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之比较
2019-06-13李丹肖劲松
新经济导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体系
李丹 肖劲松



新材料是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之一,是决定一国高端制造及国防安全的关键因素。本文从财税政策、研发体系、知识产权和专利标准、人才、贸易等方面,对比中美新材料产业政策,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的建议。
美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可追溯到克林顿时期。1991年,美国政府提出首份国家关键技术报告,新材料居于影响国家经济繁荣和安全的6大类关键技术领域之首。近年来,为巩固其优势地位,美国不断出台大量政策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而我国已形成以新材料产业发展折子工程为抓手,各部门协同配合、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撑的工作体系。但也要看到,我国新材料产业政策总体仍待完善,政策内容相对零散。从财税金融政策、研发体系、知识产权、标准、人才、贸易等方面,全面对比中美两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对于我国营造更优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环境,非常必要。
中美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比较
(一)财税金融政策
1.直接资金支持。中美政府对新材料企业直接资金支持在数额、支持方式与使用限定、导向作用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一是美国每年材料研究费用达上千亿美元,我国2017年以来新材料领域的财政支出仅约32亿元,差距悬殊。二是美国对新材料推动计划的拨款被分配到各个项目予以支持,这些项目通常由政府、企业和高校联合申请,除政府资助外,企业同样要按比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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