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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年我国寿险公司“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失败原因的反思

2019-06-24秋慧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11期

秋慧

摘 要: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出现了一批“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其迅猛发展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几乎使“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成为保险行业一种新兴发展趋势。然而,由于该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负债端没有实现真正的产品创新、资产端投资策略失误、缺乏长远发展的战略思维和保险公司对自身社会职责定位错误等问题,使这种经营模式演变为一种短期的恶性竞争手段,蕴藏了巨大的市场风险,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最终导致保监会出台强硬的遏制措施而宣告失败。分析“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失败的原因,总结“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失败的经验有助于推动未来我国寿险公司的经营模式转型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资产驱动负债;中短存续期人身产品;万能险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1-0158-04

一、“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内涵

从资金运用的角度看,保险行业在从起步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投资能力的提升,出现了负债驱动型、资产负债共同驱动型和资产驱动型等不同模式(曾于瑾,2016)。

传统的保险公司一般采取“负债驱动资产”经营模式。该模式认为,保险公司本身的性质就是负债经营的公司,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并销售保险产品,其保费收入形成公司的负债。然后,通过分析负债的金额和期限,明确负债的特点,从而确定各类负债的风险限额。最后,根据负债风险的特点和限额制定投资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可见,“负债驱动资产”经营模式是把负债作为资金运用的基础,先通过承保端销售产品来实现保费收入,将负债资金形成存量用于投资,投资过程即寻找与负债匹配的现金流资产的行为。

而“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通常把资金运用放在负债之前。该模式首先要明确投资的品种,通过分析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制定最优的投资策略,继而配置与之相匹配的负债。在保证产品的预定利率水平低于资产收益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销售较高预定利率的产品来吸引资金,以继续进行投资。可见,“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是将做大资产来作为吸引负债的支撑,通过销售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吸引更多最资金,再通过投资谋求更高的收益。

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市场研究,目前保险研究学者和保险行业專家对“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的内涵理解都不尽相同,但总结各方观点可得到该模式的几点一般共识:首先,该模式的盈利来源不以传统的死差和费差为主,而以利差为主;其次,该模式以投资业务作为主要驱动力;再次,该模式要求根据投资业务特点设计相匹配的保险产品,主要通过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销售推动负债业务的迅速积累。

二、我国寿险公司“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发展历程

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大批“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主要是中小寿险公司)的出现,起源于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改变。首先,政策推动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宽,使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不断提升,从2012年的3.39%提升至2016年的5.66%,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资产匹配负债的能力。其次,寿险费率改革推动了寿险保单市场化定价,直接催生了收益率日趋升高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尤其是“中短存续期”①分红、万能保险产品的热销成为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负债迅猛增加的主要手段。再次,我国居民对理财型保险的需求激增,这也是近年来我国很多“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能够通过在银保、个险渠道销售高收益率理财型保险产品迅速积累保费的原因。

投资监管的放开、费率改革的到来和全民理财的市场需求刺激促使众多寿险公司摸索出一种“新型”经营模式:在负债端,通过销售“中短存续期”分红、万能等理财型保险产品迅速积累保费收入,做大市场规模;在资产端,根据负债端的综合成本要求,在保持传统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基础上,增加对二级市场权益类投资和另类投资的比例,提高保险资产投资收益。只要资产投资收益率能够达到预期的稳定水平,就只需要不断发行保险产品融来保费,再尽快把资金配置出去,通过较强的资产配置能力,提供更高收益率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反过来推动保费的快速增长。这种经营模式被市场解读为中国近年保险行业新兴的“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

2012—2016年,我国“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迅猛发展,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从负债端看,保费收入迅猛增长,2012年中国寿险保费不足万亿元,2016年底寿险规模保费已达3.45万亿元,而以万能险为主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五年累积超过2.5万亿元。从资产端看,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明显提升,并且成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2016年保险资金全年新增仓14.6亿股,截至2017年4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前,保险资金已成为62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2018年1月,保监会公布2017年中国保险资金的股票收益为1 183.98亿元,同比增长355.46%。

然而同时,保险资金在股市上出现了频频举牌、快进快出的激进投资行为,对资本市场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暴露出了险企资金的巨大风险隐患。2016年保监会提出“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的理念,连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加强对万能险业务的监管,降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例。这些监管政策击中了“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的要害,在2017年上半年强势遏制了其业务发展的过激势头。在负债端,2017年前5月83家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整体同比上涨3成,但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同比减少59.4%,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同比减少75.04%,其中前海人寿、安邦人寿、和谐健康等12家中小寿险公司万能险收入同比骤降9成;而在资产端,2017年保险资金举牌现象几乎绝迹。

