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非全日制员工能否享年休假

2019-06-21

北方人 2019年6期

《北方人》编辑部:

我入职后与所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工资报酬按小时计算,每天工作时间为1—3小时,其工作性质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一个月前,我发现公司有不少员工都请假休息。经打听才知道大家休的都是带薪年休假,不工作也有工资待遇。为此,我也提出要求,想休这样的带薪年假。可是,公司拒绝了她的请求,理由是我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人是全日制用工,二者待遇不一样。

请问,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是不是真的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洪小芳

读者洪小芳:

作为非全日制用工,洪小芳的确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其背后的法理因素有如下三点:一方面,《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