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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本体论研究

2019-06-14谢青筱

牡丹 2019年12期

谢青筱

赝品问题是西方艺术哲学中的一个复杂问题。本文试图探究赝品本体论的地位,回答赝品和原作是不是同等的实体存在物这一问题,通过厘清赝品和艺术品的关系,分别对古德曼的艺术真本观、形式主义与历史主义的观点进行批评和反思,最终得出结论:赝品是艺术品,但是与艺术品的本体论地位不同,关键在于赝品缺乏原作的原创性,原作是艺术家想象与创造的结果,而赝品终究只是对原作或原作技巧的复制。

“赝品”是一个相对于“原作”而存在的概念,也是第二位的概念,没有原作,怎么会有赝品?本体论研究,即讨论某物是何种类型的实体。当人们谈赝品本体论时,讨论的其实是:赝品是艺术品吗?它和原作是同等的实体存在物吗?它和原作有何区别?当然,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讨论的区别指的是二者在艺术、在美学上的区别,如若想要讨论在技术上对二者进行辨别,那应当是收藏家或鉴定专家的工作。

一、赝品是艺术品吗?

在进入赝品本体论的讨论之前,首先应该厘清赝品与艺术品的关系。什么是赝品?美国美学家古德曼(Nelson Goodman)认为,“一些艺术作品的赝品也就是被误称确有这个作品(某一)原作所必不可少的创作过程的一种对象”。也就是说,赝品是那些冒充原作的作品。一类是照葫芦画瓢,完全复制原作的作品,大多数不会比原作更具审美价值;一类是仿照原作者风格而作的作品,荷兰画家梅格伦(Han van Meegeren)曾模仿荷兰17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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