据2018年1月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数据显示,2017年以万能险为主的投资型业务大幅收缩,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本年新增6362.78亿元,同比下降达50.29%。“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以及“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两项数据的大幅下滑,推动了保险行业全年规模保费的下滑。市场由此判断,过去五年来寿险公司的“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宣告结束。

三、我国寿险公司“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失败原因分析

实际上,国际上资产驱动负债型公司的存在是有其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的,例如,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韦财产险及再保险业务的“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已成为成功典范。但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对“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的借鉴却无法实现可持续性,深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负债端没有实现真正的产品创新

“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要求根据投资业务特点设计相匹配的保险产品,即不能一味追求高收益,而要根据收益相对确定的优质资产,设计灵活的产品形态、期限和收益,控制保险产品风险尽量跟资产池相匹配。但从国内外保险公司发展来看,并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能真正实现这一点,即便是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也仅是利用财产保险浮存金实现了投资端的利差,并没有真正研发出相匹配的保险产品;我国寿险公司更不具备相应的产品开发能力,而仅仅是直接设计高预定利率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尤其是万能险产品来吸引保费。

由表1可看出,2016年我国寿险公司,尤其以安邦系、华夏人寿、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为代表的“资产驱动负债”型中小寿险公司通过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迅速提高了保费收入和市场份额,均以万能险为其主要保费收入来源。选择万能险是因为万能险最为便利,其收费透明,有保底收益,结算利率每月公布,相对于其他险种,更容易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这些寿险公司在设计万能险新产品时完全放弃了其保障功能,而将其变为彻底的投资理财型产品。激烈的竞争使原本意义上的产品创新变质成为产品投资收益率的简单比较,有些万能险的保证收益率甚至高达8%,已经大大超出资产端投资收益。负债成本随着万能险承诺收益率的提高而不断上升,而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却并没有相应提高,也没有按照资产端可确定的投资收益来设计万能险的收益率,因此无法真正实现负债与资产的科学匹配,一旦投资收益不能覆盖保单成本,就会出现利差损,导致破产风险。

因此,我国寿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寿险公司依赖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迅速扩大保费规模实质上并非是真正符合“资产驱动负债”内涵的产品创新经营模式,而只是一种短期的恶性竞争方式,蕴藏了巨大的资金风险,才会导致保监会对万能险业务釜底抽薪式的限制和监管。

(二)资产端投资策略失误

我国寿险公司主要的资产配置产品一般分为三种:二级市场固定收益类投资、权益类投资和另类投资。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要求保险公司首先确定资产端投资能获得较高收益率,再以此为基础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在逐渐宽松的投资政策下,为了提高投资收益率,中小寿险公司加大了对权益类投资和另类投资的资产比重,即更多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股票型基金、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33 910.67亿元,较年初增长19.78%;银行存款24 844.21亿元,占比18.55%;债券43 050.33亿元,占比32.15%;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7 788.05亿元,占比13.28%;其他投48 228.08亿元,占比36.02%。

日益激进的资金投资提升了寿险公司的收益率,但同时也产生了资产负债严重错配的风险。2016年,一方面,由于整体低利率的环境,导致固定收益率产品收益下降;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震荡和低迷状态,尤其是股票和证券投资这部分的收益下降超过2 000亿元,导致保险行业整体收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①尤其对于对于中小寿险公司,由于一开始就没有根据预期资产投资收益率设计保险产品,又没有预估到监管政策的变动风险,高利率万能险被停售后投资资金被截断,同时前期大量的高收益率中短存续期产品即将到期兑付,面临巨大的流动资金压力,从而导致了激进的举牌行为。这样的投资策略不但根本偏离了“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以利差推动死差和费差的原理,反而因为高杠杆多倍增加了资金流动性压力,实际上将传统的以死差和费差推动利差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无限扩大,造成了巨大隐患。

(三)缺乏长远发展的战略思维

实际上,大多数中小寿险公司并没有将“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作为长远发展的战略,而仅仅是作为短期内“弯道超车”的市场竞争手段。他们之所以选择“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一方面是因为通过传统竞争手段很难打破大型保险公司的垄断,另一方面是为了尽快满足股东资本急功近利的投资回报压力。由于缺乏对“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的深入研究,没有论证这种经营模式长远看能否持续盈利,因此他们就没有意识到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短期竞争的巨大风险。

