么文学翻译的目的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其目的主要还是属于文化范畴,是为了达到某种传播某种文化价值和意义的效果。翻译是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之间的交流。翻译的选择和传播是基于个人主体性之上的文化行为,同时还受所处的社会文化和客观现实环境的影响。从这一层面来说,郭沫若和茅盾的文学翻译实践活动,也是基于他们二人不同的目标而进行的。对于茅盾来说,译介外国文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想要传播新思想和新社会的美好,想要推动中国现代文学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他认为在腐朽腐败的晚清政府主导下的中国社会,是一片狼藉。通过西方的思想文化,来重新振奋中国人将死的人心,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他认为我们亟需传播外国的文学文化,来改造中国人,让他们成为具有现代思想的人。进而改造中国社会,推动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对那些忽视社会的黑暗,只追求文学中的浪漫气息的作家,他认为不能了解他们的想法。所以在茅盾看来,从事外国文学的翻译,主要是想借助外国作品,来刺激中国人将死的人心,通过文学来反抗封建落后的社会现实,来改造中国人的思想,来拯救没落的中国社会,为人生、为社会,这是茅盾最初实践文学翻译的动力。

对于郭沫若来说,他此时对于文学作品的译介,有着与茅盾不同的看法。谈到现在中国文学中存在的对于文学翻译的不同思想,他在《创造》季刊第一卷第二期《编辑余谈》中说:“我们的主义,我们的思想,并不相同,也不必强求相同。我们所同的,只是本着我们内心的要求,从事于文艺的活动罢了。”[1]可以看出,郭沫若翻译外国文学的实践,是出于自己内心从事文艺活动的要求,而他之所以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是因为他觉得那些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是民族的艺术,也是世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以开阔的视野去对待,将他们翻译过来,传播中国,让更多的中国人感受优秀文学作品的艺术魅力和价值。他看重的是文学作品本身具有的文学气息和艺术价值,他希望国人能够多接触这样好的作品,来改变自己封建落后的思想,他认为通过文艺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可以给中国人民带来思想的解放,从而推动中国的发展。

二、翻译的题材选择

“五四”时期,文学翻译活动盛行,茅盾和郭沫若都翻译了大量的外国优秀文学作品,促进了中国现代翻译文学的发展。但由于两人对待文学翻译的目的不同,所以他们在具体的翻译实践过程中,对于翻译作品的题材有着不同的选择。茅盾想要通过传播外国文学,让中国人民了解和感受到西方现代社会的状况,从而激发中国人心底的热血,促使中国人为了推翻封建社会的统治、创造新的中国的现代社会而努力,因此他选择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以写实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为主。茅盾认为我们翻译介绍外国文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传播国外的文学文化到中国来,但更应该注意的是,要传播当今世界先进的现代化思想到中国,来改变中国人民和社会状况。因此他不主张一味地只选择文学艺术性强的作品来翻译,而是注重通过翻译作品来传播其中的思想。所以,对于翻译外国文学,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对于翻译文本的选择问题。因为茅盾更加看重通过文学翻译来传达世界思想潮流的重要意义,所以他看重通过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翻译,来推动中国社会思想的改变。1920年在《小说新潮栏宣言》中,他提出应该翻译俄、英、德、法、和北欧19位写实派、自然派作家的名著。另一方面,中国腐败落后的社会状态,也使得茅盾更加倾向于翻译那些和中国同样处于社会动荡状态的弱小民族国家的文学文化作品。所以“五四”时期,他翻译了很多弱小民族国家的作品。据不完全统计,茅盾1920年的译作即有30余篇,1921年有50余篇。

“五四”时期,中国处于急剧变化的时候,郭沫若正值留学日本,阅读了大量泰戈尔、歌德、海涅、席勒、莎士比亚、雪莱、惠特曼等作家的作品,深受西方浪漫主义文学影响。1919年,郭沫若着手翻译歌德的《浮士德》。1921年,与钱君胥合作翻译了德国作家施笃谟的《茵梦湖》。1921年,郭沫若又翻译了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1925年,他翻译出版了爱尔兰作家约翰·沁孤的全部剧本。1926年,郭沫若翻译出版了《雪莱诗选》。1927年翻译出版了高尔斯华绥的《法网》、《银匣》以及和成仿吾合译的《德国诗选》。7所以,郭沫若选的作品多是以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为参考,能够打动自己,与自己的内心产生共鸣,让自己感受到艺术真谛的多是他的选择。他翻译的多是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具有反抗性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如他翻译出版的《雪莱诗选》。雪莱作为英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歌充满了反抗性,给人以莫大的鼓舞。郭沫若翻译雪莱的诗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表现了他自己对于浪漫主义强烈的感受。

价值观念是人们判断事物之是非好坏的一套标准,而审美方式则是人们发现美和表现美的视角与方法。当人们以同样的标准衡量事物,以同样的方式表现生活的时候,就只能产生公式化概念化的作品。[2]从这个层面上来看,茅盾和郭沫若对于翻译题材的不同选择,是由双方不同的价值观念与审美方式造成的。布尔迪厄在论述社会文化时所说的,人并不是消极的个体,并不是毫无主观意识和主观意志的个体,翻译者的翻译行为实际上是“场域”(filed)与“习性”(habitus)之间的互动。[3]茅盾和郭沫若作为“五四”时期积极推动文学文化发展的倡导者,他们在各自主观意识形态的指引下,积极实践着自己的翻译观念,从而翻译了大量不同题材的作品。

