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2019-06-29冯欣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9年12期
冯欣

【摘 要】在网络大数据时代的今天,信息传递速度既快捷又方便,自从“金税三期”上线,各项针对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银行、税务等机构对我国企业进行严格监控,但是我国上市公司造假情况依然屡禁不止,而且造假手段五花八门。文章以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财务造假方式进行分析,提出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优化股权结构和健全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方式,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财务造假;动因分析;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4;F30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12-0152-04
1 新綠股份财务造假案回顾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绿股份,股票代码为834632)于2005年成立,位于山东省泗水县经济开发区,属于农副加工企业。公司属于清真食品肉类加工和销售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肉牛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主要收入来源:冷鲜牛肉、冷冻牛肉、牛副产品、羊肉等产品集采购、养殖、屠宰、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主要销售渠道:大型商业超市、餐饮企业、加工企业、电商及批发农贸等。
2017年6月30日,新绿股份对外披露了由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16年年报,2017年7月公司的证券简称由“新绿股份”更名为“ST新绿”。
2019年6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对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金,并且对实际控制人陈思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在新三板还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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