其一,大力发展短期险、高回报的理财型产品,只是要迅速做大规模,聚集大量资金,然后用于投资,通过高杠杆、高风险运作,博取高收益。但当理财型产品在收益、时间、流动性上进行了错配,资产负债失去了平衡,就难以持续。其二,由于短期内聚集了大量负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要求迅速提高。在资产端,根据“偿二代”对差异化风险因子的监管要求,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其风险因子在0.31—0.48之间,巨大的偿付能力压力迫使某些中小寿险公司为了解决燃眉之急而不断进行增资。而当增资有困难时,这些中小保险公司就可能铤而走险,做出非理性的市场行为,主要表现在虚假出资和资金乱用两方面。2017年5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其中对“资本真实性专项整治”和对“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的整治等措施具有非常明显的针对性。一旦这些“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出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触碰监管和法律底线,就将直接导致该经营模式的失败。

(四)对保险公司自身社会职责定位错误

2014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十条)中明确了保险行业的发展目标是使“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2016年,保监会提出要坚持“保险姓保”的基本思路,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进一步强调保险公司本身是管理风险的,风险管理理应是其核心竞争力,而不是资产管理。②2017年11月,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保险高峰论坛上再次强调,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社会管理等功能,不应该也不能脱离保险保障而存在,保险要回归本源,就是要发挥保险的长期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由此可见,监管层对保险行业的定位始终强调其保障功能,是要有效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然而,有些寿险公司却只关注短期市场竞争成效,并没有深刻领会国家发展保险业的目的和核心。大量的举牌、高比例地持有单一标的股份,甚至谋求控股,把追求资产收益转换成追求经济控制力和社会影响力,把经济问题演变成了社会问题,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质疑,直接导致了保监会的强硬遏制政策和监管措施。

事实上,如果那些“资产驱动负债”型寿险公司能够及早认识到保险偏离保障功能而极端依赖投资功能违背了国家意志,是一种错误的政策定位,从而及时调整“资产驱动负债”型经营模式发展的速度,控制市场风险,或许该模式还可以获得更长的市场探索时间,积累更丰富的市场创新经验。

四、我国寿险公司“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失败经验总结

虽然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的“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探索无以为继,但对于保险行业来说,不能因噎废食,应该意识到这种探索的失败恰恰能够为未来我国寿险公司的经营模式转型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转提供宝贵的经验。

(一)寿险公司要正确定位自身的社会职责,准确把握国家意志对保险行业的政策定位

2017年密集出台的监管措施已经明确了监管层对保险行业发展的定位,“保险姓保,监管姓监”成为了最大的政治正确。保监会坦承“监管存短板”,并在 2018年1月的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2018年要坚持“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理念,把落实监管系列文件作为重要抓手和任务推向深入。主要包括,加强防范化解风险力度,聚焦股权、资本、资金运用等突出风险,推动保险业回归本源,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和保险资金的独特优势。因此,未来的寿险公司应该提高政治站位意识,根据政策指向,探索回归保险保障基本职能的经营模式,谨慎制定投资策略,避免再度出现过于激进的市场行为。

(二)寿险公司应加强负债管理和资产管理科学经营模式的探索研究

应该认识到,虽然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被终结了,但并不能否认这种经营模式本身的存在价值,因为国际上的确有保险公司通过“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得到了一定发展。问题在于,我国寿险公司在对国际保险公司经验借鉴时,并没有深刻研究“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的内涵和实质,而仅仅将其作为一种短期市场竞争的手段,必然无法保证其可持续性。实际上,寿险公司的负债管理和资产管理无法截然分开,并且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将越来越明显。从保监会公布数据来看,即便保监会要控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也不能否认投资收益大幅增长是2017年保险行业净利润大幅增长的最主要原因之一。2017年,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149 206.21亿元,较年初增长11.42%;而资金运用收益8 352.13亿元,同比增长18.12%;资金收益率达到5.77%,较2016年同期上升0.11个百分点。寿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因为“资产驱动负债”经营模式的终结而就此放松对投资管理水平的提升,要继续摸索投资活动与承保活动互动互联的经营机制,继续探索资产负债有效匹配的风险控制技术,才能真正实现寿险公司良性化业务结构调整和经营模式转型。

(三)寿险公司要树立依法合规意识

国家法律和监管制度是红线,挑战法律的权威和监管的底线去赚取短期爆发式的增长以及超额收益,其实质并非是创新而是创造系统性风险,偏离行业发展探索正轨。寿险公司必须坚持审慎稳健的投资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即使进行战略投资,也应当以参股为主。投资合规稳健,寿险公司业务发展才可能最终走向稳健,真正实现行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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