三、翻译与创作的关系问题

文学翻译除了是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转化,还和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精神和艺术特质有关,和译者个人的审美取向有关,也和双方所处的社会现实和民族文化有关。文学翻译是一种审美再创造活动,语言层面上的转换只是文学翻译的外在行为方式,文学翻译的本质和文学创作一样,都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4]因此在进行文学翻译活动时,如何对待文学创作和翻译,便成为译者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对于如何平衡翻译和创作的关系,在译者中间也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茅盾和郭沫若关于翻译和创作的问题,就曾展开过相关讨论。

茅盾积极从事文学翻译活动,亲自翻译介绍了很多外国作家和文学作品。在清末民初,翻译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明显的功利性。极少有人为翻译而翻译。1921年,茅盾甚至说,“翻译文学之应直译,在今日已没有讨论之必要”,并称“直译这名词,在五四以后方成权威。”[5]当茅盾积极在此翻译思想指导下进行翻译的时候,郭沫若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文学翻译本身也是艺术,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如果执着于翻译带来的社会功利性方面的作用,便很有可能会忽视了对文学翻译本身的审视。他在《论诗三札》中对当时国内翻译与创作的不平衡状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以“媒婆”来类比翻译,而用“处子”类比创作,认为:“国内人士只注重媒婆,而不注重处子;只注重翻译,而不注重产生。”[6]郭沫若把“翻译”当做“创作”的媒介和工具,认为当下知识分子过于看重文学翻译的带来的工具性作用,而会导致文学翻译失去了其本身的文学艺术价值和意义。郭沫若在文学翻译和创作之间的态度是,便与茅盾不同。茅盾在《“媒婆”与“处女”》中认为:“真正精妙的翻译,其可宝贵,实不在创作之下;而真正精妙的翻译,其艰难实倍于创作。”[7]可以看出,茅盾是不认同郭沫若的“媒婆”论的。他不仅指出翻译具有的重要文化意义,也指出翻译过程所具有的艺术价值,是不亚于创作的。他认为好的翻译,不仅不会屈于创作之下,甚者是要超过创作的,所以他始终坚持翻译的重要地位,并且亲自翻译了诸多作品。

茅盾文章里提到的,好的翻译的难度和重要性是不亚于创作的,最初是与郭沫若的看法正好相反。但后来郭沫若在他的“媒婆”论之后,对此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因为他翻译了大量的西方浪漫主义诗歌作品,所以他从诗歌翻译这个角度出发,以翻译雪莱的诗歌为例,指出翻译诗歌,是要成译者成为作者,使作者成为译者。翻译一首诗,就好像自己重新创作了一首诗一样。

可以看出,郭沫若在经过自己的翻译实践之后,对于文学创作和翻译之间的联系有了不同的认知。他最初因为看到大家过于看重翻译而忽略创作,于是以“媒婆”和“處女”来类比翻译和创作,指出大家对于翻译的重视和对于文学创作的轻视的做法是不公平的。但后来他终于意识到,将文学翻译发展到一个很好的水平,其难度其实是高于创作的。文学创作是文学艺术创造活动,其实文学翻译同样如此。这和文学创作的本质是没有差别的,二者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实践的活动和方向。翻译好一部作品并非易事,水平高的翻译也有可能超过原作。由此,虽然“五四”时期郭沫若曾经认为过于看重翻译而忽略创作,会很大程度上流于翻译的表面,而忽略对其的深层次解析,从而消解了翻译文学。但实际上,翻译和创作都属于文学艺术的范畴,二者与文学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他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并非对立的双方,而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统一的。积极从事文学翻译和文学创作,都可以促进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国人的思想解放和中国社会的进步。

四、结语

“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为了用西方的思想文化改造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知识分子们纷纷学习西方的文化思想,来拯救中国社会,此时文学翻译便成为中西方文化传播的纽带。一方面,茅盾为了通过外国文学文化“救”中国,译介了大量的西方现实主义文学和弱小民族国家的文学作品,以此来唤醒沉睡中的中国人民。另一方面,郭沫若则秉承着译介外国文学是因为作品本身的文学艺术和价值意义的思想,译介了大量西方浪漫主义的文学作品,希望能以此引起国人内心强烈的情感共鸣,同时促进中西双方文化的交流,从而促进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和中国人民的觉醒以及中国社会的进步。虽然茅盾和郭沫若对于文学翻译的看法和作品的选择有着不一样的地方,但在某一程度上说,他们都是为了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经过他们孜孜不倦的文学翻译实践,外国文学文化不仅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持续发展,同样也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思想解放和中国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严家炎:《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第77页。

[2]董健、马俊山:《戏剧艺术十五讲》(修订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71页。

[3][5]廖七一:《中国近代翻译思想的嬗变——五四前后文学翻译规范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195页。

[4]谢天振、查明建:《中国现代翻译文学史》,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页。

[6]郭沫若:《论诗三札》,《民铎杂志》,1921年,2卷5期。

[7]茅盾:《“媒婆”与“处女”》,《文学》,1921年,2卷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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