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与服务业上市公司绩效
2019-07-08李玥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14期
李玥莹
[提要] “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我们要继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速度;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因此,探索促进服务业高速优质发展的道路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沪深A股服务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并根据实证结果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对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深入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服务业企业;股权激励;公司绩效
基金项目:南京财经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810327070X)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4月16日
一、引言
从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PFIZER公司第一个发行经理股票期权之后,许多发达国家也开始效仿此方法,掀起全球股权激励的热潮。股权激励在中国发展的起步时间较晚,直到近几年才开始受到重视。因此直到2005年5月,中国才开始改革股市的股权结构,变革股权制度,允许管理者对于公司股票进行回购,鼓励实行员工持股制度。本文运用实证分析,验证股权激励制度是否与服务业上市公司绩效呈正相关,探讨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以此拓展企业的研究思路,希望能够为服务业上市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Jensen和Meckling(1976)首先提出了“利益趋同”假设,这个假设基于委托生成理论,即持有更多股份的经理人会使经理人和其他股东拥有更多的共同利益。Kadany和Yang(2006)发现,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业绩改善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公司的高层以及管理层对于操纵财务信息的动机随着股权激励比率的提高而增强,这会对公司经营的绩效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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